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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发宁波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开展2021年度建筑业、勘察设计企业及注册人员“双随机”检查工作的通知
发布日期: 2021-08-24 14:13 浏览次数: 字号:[ ]

各建筑业企业:

根据《宁波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开展2021年度建筑业、勘察设计企业及注册人员“双随机”检查工作的通知》(甬建函〔2021〕137号)精神,宁波市住建局决定开展2021年度宁波市建筑业、勘察设计企业及注册人员“双随机”检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检查范围

(一)在象山县行政区域内注册的建筑业企业(含施工总承包、专业承包),工程勘察设计企业及注册建筑师、结构师,其他专业勘察设计注册工程师和注册建造师。

(二)按照检查范围内企业数量2%左右的比例,通过“浙江省行政执法监管(互联网+监管)平台”随机抽取,且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企业作为重点受检企业进行检查。

1.近2年来,建筑业产值为零或较少、应入库而未入库的企业;

2.近2年来,发生过资质重组、分立、合并的企业;

3.近2年来,发生过较大以上质量安全事故或者发生过两起以上一般质量安全事故的企业;

4.近2年来,发生过转包、挂靠、违法分包等违法违规市场行为的企业;

5.近2年来,出现过严重拖欠农民工工资或动用工资保证金的企业;

6.近2年来,被列入失信名单或存在中高信用风险的企业;

7.近2年来,在资质申报中存在弄虚作假行为被通报的企业;

8.纳入全市欠薪联动监管或重点监管的企业;

9.有存在违法挂证行为的企业;

10.有其它违法违规行为的企业。

受检企业的注册人员同步为人员受检对象。

二、检查内容

(一)建筑业企业

1.企业资质情况:是否符合现行《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

(1)企业资产情况。检查企业财务报表台账;

(2)企业主要人员情况。包括技术负责人、注册建造师、中级以上职称人员、技术工人的种类、数量及构成情况等,均以“宁波市建筑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中审核通过的人员进行认定;

(3)企业办公场所、技术装备情况。实地检查办公场所、资质标准要求的厂房和主要设备购置发票台账。

(4)建筑业企业资质证书是否延续有效。

2.企业管理情况

(1)企业经营管理情况。检查企业质量管理、安全生产管理、合同管理、档案管理、财务管理等内部管理制度文件;

(2)企业是否按实录入“宁波市建筑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抽查核实录入的企业、人员等相关信息是否属实,信息变更是否及时;

(3)企业是否存在不良行为信息记录,是否存在《建筑业企业资质管理规定》所列违法、违规行为;

(4)企业是否按照《建筑业企业资质管理规定》及时办理建筑业企业资质证书变更手续。

(二)勘察设计企业

1.企业资质情况:是否符合现行《工程设计资质标准》《工程勘察资质标准》

(1)企业注册资本情况;

(2)企业主要人员情况。包括技术负责人、专业技术人员、注册执业人员等,均以“宁波市建筑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中完成录入的人员进行认定;

(3)固定办公场所、技术装备;

(4)勘察设计企业资质证书是否延续有效。

2.企业管理情况

(1)企业经营管理情况。检查企业注册执业人员的注册执业证书,有关工程勘察、设计业务的文档,有关质量管理、安全生产管理、档案管理、财务管理等企业内部管理制度的文件;

(2)企业是否按实录入“宁波市建筑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抽查核实录入的企业、人员等相关信息是否属实,信息变更是否及时;

(3)企业是否存在不良行为信息记录,是否存在《建设工程勘察设计资质管理规定》所列违法、违规行为;

(4)企业是否按照《建设工程勘察设计资质管理规定》及时办理建筑业企业资质证书变更手续。

(三)建筑师、结构师、其他专业勘察设计注册工程师和二级注册建造师

1.是否以个人名义承接工程业务;

2.是否以技术咨询名义承接工程业务;

3.是否提供了虚假材料;

4.是否同时受聘于二个以上单位;

5.是否行使了贿赂等不正当手段。

三、工作安排

“双随机”检查工作采取企业自查、信息系统排查与实地检查相结合的方式。检查人员通过宁波市建筑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或浙江省勘察设计行业四库一平台信息系统对检查对象的基本信息与主要人员是否满足相关检查标准进行比对,并结合实地核对证书原件、查看办公场所、听取汇报、查阅资料、现场检查工程项目等方式进行“双随机”检查。

(一)自查阶段(2021年8月底前)

请各企业要高度重视,根据检查内容对本企业的现有资质情况、管理情况和注册建筑师、结构师、勘察设计注册工程师、注册建造师的注册、执业情况进行自查排摸。

(二)区县(市)及市级检查阶段(2021年9月底前)

1.由我中心联合县住建局按《宁波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开展2021年度建筑业、勘察设计企业及注册人员“双随机”检查工作的通知》(甬建函〔2021〕137号)要求,对抽查的企业开展检查。

2.在此基础上,宁波市住建局再按随机抽取检查对象、随机选派执法检查人员的“双随机”抽查机制选出检查对象及检查人员,开展检查。

四、相关要求

请各建筑业企业应高度重视,保持企业人员稳定,并满足资质标准要求。对检查发现不符合相应资质标准或管理要求的,进行限期整改。整改期限最长不超过三个月,企业整改期间不得申请资质的升级、增项,不得承揽新的工程业务;逾期仍未达到相应资质标准要求的或提供虚假资料的企业,将上报市级建设主管部门处理。

象山县建筑业管理中心

2021年8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