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象山县政府信息公开>重点公开专题汇总>财政资金直达基层专题>重要政策
关于下达2021年度县级基本财力保障机制奖补资金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1-08-06 14:49 信息来源:县财政局 浏览次数:

象山县医疗保障局:

根据《宁波市财政局关于下达2021年县级基本财力保障机制奖补资金预算的通知》(甬财预〔2021〕628号)文件精神,经研究,现将2021年县级基本财力保障机制奖补资金387万元下达给你们,用于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基金的补助。此项资金列报“2101202财政对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基金的补助”支出科目,并全部纳入直达资金管理,标识为“00209001中央直达资金”,该标识需贯穿资金分配、拨付、使用等整个环节,且保持不变。

象山县财政局

2021年8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