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象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21年度单位决算

目录

一、概况

(一)单位职责

(二)机构设置

二、2021年度部门决算公开表

三、2021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九)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十)机关运行经费支出说明

(十一)政府采购支出说明

(十二)国有资产占有情况说明

(十三)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四、名词解释


一、象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概况

(一)部门职责

1、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省、市关于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工作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规章;起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工作规范性文件,拟订相应的政策及实施办法,并组织实施和监督检查。

2、负责编制全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事业发展规划,拟订机关企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方案、劳动和社会保障制度改革方案并组织实施;编制全县机关和县属事业单位人员计划,监督检查计划执行情况;负责全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方面的统计工作。
    3、综合管理全县人才开发工作;会同有关部门拟订和实施全县人才发展战略、规划和综合性政策;负责指导和协调全县人才选拔、培养、引进项目的组织实施;拟订人力资源市场发展规划和人才流动政策。
    4、负责促进就业创业工作;拟订统筹城乡就业创业发展规划和政策,完善公共就业创业服务体系和援助制度;牵头拟订大中专毕业生就业创业政策,负责毕业生的就业创业指导和服务工作;建立健全就业、失业预测预警、监控分析制度,保持就业形势稳定;完善职业技能资格制度,统筹建立面向城乡劳动者的职业技能培训制度。

5、负责统筹城乡社会保障体系;拟订城乡社会保险及其补充保险政策和标准,逐步提高基金统筹层次;拟订全县社会保险关系转续政策;会同有关部门拟订社会保险基金、社会保险县级调剂金及补充社会保险基金管理办法和监督制度,组织编制社会保险基金预决算草案;组织实施社会保险基金的预测预警分析并拟订应对措施;管理所属社会保险经办机构,负责社会保险服务体系建设;负责各类补充保险相关内容的审核和备案
    6、会同有关部门拟订机关企事业单位人员工资收入分配政策,建立工资正常增长和支付保障机制;拟订机关企事业单位人员福利和离退休政策;制定县属事业单位工资总额和工资计划管理政策,负责县属机关事业单位人员和工资总额的管理和审核;负责企业职工工资的宏观调控工作。
    7、会同有关部门指导全县事业单位改革和人事制度改革;拟订事业单位人员和机关工勤人员管理政策,综合管理事业单位人员的聘用、考核、培训、奖惩以及公开招聘、岗位设置等工作。
    8、拟订专业技术人员管理和继续教育政策;牵头推进深化职称制度改革,负责专业技术人员的资格评价和资格考试工作;归口管理博士后、专家工作和留学人员来象山工作;拟订高技能人才、农村实用人才培养和激励政策
    9、负责全县引进国(境)外人才智力工作,拟订全县引进国(境)外人才智力政策;负责促进与国(境)外人才智力交流与合作。
    10、会同有关部门拟订军队转业干部安置政策和计划并组织实施;组织实施部分企业军队转业干部解困和稳定政策;承担自主择业军队转业干部管理服务工作。

11、负责全县行政机关公务员综合管理;会同有关部门完善公务员制度;拟订有关人员调配政策和特殊人员安置政策;拟订本县荣誉制度、政府奖励制度;配合有关部门开展政府公务员绩效考核。
    12、统筹拟订全县劳动、人事争议调解仲裁制度和劳动关系政策,完善劳动关系协调机制;贯彻执行禁止非法使用童工政策;贯彻执行女职工、未成年工的特殊劳动保护政策;贯彻执行完善工时制度、职工休息休假制度和最低工资制度;组织实施劳动保障监察,协调劳动者维权,依法查处劳动违法案件。
    13、承办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机构设置

从预算单位构成看,象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部门预算包括局本级预算及所属事业单位预算,具体单位包括局本级(含非独立核算事业单位县劳动保障监察大队、县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县人才市场管理服务中心、县职业技能鉴定中心、人事考试中心及信息中心等单位)预算和局属事业单位决算。

纳入象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20年度单位决算编制范围的二级预算单位包括:

1、象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局本级

二、2021年度单位决算公开表

详见附表。

三、2021年度单位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2021年度收入总计6,431.90万元,支出总计6,431.90万元,与2020年度相比,各增减少302.99万元,下降4.50%。主要原因是2020年度追加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资金232.73万元,用于各类企业复工复产接送外来员工的包车费支出,本年未安排。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本年收入合计6,431.90万元;包括财政拨款收入6,431.90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6,431.90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0万元),占收入合计100.00%;上级补助收入0万元,占收入合计0%;事业收入0万元,占收入合计0%;经营收入0万元,占收入合计0%;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万元,占收入合计0%;其他收入0万元,占收入合计0%。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年支出合计6,431.90万元,其中基本支出2,159.33万元,占33.57%;项目支出4,272.56万元,占66.43%;上缴上级支出0万元,占0%;经营支出0万元,占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万元,占0%。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1年度财政拨款收入总计6,431.90万元,支出总计6,431.90万元,与2020年相比,各减少302.99万元,下降4.50%。主要原因是2020年度追加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资金232.73万元,用于各类企业复工复产接送外来员工的包车费支出,本年未安排;财政拨款支出年初预算数4375.15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47.01%,主要原因是年中追加了大学生购房补贴1981.90万元和人才补贴400万元。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1.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6,431.90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100.00%。与2020年相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减少302.99万元,下降4.50%。主要原因是2020年度追加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资金232.73万元,用于各类企业复工复产接送外来员工的包车费支出,本年未安排。

2.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结构情况。

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6,431.90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0万元,占0%;国防(类)支出0万元,占0%;公共安全(类)支出0万元,占0%;教育(类)支出0万元,占0%;科学技术(类)支出2,503.89万元,占38.93%;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类)支出0万元,占0%;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3,769.60万元,占58.61%;卫生健康(类)支出0万元,占0%;节能环保(类)支出0万元,占0%;城乡社区(类)支出0万元,占0%;农林水(类)支出0万元,占0%;交通运输(类)支出0万元,占0%;资源勘探工业信息等(类)支出0万元,占0%;商业服务业等(类)支出0万元,占0%;金融(类)支出0万元,占0%;援助其他地区(类)支出0万元,占0%;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类)支出0万元,占0%;住房保障(类)支出158.40万元,占2.46%;粮油物资储备(类)支出0万元,占0%;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类)支出0万元,占0%;其他(类)支出0万元,占0%;债务还本(类)支出0万元,占0%;债务付息(类)支出0万元,占0%。

3.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年初预算为4375.15万元,支出决算为6,431.9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47.01%,主要原因是年中追加了大学生购房补贴1981.90万元和人才补贴400。其中:

科学技术支出(类)其他科学技术支出(款)其他科学技术支出(项)2021年年初预算为0万元,2021年支出决算为2503.89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此项决算为大学生购房补贴和人才补贴,是年中追加的预算项目。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管理事务(款)行政运行(项)2021年年初预算为1216.27万元,2021年支出决算为1038.44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17.12%,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行政人员社保基数提高,人员经费增加所致。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管理事务(款)综合业务管理(项)2021年年初预算为2076万元,2021年支出决算为1298.8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62.56%,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2021年度县委组织部人才专项750万元年初预算在我局列支下达。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管理事务(款)劳动保障监察(项)2021年年初预算为215万元,2021年支出决算为15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6.98%,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200万元为欠薪应急周转金为负向指标,一般未发生欠薪事项,不需我局垫资支出。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管理事务(款)信息化建设(项)2021年年初预算为85万元,2021年支出决算为80.2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4.35%,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实际经费支出较预算略有节余。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管理事务(款)社会保险经办机构(项)2021年年初预算为20万元,2021年支出决算为2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决算数等于预算数。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管理事务(款)公共就业服务和职业技能鉴定机构(项)2021年年初预算为25万元,2021年支出决算为25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决算数等于预算数。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管理事务(款)引进人才费用(项)2021年年初预算为0万元,2021年支出决算为188.5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本项目年中上级下达预算经费。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管理事务(款)事业运行(项)2021年年初预算为427.41万元,2021年支出决算为467.92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9.48%,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行政人员社保基数提高,人员经费增加所致。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管理事务(款)其他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管理事务支出(项)2021年年初预算为0万元,2021年支出决算为20.33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本年市级追加了拔尖人才培养经费。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行政单位离退休(项)2021年年初预算为230.3万元,2021年支出决算为156.23万元,另加上我局分解至各单位的163.53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38.84%,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今年机关事业单位退休人员活动经费发放标准大幅提升。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管理事务(款)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2021年年初预算为80.82万元,2021年支出决算为91.04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12.65%,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社保缴费基数提高。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管理事务(款)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项)2021年年初预算为40.42万元,2021年支出决算为45.53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12.64%,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社保缴费基数提高。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就业补助(款)就业创业服务补贴(项)2021年年初预算为0万元,2021年支出决算为71.28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年中就业管理服务中心向我局调拨经费用于心“象”事成就业招聘大型活动。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就业补助(款)高技能人才培养补助(项)2021年年初预算为0万元,2021年支出决算为5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年中市级下达了职业技能竞赛补助等资金。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就业补助(款)其他就业补助支出(项)2021年年初预算为0万元,2021年支出决算为23.5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年中市级下达了就业实践基地补助等资金。

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2021年年初预算为136.76万元,2021年支出决算为153.54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12.27%,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本年度公积金基数调整增加支出。

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购房补贴(项)2021年年初预算为0万元,2021年支出决算为4.86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年中追加的预算费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2,159.33万元,其中:

人员经费1,986.58万元,主要包括: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绩效工资、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业年金缴费、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公务员医疗补助缴费、其他社会保障缴费、住房公积金、医疗费、其他工资福利支出、退休费、抚恤金、生活补助、救济费、医疗费补助、奖励金、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

公用经费172.76万元,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水费、电费、邮电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因公出国(境)费用、维修(护)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劳务费、委托业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用、税金及附加费用、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其他交通工具购置、其他资本性支出。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本单位2021年度无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支安排,故无相关数据。

(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本单位2021年度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支安排,故无相关数据。

(九)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1.“三公”经费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1年度“三公”经费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预算为11.80万元,支出决算为8.38万元,完成预算的71.02%,2021年度“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我局对三公经费管理严格,加强公车管理,控制三公经费规模和开支。

2.“三公”经费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说明。

2021年度“三公”经费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用支出决算为0万元,占0%,与2020年度无变化;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为3.58万元,占42.72%,与2020年度相比,减少1.21万元,下降25.33%,主要原因是本年度加强公车管理,严格公务用车运行经费的支出;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4.80万元,占57.28%,与2020年度相比,增加2.75万元,增长134.12%,主要原因是2020年度受疫情影响,接待次数和费用减少,本年度恢复正常水平。具体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费预算数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0万元。全年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涉及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预算数为7.8万元,支出决算为3.58万元,完成预算的45.90%。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本年度加强公车管理,严格公务用车运行经费的支出。

公务用车购置预算数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0万元(含购置税等附加费用)。购置0辆公务用车;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预算数为7.8万元,支出3.58万元,完成预算的45.90%。决算数小于(或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本年度加强公车管理,严格公务用车运行经费的支出。主要用于公务用车保有车辆及派驻本部门(单位)车辆所需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2021年度,本级及所属单位开支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3辆。

(3)公务接待费预算数为4万元,支出决算为4.80万元,完成预算的120%。主要用于接待人才引进、人事招考和劳动保障监察仲裁等支出。国内公务接待41批次,累计400人次。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2020年度受疫情影响,接待次数和费用减少,本年度恢复正常水平。其中:

外事接待支出0万元,接待0批次,累计0人次。

其他国内公务接待支出4.80万元,主要用于接待人才引进、人事招考和劳动保障监察仲裁等41批次,累计400人次。

(十)机关运行经费支出说明

2021年度机关运行经费年初预算数为174.76万元,支出决算为172.76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8.86%,决算数等于预算数。

(十一)政府采购支出说明

2021年度政府采购支出总额238.69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45.72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192.97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238.69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100.00%。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95.06万元,占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的39.82%;货物采购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占货物支出金额的100%,工程采购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占工程支出金额的100%,服务采购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占服务支出金额的100%。

(十二)国有资产占有情况说明

截至2021年12月31日,县人力社保局本级及所属各单位共有车辆3辆,其中,副部(省)级及以上领导用车0辆、主要领导干部用车1辆、机要通信用车0辆、应急保障用车0辆、执法执勤用车2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离退休干部用车0辆、其他用车0辆;单价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单价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十三)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1.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本年无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

单位自评结果无

部门评价结果

四、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指本级财政部门当年拨付的财政预算资金,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2.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3.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4.上级补助收入:指预算单位从主管部门和上级单位取得的非财政补助收入。

5.附属单位上缴收入:指事业单位附属独立核算单位按照有关规定上缴的收入

6.其他收入:指预算单位在“财政拨款”、“事业收入”、“经营收入”、“上级补助收入”、“附属单位上缴收入”等之外取得的各项收入。

7.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指事业结余以及营业结余。

8.年初结转和结余:指预算单位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仍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9.结余分配:指事业单位按照会计制度规定缴纳的所得税、提取的专用结余以及转入非财政拨款结余的金额等。

10.年末结转和结余:指单位按有关规定结转到下年或以后年度继续使用的资金。

11.基本支出:指预算单位为保障其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所发生的支出,包括人员经费支出和日常公用经费支出。

12.项目支出:指预算单位为完成其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13.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14.上缴上级支出:指所属事业单位上缴上级的支出。

15.附属单位补助支出:指对所属单位补助发生的支出。

16.“三公”经费:纳入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部门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不含教学科研人员学术交流;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燃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17.机关运行经费:指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18.科学技术支出(类)其他科学技术支出(款)其他科学技术支支出(项)是指其他用于社会科学研究方面的支出,包括中国社科院研究生院的支出。

19.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管理事务(款)行政运行(项)是指反映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行政单位的基本支出。

20.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管理事务(款)综合业务管理(项)是指反映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管理方面的综合性管理事务支出。

21.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管理事务(款)劳动保障监察(项)反映劳动保障监察事务支出。

2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管理事务(款)就业管理事务(项)反映就业和职业技能鉴定管理方面的支出。

23.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管理事务(款)社会保险业务管理事务(项)反映社会保险业务管理和基金监督方面的支出。

24.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管理事务(款)信息化建设(项)反映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用于信息化建设、运行维护和数据分析等方面的支出,如金保工程、社会保障卡建设和运行维护、人力资源市场信息化等支出。

25.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管理事务(款)社会保险经办机构(项)反映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开展业务工作的支出。

26.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管理事务(款)公共就业服务和职业技能鉴定机构(项)反映公共就业和职业技能鉴定管理方面的支出。

27.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管理事务(款)引进人才费用(项)反映用于引进外国专家补助、引智成果推广等方面的支出。

28.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管理事务(款)事业运行(项)反映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不包括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后勤服务中心、医务室等附属事业单位。

29.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管理事务(款)其他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管理事务支出(项)反映其他用于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管理事务方面的支出。

30.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行政单位离退休(项)反映行政(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开支的离退休支出。

31.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事业单位离退休(项)反映事业单位开支的离退休经费。

3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反映机关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支出。

33.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项)反映机关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职业年金支出。

34.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就业补助(款)就业创业服务补贴(项)反映财政用于支持加强公共就业服务机构提升创业服务能力和向社会力量购买就业创业服务成果的补助支出。

35.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就业补助(款)高技能人才培养补助(项)反映财政用于技能大师工作室建设等方面的补助支出。

36.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就业补助(款)其他就业补助支出(项)反映除上述项目以外按规定确定的其他用于促进就业的补助支出。

37.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其他生活救助(款)其他城市生活救助(项)反映除最低生活保障、临时救助、特困人员供养、自然灾害生活救助外,用于城乡生活困难居民生活救助的其他支出。

38.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款)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项)反映用于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方面的支出。

39.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反映行政事业单位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贴补贴以及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

40.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购房补贴(项)反映按房改政策规定,行政事业单位向符合条件职工(含离退休人员)发放的用于购买住房的补贴。

局(本级)公开表2021.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