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象山县鹤浦镇虎头岩生态治理工程施工封道公告

为确保鹤浦镇鹤浦镇虎头岩生态治理工程施工期间交通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三十九条之规定,决定自2021年8月28日8时起,执行施工封道措施,具体内容如下:

一、施工工期约为60日历天。

二、本次临时封道范围为五利村虎头岩路段,封道路段距离约150米,为保障安全施工,施工队对该路段实行临时封道措施,请来往车辆及行人往道路北侧施工便道进行通行。

因施工期间封道给您带来不便,对此深表歉意,望大家遵守交通规则,并相互转告,确保安全通行。

 

象山县鹤浦镇人民政府

2021年8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