区域协调发展科

机构负责人

王飞飞

机构职能

负责巩固拓展帮扶促进工作成果与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具体工作,组织开展乡村振兴的考核督促和绩效评估;承担县内结对帮扶工作,指导低收入农户同步基本实现现代化和驻村工作组派驻管理工作;完成上级交办的东西部协作帮扶工作。乡村振兴协调科科长由农村社会事业促进科(乡村振兴建设科)科长兼任,设乡村振兴协调科副科长1名,负责日常工作。

公开电话

0574-65714157

机构地址

象山港路442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