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做好我县行政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根据《浙江省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办法》(浙江省人民政府令第372号)、《象山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做好重要政策文件集中统一公开工作的通知》等文件精神,结合我县实际,县司法局研究制定了《关于县政府及县政府办公室行政规范性文件清理结果(征求意见稿)》,现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
一、征求意见时间:2021年8月24日至9月2日。
二、公众提交意见途径:可直接拨打电话方式反馈意见,联系人:张琬琬,联系电话:89387651。
附件:1.《关于县政府及县政府办公室行政规范性文件清理结果(征求意见稿)》
2.关于《关于县政府及县政府办公室行政规范性文件清理结果(草案)》的起草说明
象山县司法局
2021年8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