关于县十八届人大五次会议第153号建议的答复

顾裕娜等代表:

你们在县十八届人大五次会议上提交的《关于加强外卖食品安全监管的建议》,本局已收悉,首先感谢你们对食品安全和我局工作的关心和支持,对代表们的建议进行了认真分析研判和专题部署落实,现答复如下:

一、基本情况

我县网络订餐经营平台主要为“美团外卖”和“饿了么”两家,上线餐饮经营单位约1200家,平常活跃商家在700家左右。

二、工作措施

一直以来,我局高度重视网络订餐食品安全监管工作,局党委进行了专题研究和部署,多次在局务会议上进行强调,要求抓好网络订餐监管工作,切实保障外卖消费者的饮食安全。结合省、市局要求制定了相应的工作措施。

(一)强化线上监管

一是对网络订餐平台实时监管。我县外卖平台为饿了么和美团外卖代理商,没有总部和相应的分支机构。依据《网络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加强对代理商的监管,依法对两个平台代理商进行备案,督促其严格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按要求设置食品安全管理机构及管理员,定期开展培训并考核;开展对外卖骑手的食品安全知识培训,严格落实健康管理制度;严格审查入网餐饮服务经营者的经营资质,如实记录经营者的相关信息,签订食品安全协议,落实食品安全责任,定期清理“僵尸户”等等。今年已约谈平台负责人8人次,梳理整改问题隐患26条。同时,加强与各平台间信息互通,要求每月定期上报各经营户的基本信息(整体情况、新增数据、订单排名靠前单位信息等),实时掌握监管基础数据,及时下线我局推送要求下线的不符合食品安全要求的餐饮单位。二是运用技术手段实时监管。省、市局通过网络技术手段(爬虫技术),24小时无间断对入网餐饮店的关键信息进行实时过滤核查,抓拍证照信息未上传公示、证照信息模糊、超范围经营等违法违规行为,并通过省行政执法平台推送到各区县局处置。今年以来共抓拍疑似违法违规行为36条,本局均一一核实并督促问题整改落实到位。

(二)强化线下监管

1.严把审查许可关。市市场监管局通过“爬虫技术”手段对全市网络餐饮进行24小时动态监管,识别存在问题的餐饮单位,结合我局日常巡查监管,目前入网餐饮单位均能做到证照齐全。对于许可新开办网络订餐经营单位,进行现场踏勘,对其布局流程、设施设备、从业人员管理、原材料的使用等方面进行严格审查,严格限定经营范围。对于小于50平米的小餐饮店进行承诺备案,并于1个月内进行现场检查,严格督促落实整改存在的问题。今年新增上线160余家网络订餐经营单位。

2.加大执法力度。加大日常巡查力度,制定检查计划,通过“浙政钉”小程序重点对“网红店”、月销量排名前200名的每月检查100家以上,重点检查证照及公示情况、环境卫生、餐饮具清洗消毒等,并将检查结果在外网公示,实行销号机制,跟踪问题整改,确保监管取得实效。加强对外卖食材质量把控,严格落实进货查验及索证索票制度,做到食材进货渠道正规、索证索票齐全;引导商家及平台“食安封签”的使用,保障外卖食材“最后一公里”的安全;开展食材原料监督抽检,今年以来共抽检53批次,检出不合格1批次,不合格产品均已规范后处置。加大处罚力度,针对检查过程中发现的违法行为,该下线的下线,该立案的立案,发出责令改正通知书140余份,立案查处29起,下线问题单位46家。

3.开展规范提升。以“问题导向、全链联动、注重实效、规范提升”总要求开展饮品外卖店、无堂食外卖店、“无证清零”行动等专项整治,及时排查媒体曝光的“蜜雪冰城”等问题“网红”店,进一步规范网络订餐经营行为。联合乡镇街道等部门开展网络订餐单位评优评先活动,评出26家先进单位,促进引领示范作用。加强网络订餐“阳光厨房”建设,尤其是针对部分无堂食、背街小巷的外卖餐饮店,目前已建成“阳光厨房”232家,其中74家通过网络链接到东方热线供消费者实时查看监督,提高外卖餐饮食材加工“透明度”,引导公众参与网络餐饮食品安全监督。

(三)强化社会共治

开展广泛宣传,会同食安办、乡镇(街道)及相关部门间,进校园、进乡村、进社区等开展食品安全宣传,提升消费者食品安全意识,今年以来,开展各类食品安全宣传活动36次。充分运用“红黑榜”制度,倒逼网络订餐单位主动落实主体责任,警示消费者选择消费。近两年来,发布网络订餐“红黑榜”68家,其中红榜14家、黑榜17家、既红又黑37家,公众反响强烈,震慑效果明显。开展“网络餐饮安全你我同查”行动,营造公众参与食品安全共治氛围。

三、存在的主要问题

针对代表们提出的公开信息不实、经营场所不卫生、质量管理乏力、外卖模式层出不穷等问题,我局进行认真分析、研究和排查,结合日常监管中发现的问题,主要体现在以下几方面:

一是经营者诚信意识有待提高。网络餐饮多为小餐饮店,经营面积小,设施设备简单,特别是无堂食的外卖店,多为家庭型经营,经营者文化水平不高,食品安全意识差,存在环境卫生、人员健康管理、食材进货查验及质量安全等问题,指导督促整改、培训教育效果不理想。个别还存在诚信缺失,使用过期、变质食材情况。

二是经营平台未尽到应有义务。平台为追求业绩,对入网餐饮店审核把关不严,重数量而轻质量;未主动承担起应尽的监督责任,约束措施不力,未及时发现并主动下线或关停问题单位,未及时清理已关停的“僵尸户”;推行“食安封签”力度不够,对外卖骑手培训教育不够等等。

三是监管上尚存在一些不足。一方面监管力量薄弱,我局承担的监管职能较多,执法人员数量严重不足,而食品安全专业执法力量更显薄弱。另一方面,推行外卖餐饮店建设“阳光厨房”、“食安封签”等先进的管理措施,没有法律法规予以支持,推行难度大;对通过微信朋友圈等无证照经营者尚缺乏有效的查处手段。

四是消费者自我保护意识有待提高。随着外卖模式的发展,消费者通过微信朋友圈等方式购买无证照的自制食品、“家庭外卖”、“共享厨房”等,没有留存相关证据,也少有消费者举报投诉,造成监管部门取证查处难度大。对监管部门曝光的关注度不高,多重视口味,少注重商家的资质、信誉等,选择性消费意识不强。

五、下步工作

本局将依法履职尽责,结合代表们的建议和针对存在的问题,保持常态化监管,坚持高压态势、“零容忍”态度,继续加强网络餐饮食品安全监管,切实保障消费者的饮食安全。

一是进一步加强对网络订餐第三方平台的监管。不定期约谈平台,严格依法督促平台设置相应机构及管理员,加强对员工及骑手培训教育,严格制定并落实相关食品安全制度;主动承担平台对入网餐饮单位的监督责任,合理运用其手中的约束力,及时发现并下线问题单位。每月定期向监管部门报送入网餐饮基本信息以及其监督情况。

二是进一步加强宣传教育,强化社会共治。一方面加强对平台及入网餐饮经营者的宣传教育,宣传食品安全知识法规,强化食品安全主体责任意识,组织开展两个订餐平台员工、骑手及部分上线商家食品安全知识宣传培训。另一方面,继续通过各种媒体、各种渠道,运用各种平台、活动,用灵活多样、喜闻乐见的形式,向公众大力宣传食品安全相关知识,增强食品安全意识。第三,加强食品安全监管信息公开,增加“红黑榜”期数,加大宣传好的以及曝光差的,倒逼网络订餐食品经营者自觉规范合法经营。第四,积极探索网络订餐星级评定公示制度,对每家入网餐饮单位按照环境卫生、食材质量安全等关键内容进行打分评星,将评定结果公示在外卖平台上,引导消费者自觉抵制存在安全隐患的经营单位,强化食安社会共治。

三是进一步推行先进措施,提升行业水平。大力推进网络订餐“阳光行动”和“阳光街区”建设,公开后厨,公示外卖食材加工过程;积极推广“食安封签”,保障外卖食品从出店到消费者“最后一公里”的安全;增加社会共治力量,我局联合部分乡镇共同出资,引进第三方管理公司协管食品安全,加强巡查,及时督促指导整改食品安全隐患问题。

四是进一步加强日常监管,加大打击力度。在严格把关许可、备案基础上,加大日常巡查频次,实施“线上线下”同步检查,用好省行政执法平台、浙政钉小程序日常监测,严格督促做到证照齐全,公示信息完整无误;开展“网红店”、月销量排名前200名的每月检查100家以上,促进规范经营;加强食材原料靶向抽检及溯源监管,严格规范食材索证索票,进一步拓宽食材抽检范围,增加监督抽检批次数,严格规范不合格产品后处置;严厉查处加工使用过期变质或来源不明的食品原料、滥用食品添加剂等违法行为,提请、督促平台及时下线环境“脏、乱、差”及其他较明显违法行为餐饮店,并将违法食品安全的餐饮单位的处罚信息进行公示,探索餐饮食品安全信用监管模式;联合网信等部门对私设第三方平台和通过微信朋友圈等无证照经营者的查处。

衷心感谢代表们对网络餐饮食品安全的关注和对我们市场监管工作的支持!


象山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1年6月7日      

(联系人:黄星忠;联系电话:1356787998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