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防台应急响应由Ⅱ级提升到I级的通知
发布日期:
2021-07-24 10: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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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镇(乡)政府、街道办事处,县级各部门:
“烟花”(台风级)今天8时位于我县东南方向约455公里的东海南部海面上(26.1°N,124.6°E,13级,960百帕)。预计其将以15公里左右时速移向西北,逐渐向浙江沿海靠近,最大可能于明天下午至后天凌晨在浙江中北部沿海登陆。根据《象山县防汛防台应急预案》,县防指决定自2021年7月24日9时起,防台应急响应由Ⅱ级提升至Ⅰ级,请各地各部门按预案做好各项防台风工作。
象山县防汛防台抗旱指挥部
2021年7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