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录
一、概况
(一)单位职责
(二)机构设置
二、2020年度单位决算公开表
三、2020年度单位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九)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十)机关运行经费支出说明
(十一)政府采购支出说明
(十二)国有资产占有情况说明
(十三)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四、名词解释
一、概况
(一)单位职责
1.组织编制城镇住房保障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并监督实施,拟订城镇住房保障政策并指导实施。负责城镇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基本住房保障。指导人才安居专用房的建设管理工作。
2.起草、制定有关住房和城乡建设的规范性文件,拟订全县住房建设规划、住房政策并指导实施。指导住房建设和住房制度改革,研究住房和城乡建设的重大问题。
3.负责住房和城乡建设领域资质资格管理,指导或组织对住房和城乡建设领域违法违规行为进行查处。落实建筑活动监管中的生态环境保护要求,按照职责分工指导协调城市建筑工地、城镇基础设施建设涉及的污染防治工作。负责建筑、房地产行业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指导城市建设的安全生产管理工作。
4.拟订房地产市场监管政策并监督执行,组织开展房地产市场的监测分析,提出房地产业的发展规划和政策建议。拟订城市房地产开发、房屋交易、房屋租赁、房地产估价与经纪、物业管理、房屋征收补偿、房屋使用安全、房屋白蚁防治等管理制度并监督执行。
5.拟订城市建设管理的政策、发展规划并指导监督实施。拟订城乡建设考核管理办法并组织实施。参与推进城市化工作,指导城市市政(轨道交通)基础设施建设工作。负责城市轨道交通工程建设、市政工程建设质量和安全监督管理。
6.拟订村镇建设管理政策并指导实施,参与全县农村人居环境提升相关工作,参与乡村振兴战略和美丽乡村建设。指导农房设计、农村住房建设和安全及危房改造。指导全县村镇基础设施建设。
7.制定建筑业、勘察设计业、监理造价咨询业发展规划、产业政策并组织实施。制定建筑市场制度和信用标准并监督执行。指导监督市场准入、建设工程招投标、施工许可、工程监理、合同管理。组织推进建筑工业化、工程总承包、全过程工程咨询。指导建筑业企业对外承包工程。
8.制定建筑工程质量安全发展战略、规划并组织实施。制定建筑工程质量、建筑安全生产和竣工验收备案的政策并监督执行。组织或参与工程重大质量、安全事故的调查处理。拟订建筑业技术政策并指导实施,组织推进工程质量安全标准化管理和品牌工程创建工作。
9.拟订住房和城乡建设的科技发展规划及政策,会同有关部门拟订建筑节能与绿色建筑的政策、规划并监督实施,推进住房和城乡建设领域城镇减排工作。推进建筑新技术、新材料、新产品的推广及应用工作。负责全县沙石市场管理、墙体材料和散装水泥管理以及有关建材产品质量管理工作。
10.拟订城市更新改造政策并指导实施。组织中心城区城市公共空间和街区更新改造工作。指导城市地下空间开发利用建设管理、历史建筑保护、海绵城市建设等工作。
11.拟订住房和城乡建设行业人才发展规划并指导实施,负责建筑业、房地产业、勘察设计业和监理造价咨询业等各类人员职业资格管理及执业注册管理。
12.组织实施住房和城乡建设管理方面的国际金融组织贷款项目和对外交流合作。
13.贯彻执行国家、省、市有关人民防空工作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拟订全县有关人民防空工作的规范性文件并组织实施。根据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以及国防建设需要,编制全县人民防空发展规划。组织拟订城市人民防空专项规划及工程建设规划并纳入国土空间规划。参与城市地下空间规划编制、重要经济目标和大型建设项目规划方案设计与论证。会同有关部门编制人民防空设施建设计划并监督和实施。组织拟订人民防空方案和各项保障计划。负责人民防空信息化建设、宣传教育工作。负责人民防空工程建设相关管理工作,监督指导城市建设中落实人民防空建设要求。负责人民防空工程质量监督管理工作,协助开展人防工程建设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负责人民防空经费和资产管理工作。
14.指导和管理全县城镇供节水、燃气热力、市政设施、园林绿化、排水与污水、地下管线工作。负责建成区域内的河道管理。负责城区河道主体驳坎、挖掘、疏浚及设施建设的年度计划并监督实施。负责内河水环境保护和治理的年度计划并监督实施。负责河道临时占用、施工等的审批。配合有关部门共同指导城市防洪排涝工作。
15.完成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机构设置
从预算单位构成看,象山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单位决算包括象山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本级)、象山县人民防空办公室(独立核算预算单位)单位决算。其中,象山县园林绿化中心、象山县村镇建设管理服务中心、象山县人防工作站、象山县建设工程招投标管理服务中心、象山县房地产开发管理服务中心、象山县市政设施中心、象山县城区内河管理中心、象山县排水管理中心等事业单位非独立核算,在象山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本级)统一核算。本单位内设:办公室、政工科、法制科、行政审批科、建筑市场和安全监管科、城乡建设科、住房管理科。
二、2020年度单位决算公开表
详见附表。
三、2020年度单位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0年度收入总计7,499.49万元,支出总计7,499.49万元,与2019年度相比,收、支总计各减少2356.01万元,下降23.91%。主要原因是:本年度危旧房改造专项资金、农村危房治理改造补助资金以及人防自建工程建设支出等专项减少。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本年收入合计7,499.49万元;包括财政拨款收入7,499.49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5,579.49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1,92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0万元),占收入合计100%;上级补助收入0万元,占收入合计0%;事业收入0万元,占收入合计0%;经营收入0万元,占收入合计0%;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万元,占收入合计0%;其他收入0万元,占收入合计0%。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年支出合计7,499.49万元,其中基本支出2,891.29万元,占38.55%;项目支出4,608.2万元,占61.45%;上缴上级支出0万元,占0%;经营支出0万元,占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万元,占0%。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0年度财政拨款收入总计7,499.49万元,支出总计7,499.49万元,与2019年相比,财政拨款收、支总计各减少2356.01万元,下降23.91%。主要原因是本年度危旧房改造专项资金、农村危房治理改造补助资金以及人防自建工程建设支出等专项减少;财政拨款支出年初预算数4674.55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60.43%,主要原因是追加了多项上级指标,例如延续了2019年城镇保障性安居工程专项资金(市级预算)1297万元的预算指标、追加了两笔水利建设与发展(市级预算)共计40万元、追加了2020年抗疫特别国债(蓬莱小区品质提升工程、城中村改造、丹东试点街区综合整治工程、丹西试点街区综合整治工程)共计1500万元。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1.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5,579.49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74.4%。与2019年相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减少2311.71万元,下降29.29%。主要原因是:本年度危旧房改造专项资金、农村危房治理改造补助资金以及人防自建工程建设支出等专项减少。
2.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结构情况。
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5,579.49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10.87万元,占0.19%;国防(类)支出424.47万元,占7.61%;公共安全(类)支出0万元,占0%;教育(类)支出0万元,占0%;科学技术(类)支出0万元,占0%;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类)支出0万元,占0%;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247.21万元,占4.43%;卫生健康(类)支出0万元,占0%;节能环保(类)支出0万元,占0%;城乡社区(类)支出3,333.68万元,占59.75%;农林水(类)支出40万元,占0.72%;交通运输(类)支出0万元,占0%;资源勘探工业信息等(类)支出0万元,占0%;商业服务业等(类)支出0万元,占0%;金融(类)支出0万元,占0%;援助其他地区(类)支出0万元,占0%;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类)支出0万元,占0%;住房保障(类)支出1,523.25万元,占27.3%;粮油物资储备(类)支出0万元,占0%;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类)支出0万元,占0%;其他(类)支出0万元,占0%;债务还本(类)支出0万元,占0%;债务付息(类)支出0万元,占0%。
3.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年初预算为4174.55万元,支出决算为5,579.49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33.65%,主要原因是追加了2019年城镇保障性安居工程专项资金(市级预算)1297万元、水利建设与发展(市级预算)40万元,以及行政事业人员经费增加。其中:
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2020年年初预算为0万元,2020年支出决算为10.87万元,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县机关事务局因购置车辆事宜调整车辆购置费专项资金至县住建局本级。
国防支出(类)国防动员(款)人民防空(项)。2020年年初预算为518.8万元,2020年支出决算为424.47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81.82%,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县人防办部分专项资金未全部使用。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行政单位离退休(项)。2020年年初预算为7.93万元,2020年支出决算为27.16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342.5%,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县住建局本级的机关退休干部补贴、活动经费的追加。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事业单位离退休(项)。2020年年初预算为2.48万元,2020年支出决算为7.73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311.69%,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县住建局本级的事业退休干部补贴、活动经费的追加。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2020年年初预算为126.03万元,2020年支出决算为140.99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11.87%,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本年度县建管中心6名、房征中心4名共10名行政人员的基本养老保险划转到县住建局本级缴纳,相应追加了预算。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项)。2020年年初预算为63.02万元,2020年支出决算为71.33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13.19%,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本年度县建管中心6名、房征中心4名共10名行政人员的职业年金划转到县住建局本级缴纳,相应追加了预算。
城乡社区支出(类)城乡社区管理事务(款)行政运行(项)。2020年年初预算为2055.54万元,2020年支出决算为2426.59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18.05%,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县住建局本级机关事业各类人员经费(含年休假工资、目标考核奖、年终一次性奖金及平安奖等)的追加,以及县建管中心6名、房征中心4名共10名行政人员划转到县住建局相应追加了人员经费预算。
城乡社区支出(类)城乡社区公共设施(款)其他城乡社区公共设施支出(项)。2020年年初预算为1236万元,2020年支出决算为907.09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73.39%,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住建局本级部分专项资金未完全使用,例如城中村改造奖补资金未使用,城镇和农村房屋安全管理工作经费专项资金未全部使用。
农林水支出(类)水利(款)水利工程运行与维护(项)。2020年年初预算为0万元,2020年支出决算为40万元,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住建局本级追加了两笔水利建设与发展(市级预算)。
住房保障支出(类)保障性安居工程支出(款)棚户区改造(项)。2020年年初预算为0万元,2020年决算为1297万元,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住建局本级延续了2019年城镇保障性安居工程专项资金(市级预算)1297万元的预算指标。
住房保障支出(类)保障性安居工程支出(款)老旧小区改造(项)。2020年年初预算为0万元,2020年决算为11.56万元,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住建局本级追加了2020年中央财政保障性安居工程用于城镇老旧小区改造资金(中央预算)的专项预算指标。
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2020年年初预算为164.75万元,2020年支出决算为207.19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25.76%,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本年度因在职职工的住房公积金缴费增加追加了预算,县建管中心6名、房征中心4名共10名行政人员划转到县住建局相应追加了预算。
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购房补贴(项)。2020年年初预算为0万元,2020年支出决算为7.5万元,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在职职工购房补贴的追加。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2,891.29万元,其中:
人员经费2,684.53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伙食补助费、绩效工资、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业年金缴费、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公务员医疗补助缴费、其他社会保障缴费、住房公积金、其他工资福利支出、生活补助、医疗费补助、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公用经费206.76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维修(护)费、租赁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劳务费、委托业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用、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等支出。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1.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20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920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25.6%。与2019年相比,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减少44.3万元,下降2.26%。主要原因是:县人防办的人防自建工程建设支出专项减少。
2.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结构情况。
2020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920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科学技术(类)支出0万元,占0%;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类)支出0万元,占0%;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0万元,占0%;节能环保(类)支出0万元,占0%;城乡社区(类)支出260万元,占13.54%;农林水(类)支出0万元,占0%;交通运输(类)支出0万元,占0%;资源勘探信息等(类)支出0万元,占0%;金融(类)支出0万元,占0%;其他(类)支出160万元,占8.33%;债务付息(类)支出0万元,占0%;抗疫特别国债安排(类)支出1,500万元,占78.13%。
3.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20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年初预算为500万元,支出决算为1,92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384%,主要原因是县住建局本级追加了2020年抗疫特别国债-蓬莱小区品质提升工程(中央预算)200万元、2020年抗疫特别国债-城中村改造工程(中央预算)300万元。其中:
城乡社区支出(类)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及对应专项债务收入安排的支出(款)城市建设支出(项)。2020年年初预算为100万元,2020年决算为10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决算数与预算数持平,主要用于县住建局本级的市政设施养护、改造、检测及日常工作经费。
城乡社区支出(类)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及对应专项债务收入安排的支出(款)农村基础设施建设支出(项)。2020年年初预算为400万元,2020年决算为16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40%,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住建局本级的城中村改造奖补资金200万元因实际情况未使用,广场、县前街、天安路景观工程、西湖潭水库景观、东谷湖、殷夫公园工业园区等绿地维护经费中的60万由财政调整至县物业管理中心。
其他支出(类)其他政府性基金及对应专项债务收入安排的支出(款)其他政府性基金及对应专项债务收入安排的支出(项)。2020年年初预算为0万元,2020年决算为160万元,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县住建局延续使用了去年的县级专项资金--城镇住宅房屋安全管理经费160万。
抗疫特别国债安排的支出(类)基础设施建设(款)城镇老旧小区改造(项)。2020年年初预算为0万元,2020年决算为500万元,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县住建局本级追加了2020年抗疫特别国债-蓬莱小区品质提升工程(中央预算)200万元、2020年抗疫特别国债-城中村改造工程(中央预算)300万元。
抗疫特别国债安排的支出(类)基础设施建设(款)其他基础设施建设(项)。2020年年初预算为0万元,2020年决算为1000万元,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县住建局本级追加了2020年抗疫特别国债-丹东试点街区综合整治工程(中央预算)320万元、2020年抗疫特别国债-丹西试点街区综合整治工程(中央预算)680万元。
(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本单位2020年度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支安排,故无相关数据。
1.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20年度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0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0%。
2.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结构情况。
2020年度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0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国有资本经营(类)支出0万元,占0%。
3.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20年度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年初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
(九)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1.“三公”经费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0年度“三公”经费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预算为39.93万元,支出决算为33.56万元,完成预算的84.05%,2020年度“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贯彻落实节俭精神减少开支。
2.“三公”经费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说明。
2020年度“三公”经费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用支出决算为0万元,占0%,与2019年度相比,减少4.97万元,下降100%,主要原因是本年度单位切实加强因公出国管理,厉行节约;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为26.76万元,占79.75%,与2019年度相比,增加14.23万元,增长113.57%,主要原因是2020年度县住建局本级(含人防办)因购置车辆支出17.13万元;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6.8万元,占20.25%,与2019年度相比,增加0.45万元,增长7.09%,主要原因是实际工作需要。具体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费预算数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0万元。完成预算的0%。主要用于机关预算单位人员的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国际旅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决算数与预算数持平的主要原因是本年度单位并未安排相关出国事宜。全年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涉及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预算数为31.93万元,支出决算为26.76万元,完成预算的83.81%。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贯彻落实节俭精神减少开支。
公务用车购置预算数为17.13万元,支出决算为17.13万元(含购置税等附加费用),完成预算的100%。决算数与预算数持平的主要原因是购置车辆需求事宜预算。主要用于经批准购置的1辆公务用车以及往年度公务用车的尾款;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预算数为14.8万元,支出9.63万元,完成预算的65.07%。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贯彻落实节俭精神减少开支。主要用于局本级(含人防办)所需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2020年度,本级及所属单位开支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2辆。
(3)公务接待费预算数为8万元,支出决算为6.8万元,完成预算的85%。主要用于接待相关单位公务人员的食宿等支出。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本年度单位切实加强公务接待管理,厉行节约。全年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国内公务接待50批次,累计1,056人次。
外宾接待支出0万元,主要用于外宾人员食宿等支出。接待0批次,0人次。
其他国内公务接待支出6.8万元,主要用于接待国内省市等相关单位公务人员的食宿等支出。接待50批次,1,056人次。
(十)机关运行经费支出说明
2020年度机关运行经费年初预算数为193.2万元,支出决算为206.76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7.02%,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住建局本级人员经费预算中的车改补贴支出体现在“商品和服务支出--其他交通费用--车改补贴”会计科目中;比2019年度减少12.5万元,下降5.7%,主要原因是贯彻落实节俭精神减少开支,县级年初公用经费预算安排减少。
(十一)政府采购支出说明
2020年度政府采购支出总额628.86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34.16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594.7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628.86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100%。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34.16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5.43%。
(十二)国有资产占有情况说明
截至2020年12月31日住建局本级及所属县人防办单位共有车辆2辆,其中,副部(省)级及以上领导用车0辆、主要领导干部用车0辆、机要通信用车0辆、应急保障用车0辆、执法执勤用车1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1辆、离退休干部用车0辆、其他用车0辆,其他用车主要是日常使用的公车;单价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单价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十三)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1.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根据预算绩效管理要求,县住建局本级(含人防办)组织对2020年度施工图联合审查专项资金、城乡污水设施管理费用等5个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全面开展绩效自评,共涉及资金746.43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总额的27.77%。组织对2020年度广场、县前街、天安路景观工程、西湖潭水库景观、东谷湖、殷夫公园工业园区等绿地维护经费和市政设施养护、改造、检测及日常工作经费等2个政府性基金预算项目支出开展绩效自评,共涉及资金240万元,占政府性基金预算项目支出总额的12.5%。
未组织对“施工图联合审查专项资金”、“城镇和农村房屋安全管理工作经费”等7个项目开展部门评价,本年无部门评价。
未组织对本部门开展整体支出绩效评价试点,本年无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
未组织对本单位开展整体支出绩效评价试点,本年无单位整体支出绩效评价。
2.部门(单位)决算中项目绩效自评结果
县住建局本级(含人防办)在2020年度单位决算中反映施工图联合审查专项资金以及城乡污水设施管理费用项目绩效自评结果。
施工图联合审查专项资金项目绩效自评综述:根据年初设定的绩效目标,项目自评得分99.8分,自评结论为“优”。项目全年预算数为500万元,执行数为498.11万元,完成预算的99.62%。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一是施工图审查所有受理项目完成率100%;二是工业类项目5个工作日出意见,其他类项目7个工作日出意见,受理完成及时率100%;三是完成以政府职能机关为平台,规范审图公司审查流程,通过政府买单的形式,为企业降低经济负担,促进建筑业良好发展的经济效益;四是完成绿色建筑一星级及以上标准全覆盖的生态效益指标;五是完成新建项目绿色建筑覆盖率100%的可持续发展指标;六是服务对象满意度达100%。发现的问题及原因:无。下一步改进措施:无。
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 ||||||||||
(2020年度) | ||||||||||
项目名称 | 施工图联合审查专项资金 | |||||||||
主管部门 | 象山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 实施单位 | 象山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 |||||||
项目资金 | 年初预算数 | 全年预算数 | 全年执行数 | 分值 | 执行率 | 得分 | ||||
年度资金总额 | 500万元 | 500万元 | 498.11万元 | 10 | 99.6% | 9.9 | ||||
其中:当年财政拨款 | 500万元 | 500万元 | 498.11万元 | — | 99.6% | — | ||||
上年结转资金 | 0 | 0 | — | — | ||||||
其他资金 | 0 | 0 | — | — | ||||||
年度总体目标 | 预期目标 | 实际完成情况 | ||||||||
用于拨付上年度剩余施工图审查费用和本年度施工图审查费用。 | 完成拨付19年第四季度费用1983431.69元,项目101个,19年全年10%费用491404.53,拨付20年度第一、第二、第三季度费用2506286.82元,项目180个,合计拨付4981123.04元。20年度预计还共需拨付3912484.78元,其中20年第三季度1850282.43元,第四季度1441057.36元,2020年全年10%费用621144.99元。 | |||||||||
绩 | 一级指标 | 二级指标 | 三级指标 | 年度指标值 | 实际完成值 | 分值 | 得分 | 偏差原因分析及改进措施 | ||
产出指标(50分) | 质量指标 | 所有受理项目完成率100% | 100% | 100% | 25 | 25 | ||||
时效指标 | 工业类项目5个工作日出意见,其他类项目7个工作日出意见,受理完成及时率100%。 | 100% | 100% | 25 | 25 | |||||
效益指标(30) | 经济效益指标 | 以政府职能机关为平台,规范审图公司审查流程,通过政府买单的形式,为企业降低经济负担,促进建筑业良好发展。 | 财政拨款500万用于政府买单的施工图审查费用 | 实际拨付498万用于施工图审查 | 10 | 9.9 | 因余款不足以支付剩余项目费用,未付清项目转入下一年度预算。 | |||
生态效益指标 | 按照当前建筑施工标准,审核受理项目,在全寿命期内,最大限度地节约资源(节能、节地、节水、节材,简称“四节”)、保护环境、减少污染,为人们提供健康、适用和高效的使用空间。 | 民用建筑全部采用一星级及以上绿色建筑标准 | 绿色建筑一星级及以上标准全覆盖 | 10 | 10 | |||||
可持续影响指标 | 根据宁波市住建局相关绿色建筑政策,推进城市绿色建筑建设。 | 新建项目绿色建筑覆盖率100% | 绿色建筑覆盖率100% | 10 | 10 | |||||
满意度指标(10) | 服务对象满意度指标 | 95%满意度。 | 95% | 95% | 10 | 10 | ||||
总分 | 100 | 99.8 | ||||||||
自评等级 | 优 | |||||||||
注:总分90(含)-100分自评等级为优,80(含)-90分自评等级为良,60(含)-80分自评等级为中,60分以下自评等级为差。对未完成原因分析,说明偏离目标、不能完成目标的原因及改进的措施。 |
城乡污水设施管理费用项目绩效自评综述:根据年初设定的绩效目标,项目自评得分96.9分,自评结论为“优”。项目全年预算数为120万元,执行数为82.8万元,完成预算的69%。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一是完成农村污水治理设施出水水质计划检测1600次,市政管网CCTV检测20公里;二是完成1600次有效检测并出具1600份有效报告,完成20公里真实有效的管道检测并出具20公里的检测报告;三是实现在2020年12月31日前完成;四是作为掌握农村生活污水治理设施出水情况,及时发现问题开展修复,制定维修计划的有力依据;五是作为掌握管道破损、漏损情况,便于制定维修计划工作的有力依据;六是有助于农村水环境治理工作,确保设施长期达标排放,保障周边水生态环境,提升农村人居环境;七是确保设施雨污分流,不满溢,不对水环境造成影响;八是助于农村水环境治理工作,提升农村人居环境,助于保持管网的长期收集输送能力;九是服务对象满意度指标90%。发现的问题及原因:预算执行率还不够高,主要原因是通过招投标比预期节省了资金。下一步改进措施:安排预算时尽量做到测算准确,缩小误差。
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 ||||||||||||
(2020年度) | ||||||||||||
项目名称 | 城乡污水设施管理费用 | |||||||||||
主管部门 | 象山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 实施单位 | 象山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 |||||||||
项目资金 | 年初预算数 | 全年预算数 | 全年执行数 | 分值 | 执行率 | 得分 | ||||||
年度资金总额 | 120万元 | 120万元 | 82.8万元 | 10 | 69.0% | 6.9 | ||||||
其中:当年财政拨款 | 120万元 | 120万元 | 82.8万元 | — | — | |||||||
上年结转资金 | — | — | ||||||||||
其他资金 | — | — | ||||||||||
年度总体目标 | 预期目标 | 实际完成情况 | ||||||||||
1、委托第三方检测单位对农村污水治理设施出水水质检测1600次,出具报告1600份,花费80万元; 2、对污水管网内部情况开展CCTV检测20公里,花费40万元 | 1、1600次农村污水治理设施水质检测全部完成,合同总额41.6万元,支付41.6万元,通过招投标比预期节省了38.4万元。 2、20公里污水管网CCTV检测全部完成,合同总额13万元,支付13万元,通过招投标比预期节省了27万元 。 3、委托第三方机构开展排水户监管服务,保障市政设施正常运行,合同总额21万元,完成支付16.8万元。 4、委托设计单位进行《象山县城镇污水处理及再生利用设施建设“十四五”规划》规划设计,合同总额28.5万元,完成支付11.4万元。 | |||||||||||
绩 | 一级指标 | 二级指标 | 三级指标 | 年度指标值 | 实际完成值 | 分值 | 得分 | 偏差原因分析及改进措施 | ||||
产出指标(50分) | 数量指标 | 农村污水治理设施出水水质计划检测1600次 | 1600 | 1600 | 10 | 10 | 无 | |||||
市政管网CCTV检测20公里 | 20 | 20 | 10 | 10 | 无 | |||||||
质量指标 | 完成1600次有效检测,出具1600份有效报告 | 1600 | 1600 | 10 | 10 | 无 | ||||||
完成20公里真实有效的管道检测,出具20公里的检测报告 | 20 | 20 | 10 | 10 | 无 | |||||||
时效指标 | 完成时间 | 2020年12月31日前 | 2020年12月31日前 | 10 | 10 | 无 | ||||||
成本指标 | 无 | 无 | 无 | 无 | 无 | 无 | ||||||
效益指标(30) | 经济效益指标 | 公共服务项目,不产生经济效益 | 无 | 无 | 无 | 无 | 无 | |||||
社会效益指标 | 作为掌握农村生活污水治理设施出水情况,及时发现问题开展修复,制定维修计划的有力依据 | 真实有效率100% | 100% | 5 | 5 | 无 | ||||||
作为掌握管道破损、漏损情况,便于制定维修计划工作的有力依据 | 真实有效率100% | 100% | 5 | 5 | 无 | |||||||
生态效益指标 | 有助于农村水环境治理工作,确保设施长期达标排放,保障周边水生态环境,提升农村人居环境 | 检测达标率90% | 90% | 5 | 5 | 无 | ||||||
确保设施雨污分流,不满溢,不对水环境造成影响 | 不发生雨污合流、满溢、信访投诉问题 | 未发生 | 5 | 5 | 无 | |||||||
可持续影响指标 | 助于农村水环境治理工作,提升农村人居环境 | 切实体现设施出水水质情况 | 能够切实体现 | 5 | 5 | 无 | ||||||
助于保持管网的长期收集输送能力 | 切实反映管网内部情况 | 能够切实反映 | 5 | 5 | 无 | |||||||
满意度指标(10) | 服务对象满意度指标 | 满意度90% | 90% | 90% | 10 | 10 | 无 | |||||
总分 | 100 | 96.9 | 无 | |||||||||
自评等级 | 优 | |||||||||||
注:总分90(含)-100分自评等级为优,80(含)-90分自评等级为良,60(含)-80分自评等级为中,60分以下自评等级为差。对未完成原因分析,说明偏离目标、不能完成目标的原因及改进的措施。 |
3.财政评价项目绩效评价结果
无
4.部门评价项目绩效评价结果
无
说明:部门评价项目是指本部门自行开展的评价对象为本部门政策、项目、整体支出或下属单位整体支出的绩效评价;财政评价项目是指以由财政部门开展的评价对象为本部门政策、项目或整体支出的绩效评价项目。
四、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指本级财政部门当年拨付的财政预算资金,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和国有资本经预算财政拨款。
2.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3.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4.上级补助收入:指事业单位从主管部门和上级单位取得的非财政补助收入。
5.附属单位上缴收入:指事业单位附属独立核算单位按照有关规定上缴的收入。
6.其他收入:指预算单位在“财政拨款”、“事业收入”、“经营收入”、“上级补助收入”、“附属单位上缴收入”等之外取得的各项收入。
7.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指事业单位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非财政拨款结余弥补当年收支差额的金额。
8.年初结转和结余:指预算单位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仍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9.年末结转和结余:指单位按有关规定结转到下年或以后年度继续使用的资金。
10.基本支出:指预算单位为保障其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所发生的支出,包括人员经费支出和日常公用经费支出。
11.项目支出:指预算单位为完成其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12.上缴上级支出:填列事业单位按照财政部门和主管部门的规定上缴上级单位的支出。
13.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14.附属单位补助支出:填列事业单位用财政补助收入之外的收入对附属单位补助发生的支出。
15.“三公”经费:纳入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部门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不含教学科研人员学术交流;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燃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16.机关运行经费:指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17.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指反映用于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未单独设置项级科目的其他项目支出。
18.国防支出(类)国防动员(款)人民防空(项):指反映用于人民防空工程建设、宣传等方面的支出。
19.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行政单位离退休(项):指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开支的离退休经费。
20.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事业单位离退休(项):指反映事业单位开支的离退休经费。
21.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指反映机关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支出。
2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项):指反映机关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实际缴纳的职业年金支出。
23.城乡社区支出(类)城乡社区管理事务(款)行政运行(项):指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
24.城乡社区支出(类)城乡社区公共设施(款)其他城乡社区公共设施支出(项):指反映除上述项目以外其他用于城乡社区公共设施方面的支出。
25.城乡社区支出(类)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及对应专项债务收入安排的支出(款)城市建设支出(项):指反映土地出让收入用于完善国有土地使用功能的配套设施建设和城市基础设施建设支出。
26.城乡社区支出(类)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及对应专项债务收入安排的支出(款)农村基础设施建设支出(项):指反映土地出让收入用于农村饮水、环境、卫生、教育以及文化等基础设施建设支出。
27.农林水支出(类)水利(款)水利工程运行及维护(项):指反映水利系统用于江、河、湖、滩等治理工程运行与维护方面的支出,以及纳入预算管理的水利工程管理单位的支出。
28.住房保障支出(类)保障性安居工程支出(款)棚户区改造(项):指反映用于棚户区改造方面的支出。
29.住房保障支出(类)保障性安居工程支出(款)老旧小区改造(项):指反映用于老旧小区改造方面的支出。
30.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指反映行政事业单位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贴补贴以及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
31.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购房补贴(项):指反映按房改政策规定,行政事业单位向符合条件职工(含离退休人员)、军队(含武警)向转役复员离退休人员发放的用于购买住房的补贴。
32.其他支出(类)其他政府性基金及对应专项债务收入安排的支出(款)其他政府性基金安排的支出(项):指反映其他政府性基金安排的支出(包括用以前年度欠款收入安排的支出)。
33.抗疫特别国债安排的支出(类)基础设施建设(款)城镇老旧小区改造(项):指反映抗疫特别国债资金安排的城镇老旧小区改造支出。
34.抗疫特别国债安排的支出(类)基础设施建设(款)其他基础设施建设(项):指反映抗疫特别国债资金安排的其他基础设施建设支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