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农业农村部2018年第1号令《渔业捕捞许可管理规定》第三十八条规定,已向我局提出遗失申请,具体如下:
象山县石浦镇平岩村村民陈博所属渔船浙象渔47028船,渔业船舶捕捞许可证编号:(浙象)船捕(2020)HY-200082号。
现声明作废,特此公告。
象山县水利和渔业局
2021年9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