象山县社会保险管理中心2021年度单位决算

目录

一、概况

(一)单位职责

(二)机构设置

二、2021年度单位决算公开表

三、2021年度单位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九)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十)机关运行经费支出说明

(十一)政府采购支出说明

(十二)国有资产占有情况说明

(十三)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四、名词解释

一、概况

(一)单位职责

1. 负责全县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工伤保险、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被征地人员养老保障等各类保险的具体业务办理、基金筹集、咨询、各类保险待遇的核准、调整、计发和费用结算及各类档案管理。

2. 承担各类保险基金的核算和管理等行政辅助工作。

3. 承担全县各类社保待遇享受人员的资格认证及社会化管理服务工作。

4. 协助各类保险的扩面、稽核工作,提供各类保险的查询服务等工作。

5. 指导全县镇乡(街道)社会保障服务中心开展各类保险业务经办和培训工作。

6. 完成象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机构设置

从预算单位构成看,本单位内设:办公室、保险关系股、待遇核准股、待遇计发股、基金财务股。

二、2021年度单位决算公开表

详见附表。

三、2021年度单位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1年度收入总计122,046.80万元,支出总计122,046.80万元,与2020年度相比,收、支各增加53441.94万元,增长77.90%。主要原因是: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增加17670万元、补助被征地农民支出增加43758.67万元。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本年收入合计122,046.80万元;包括财政拨款收入122,046.80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53,903.14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68,143.67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0万元),占收入合计100.00%;上级补助收入0万元,占收入合计0%;事业收入0万元,占收入合计0%;经营收入0万元,占收入合计0%;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万元,占收入合计0%;其他收入0万元,占收入合计0%。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年支出合计122,046.80万元,其中基本支出869.89万元,占0.71%;项目支出121,176.92万元,占99.29%;上缴上级支出0万元,占0%;经营支出0万元,占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万元,占0%。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1年度财政拨款收入总计122,046.80万元,支出总计122,046.80万元,与2020年相比,收、支各增加53,441.94万元,增长77.90%。主要原因是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增加17670万元、补助被征地农民支出增加43758.67万元;财政拨款支出年初预算数135527.67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0.05%,主要原因是社保扩面工作成效明显,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责任上缴额支出减少,补助被征地农民支出减少约15000万元。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1.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53,903.14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44.17%。与2020年相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增加9,683.27万元,增长21.90%。主要原因是: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增加17670万元、财政对基本养老保险基金的补助减少8746万元。。

2.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结构情况。

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53,903.14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0万元,占0%;国防(类)支出0万元,占0%;公共安全(类)支出0万元,占0%;教育(类)支出0万元,占0%;科学技术(类)支出0万元,占0%;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类)支出0万元,占0%;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53,846.37万元,占99.89%;卫生健康(类)支出0万元,占0%;节能环保(类)支出0万元,占0%;城乡社区(类)支出0万元,占0%;农林水(类)支出0万元,占0%;交通运输(类)支出0万元,占0%;资源勘探工业信息等(类)支出0万元,占0%;商业服务业等(类)支出0万元,占0%;金融(类)支出0万元,占0%;援助其他地区(类)支出0万元,占0%;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类)支出0万元,占0%;住房保障(类)支出56.77万元,占0.11%;粮油物资储备(类)支出0万元,占0%;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类)支出0万元,占0%;其他(类)支出0万元,占0%;债务还本(类)支出0万元,占0%;债务付息(类)支出0万元,占0%。

3.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年初预算为85527.67万元,支出决算为53,903.14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63.02%,主要原因是年中调整预算,一般公共预算项目调整为政府性基金预算项目、为综合考虑调减部分未使用资金。其中: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管理事务(款)社会保险经办机构(项)。年初预算为12067.76万元,支出决算为5975.07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49.51%,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为2021年预算编制完成后,县财政为弥补2020年底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基金支付缺口,保障退休人员待遇足额、按时发放,于2020年12月底补助资金5000万元,财务列支冷饮费科目。因此2021年度相应调减5000万元;企业退休人员社会化管理经费1150万元,其中1123.97万元分解至各乡镇支付,决算数未统计在我中心。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管理事务(款)其他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管理事务支出(项)。年初预算为236万元,支出决算为236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决算数与预算数一致。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行政单位离退休(项)。年初预算为4.2万元,支出决算为18.47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439.76%,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原因为代发部分单位转制退休人员的离退休活动费14.27万元。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事业单位离退休(项)。年初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34.50万元,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原因为代发部分单位事业转制退休人员的离退休活动费34.50万元。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年初预算为32.26万元,支出决算为32.26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决算数等于预算数。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项)。年初预算为16.13万元,支出决算为16.13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决算数等于预算数。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抚恤(款)死亡抚恤(项)。年初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15.94万元,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原因为2021年度新增一位退休人员死亡。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财政对基本养老保险基金的补助(款)财政对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基金的补助(项)。年初预算为17000万元,支出决算为2345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37.94%,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原因为中央下达城乡补助3900万元、市级下达城乡补助2550万元。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财政对基本养老保险基金的补助(款)财政对其他基本养老保险基金的补助(项)。年初预算为1765万元,支出决算为1765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决算数等于预算数。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财政对其他社会保险基金的补助(款)财政对工伤保险基金的补助(项)。年初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300万元,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原因为2021年度工伤工亡人员较2020年度增幅较大,工伤保险基金出现支付缺口,财政追加预算300万元。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款)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项)。年初预算为17353万元,支出决算为22003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26.80%,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原因为中央下达补助3800万元、县财政年中追加退休人员一次性春节慰问金850万元。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财政对基本养老保险基金的补助(款)财政对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基金的补助(项)。年初预算为37000万元,支出决算为0万元,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原因为该项目调整为政府性基金预算项目。

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年初预算为53.32万元,支出决算为56.23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5.46%,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统发工资调整,追加当年度住房公积金指标。

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购房补贴(项)。年初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0.54万元,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购房补贴不安排年初预算,根据实际情况追加。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869.89万元,其中:

人员经费824.29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业年金缴费、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公务员医疗补助缴费、其他社会保障缴费、住房公积金、其他工资福利支出、抚恤金、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

公用经费45.60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公务接待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用、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办公设备购置、信息网络及软件购置更新。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1.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21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68,143.67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55.83%。与2020年相比,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增加43,758.67万元,增长179.45%。主要原因是:增加51704.09万元用于补助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对被征地人员保障及城乡养老保险补助减少3560万元。

2.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结构情况。

2021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68,143.67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科学技术(类)支出0万元,占0%;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类)支出0万元,占0%;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0万元,占0%;节能环保(类)支出0万元,占0%;城乡社区(类)支出68,143.67万元,占100.00%;农林水(类)支出0万元,占0%;交通运输(类)支出0万元,占0%;资源勘探信息等(类)支出0万元,占0%;金融(类)支出0万元,占0%;其他(类)支出0万元,占0%;债务付息(类)支出0万元,占0%;抗疫特别国债安排(类)支出0万元,占0%。

3.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21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年初预算为50000万元,支出决算为68,143.67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36.29%,主要原因是年中调整预算,一般公共预算项目调整为政府性基金预算项目,项目金额为37000万元;因一次性筹资资金注入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基金,减少对城乡养老保险补助3560万元;因社保扩面工作成效显著,减少对企业职工养老保险基金补助15296万元。

(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本单位2021年度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支安排,故无相关数据。

(九)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1.“三公”经费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1年度“三公”经费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预算为1.19万元,支出决算为1.19万元,完成预算的100%,2021年度“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等于预算数。

2.“三公”经费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说明。

2021年度“三公”经费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用支出决算为0万元,占0%,与2020年度相比无变化,主要原因是本单位无因公出国(境)业务,故无此相关费用;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为0.89万元,占74.77%,与2020年度相比,减少11.08万元,下降92.57%,主要原因是2020年度购置公务用车,2021年度不再购置;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0.30万元,占25.23%,与2020年度相比,增加0.30万元,主要原因是2020年度受疫情影响,上级部分来象检查工作暂停,2021年度略有恢复,具体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费预算数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0万元。我单位无因公出国(境)预算安排,故无相关费用。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预算数为0.89万元,支出决算为0.89万元,完成预算的100%。决算数等于预算数。

公务用车购置预算数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0万元(含购置税等附加费用),本年度未购置公务用车;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预算数为0.89万元,支出0.89万元,完成预算的100%。决算数等于预算数。主要用于公务用车保有车辆及派驻本部门(单位)车辆所需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2021年度,本级及所属单位开支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1辆。

(3)公务接待费预算数为0.30万元,支出决算为0.30万元,完成预算的100%。主要用于接待市人社、市社保来象检查等支出。国内公务接待3批次,累计50人次。决算数等于预算数。其中:

外事接待支出0万元,接待0批次,累计0人次。

其他国内公务接待支出0.30万元,主要用于接待上级部门来象检查,接待3批次,累计50人次。

(十)机关运行经费支出说明

2021年度机关运行经费年初预算数为45.60万元,支出决算为45.6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决算数等于预算数;比2020年度减少4.03万元,增长(下降)8.12%,主要原因是办公设备购置等减少。

(十一)政府采购支出说明

2021年度政府采购支出总额5.91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5.91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5.91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100.00%。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5.91万元,占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的100%;货物采购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占货物支出金额的100%,工程采购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占工程支出金额的0%,服务采购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占服务支出金额的0%。

(十二)国有资产占有情况说明

截至2021年12月31日,本单位共有车辆1辆,其中,副部(省)级及以上领导用车0辆、主要领导干部用车0辆、机要通信用车0辆、应急保障用车0辆、执法执勤用车1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离退休干部用车0辆、其他用车0辆;单价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单价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十三)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1.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根据预算绩效管理要求,象山县社会保险管理中心组织对2021年预算纳入绩效目标编报范围的项目支出开展绩效自评,其中单位自评项目13个,涉及财政资金134777万元,自评覆盖率100%。
   组织对本单位整体支出绩效评价试点,从评价情况来看,我单位按照整体支出绩效程序,对单位财政收支进行严格控制,做好监督、审核工作,单位整体支出的绩效过程做到了实施与计划相符、资金使用与计划相符、项目内容与计划相符。

2.单位自评结果。

象山县社会保险管理中心在2021年度单位决算中反应企业退休人员社会化管理工作经费、企业退休人员冷饮费等13个项目绩效自评结果。

(1)企业退休人员社会化管理工作经费项目绩效自评综述:根据年初设定的绩效目标,项目自评得分98分,自评结论为“优”。项目全年预算数为1150万元,执行数为8.2万元,完成预算的0.71%,执行率低的原因为1124万元分解至各乡镇进行支付。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发放企业退休人员社会化管理经费每人每月10元。发现的问题及原因:受疫情管控影响,本年异地慰问开展较少。下一步改进措施:争取通过线上慰问,丰富慰问方式。

(2)企业退休人员冷饮费项目绩效自评综述:根据年初设定的绩效目标,项目自评得分100分,自评结论为“优”。项目全年年初预算数为10000万元,年中调整预算为5000万元,执行数为5000万元,完成预算的100%。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发放企业退休人员冷饮费38万人次,当年度冷饮费按时、足额发放。

(3)机关转企业退休人员节日慰问补贴项目绩效自评综述:根据年初设定的绩效目标,项目自评得分100分,自评结论为“优”。项目全年年初预算数为92万元,执行数为90.20万元,完成预算的98.04%。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发放机关转企业退休人员节日慰问金115人,当年度待遇按时、足额发放。

(4)企业军转干部慰问补贴项目绩效自评综述:根据年初设定的绩效目标,项目自评得分100分,自评结论为“优”。项目全年年初预算数为115万元,执行数为115万元,完成预算的100%。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发放企业军转干部慰问补贴164人,当年度待遇按时、足额发放。

(5)企业退休军转干部生活和门诊补贴项目绩效自评综述:根据年初设定的绩效目标,项目自评得分100分,自评结论为“优”。项目全年年初预算数为353万元,执行数为353万元,完成预算的100%。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发放企业军转干部生活和门诊补贴1968人次,当年度待遇按时、足额发放。

(6)离休干部十项经费及遗属生活费项目绩效自评综述:根据年初设定的绩效目标,项目自评得分100分,自评结论为“优”。项目全年年初预算数为236万元,执行数为236万元,完成预算的100%。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发放离休干部待遇180人次、遗属生活费252人次,当年度待遇按时、足额发放。

(7)精减人员生活补助项目绩效自评综述:根据年初设定的绩效目标,项目自评得分100分,自评结论为“优”。项目全年年初预算数为1700万元,执行数为1700万元,完成预算的100%。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发放精简人生活补助1.4万人次,当年度待遇按时、足额发放。

(8)企业退休人员一次性春节慰问金项目绩效自评综述:根据年初设定的绩效目标,项目自评得分100分,自评结论为“优”。项目全年预算数为17000万元,年中追加预算850万元,执行数为17850万元,完成预算的100%。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发放企业退休人员一次性春节慰问金9.5万人次,当年度春节慰问金待遇足额、按时发放。

(9)被征地人员保障及城乡居民基本养老补助项目绩效自评综述:根据年初设定的绩效目标,项目自评得分100分,自评结论为“优”。项目全年预算数为37000万元,执行数为33439.58万元,完成预算的90.38%。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发放被征地退休人员待遇20万人次、发放城乡居民退休人员待遇89万人次。

(10)国有企业转制退休人员午餐补贴项目绩效自评综述:根据年初设定的绩效目标,项目自评得分100分,自评结论为“优”。项目全年预算数为65万元,执行数为65万元,完成预算的100%。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发放被征地退休人员待遇1万人次,当年度待遇足额、按时发放。

(11)职教幼教退休教师待遇补差项目绩效自评综述:根据年初设定的绩效目标,项目自评得分100分,自评结论为“优”。项目全年预算数为11万元,执行数为11万元,完成预算的100%。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发放职教幼教退休教师待遇补差4人,当年度待遇足额、按时发放。

(12)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缺口补助项目绩效自评综述:根据年初设定的绩效目标,项目自评得分96分,自评结论为“优”。项目全年预算数为67000万元,执行数为51704.09万元,完成预算的77.17%。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完成2021年度企业职工养老保险收支缺口责任额上缴30338万元、专项性责任额上缴21366.09万元(另有差额部分由风险准备金补足上缴)。

(13)社保工作专项业务费项目绩效自评综述:根据年初设定的绩效目标,项目自评得分100分,自评结论为“优”。项目全年预算数为55万元,执行数为54.85万元,完成预算的99.73%。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一是完成当年度社保扩面1.25万人、增收保费6000万元;二是完成社保经办系统及财务软件系统更新3次;三是开展社保待遇点对点短信提醒服务,支付相关费用5万元。

四、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指本级财政部门当年拨付的财政预算资金,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和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

2.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3.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4.上级补助收入:指事业单位从主管部门和上级单位取得的非财政补助收入。

5.附属单位上缴收入:指事业单位附属独立核算单位按照有关规定上缴的收入。

6.其他收入:指预算单位在“财政拨款”、“事业收入”、“经营收入”、“上级补助收入”、“附属单位上缴收入”等之外取得的各项收入。

7.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指事业单位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非财政拨款结余弥补当年收支差额的金额。

8.年初结转和结余:指预算单位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仍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9.年末结转和结余:指单位按有关规定结转到下年或以后年度继续使用的资金。

10.基本支出:指预算单位为保障其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所发生的支出,包括人员经费支出和日常公用经费支出。

11.项目支出:指预算单位为完成其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12.上缴上级支出:填列事业单位按照财政部门和主管部门的规定上缴上级单位的支出。

13.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14.附属单位补助支出:填列事业单位用财政补助收入之外的收入对附属单位补助发生的支出。

15.“三公”经费:纳入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部门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和牌照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保有车辆及派驻车辆的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16.机关运行经费:指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17.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管理事务(款)社会保险经办机构(项)反映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开展业务工作的支出。

18.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管理事务(款)其他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管理事务支出(项)反映除上述项目以外其他用于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管理事务方面的支出。

19.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行政单位离退休(项)反应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开支的离退休经费。

20.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事业单位离退休(项)反应事业单位开支的离退休经费。

21.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反映机关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支出。

22.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项)反映机关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实际缴纳的职业年金支出。

23.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抚恤(款)死亡抚恤(项)反映用于各类优抚对象和优抚事业单位的支出。

24.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财政对基本养老保险基金的补助(款)财政对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基金的补助(项)反映财政对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基金的补助支出。

25.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财政对基本养老保险基金的补助(款)财政对其他基本养老保险基金的补助(项)反映财政对其他基本养老保险基金的补助支出。

26.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财政对其他社会保险基金的补助(款)财政对工伤保险基金的补助(项)反映财政对工伤保险基金的补助支出。

27.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款)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项)反映除上述项目以外其他用于社会保障和就业方面的支出。

28.城乡社区支出(类)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安排的支出(款)补助被征地农民支出(项)反映土地出让收入用于补助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支出以及保持被征地农民原有生活水平支出。

29.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反映行政事业单位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贴补贴以及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

30.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购房补贴(项)反映按房改政策规定,行政事业单位向符合条件职工(含离退休人员)发放的用于购买住房的补贴。

31.工资福利支出(类)工资(款)反映按规定发放的基本工资,包括公务员的职务工资、级别工资;机关工人的岗位工资、技术等级工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岗位工资、薪级工资;各类学校毕业生试用期(见习期)工资、新参加工作工人学徒期、熟练期工资;军队(含武警)军官、文职干部的职务(专业技术等级)工资、军衔(级别)工资和军龄工资;军队士官的军衔等级工资和军龄工资等。
    32.工资福利支出(类)津贴补贴(款)反映按规定发放的津贴、补贴,包括机关工作人员工作性津贴、生活性补贴、地区附加津贴、岗位津贴,机关事业单位艰苦边远地区津贴,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特殊岗位津贴补贴,机关事业单位提租补贴、购房补贴、采暖补贴、物业服务补贴等。
    33.工资福利支出(类)奖金(款)反映按规定发放的奖金,包括机关工作人员年终一次性奖金、绩效奖金(基础绩效奖、年度绩效奖)等。
    34.工资福利支出(类)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款)反映单位为职工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有单位代扣的工作人员基本养老保险缴费,不在此科目反映。
    35.工资福利支出(类)职业年金缴费(款)反映单位为职工实际缴纳的职业年金(含职业年金补记支出)。由单位代扣的工作人员职业年金缴费,不在此科目反映。
    36.工资福利支出(类)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款)反映单位为职工缴纳的基本医疗保险(含生育保险)费。
    37.工资福利支出(类)公务员医疗补助缴费(款)反映按规定可享受公务员医疗补助单位为职工缴纳的公务员医疗补助费。
    38.工资福利支出(类)其他社会保障缴费(款)反映单位为职工缴纳的失业、工伤等社会保险费,残疾人就业保障金,军队(含武警)为军人缴纳的退役养老、医疗等社会保险费。
    39.工资福利支出(类)住房公积金(款)反映单位按规定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
    40.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类)反映政府用于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41.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类)生活补助(款)反映按规定开支的优抚对象定期定量生活补助费,退役军人生活补助费,退役军人及其他优抚对象慰问金、机关事业单位职工遗属生活补助,长期赡养人员补助费,由于国家实行退耕还林禁牧舍饲政策补偿给农牧民的现金、粮食支出,对农村党员、复员军人以及村干部的补助支出,罪犯、戒毒人员的伙食费、被服费、医疗卫生费等。
    42.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类)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款)反映未包括埃上述科目的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如婴幼儿补贴、退职人员及随行家属路费、符合条件的退役回乡义务兵一次性建房补助、符合安置条件的城镇退役士兵自谋职业的一次性经济补助费、保障性住房租金补贴等。

43.商品和服务支出(类)反映单位购买商品和服务的支出,不包括用于购置固定资产、战略性和应急性物资储备等资本性支出。

44.商品和服务支出(类)办公费(款)反映单位购买日常办公用品、书报杂志等支出。

45.商品和服务支出(类)邮电费(款)反应单位开支的信函、包裹、货物等物品的邮寄费及电话费、电报费、传真费、网络通讯费等。

46.商品和服务支出(类)差旅费(款)反映单位工作人员国(境)内出差发生的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补助费和市内交通费。

47.商品和服务支出(类)会议费(款)反映单位在会议期间按规定开支的住宿费、伙食费、会议场地租金、交通费、文件印刷费、医药费等。

48.商品和服务支出(类)公务接待费(款)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49.商品和服务支出(类)工会经费(款)反映单位按规定提取或安排的工会经费。

50.商品和服务支出(类)福利费(款)反映单位按规定提取的职工福利费。

51.商品和服务支出(类)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款)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

52.商品和服务支出(类)其他交通费用(款)反映单位除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外的其他交通费用。如公务交通补贴,租车费用、出租车费用,飞机、船舶等的燃料费、维修费、保险费等。

53.商品和服务支出(类)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款)反映上述科目未包括的日常公用支出。如诉讼费、国内组织的会员费、来访费、广告宣传费以及离休人员特许费、离退休人员公用经费等。

54.资本性支出(类)办公设备购置(款)反映用于购置并按财务会计制度规定纳入规定资产核算范围的办公家具和办公设备的支出,以及按规定提取的修购基金。
    55.资本性支出(类)信息软件及网络更新(款)反映用于信息网络和软件方面的支出。如服务器购置、软件购置、开发、应用支出等,如果购置的相关硬件、软件不符合财务会计制度规定的固定资产确认标准的,不在此科目反映。

象山县社会保险管理中心公开表.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