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废止《象山县体育产业发展引导资金使用管理暂行办法》情况的公告

根据《公平竞争审查制度实施细则》(国市监反垄规﹝2021﹞2号)文件精神,我局决定废止《象山县体育产业发展引导资金使用管理暂行办法》(象文﹝2020﹞14号)。

特此公告。


象山县文化和广电旅游体育局

2022年1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