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合理计算工伤期间的停工留薪期工资

一、基本案情

罗某于2021年10月13日进入宁波某建设有限公司承建的项目工地从事木工工作,该项目参加项目保险。2022年2月20日16时40分许,罗某在工地上工作时受伤,后该伤经鉴定为工伤九级伤残。2022年11月7日,其通过邮件与公司解除关系。因与公司就工伤保险待遇无法达成一致提出劳动仲裁,要求公司支付其相关工伤保险待遇。其中,罗某主张停工留薪期工资为22620元(260元/天×21.75天×4个月),公司主张停工留薪期工资为15660元(180元/天×21.75天×4个月)。

二、裁决结果

仲裁委采信罗某的日工资为260元/天,并支持停工留薪期工资22620元。

三、案例评析

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三条规定,职工工伤的,在停工留薪期内,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停工留薪期一般不超过12个月,伤情严重或情况特殊,经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可以适当延长,但延长不得超过12个月。停工留薪期工资通常是工伤保险待遇案件中最容易产生纠纷的一点,一方面,双方当事人由于劳动合同中工资约定不明确、举证证据不充足、工资计算方式不规范等原因,往往会对停工留薪期的工资基数产生异议;另一方面,受员工伤残鉴定等级、个人身体恢复速度、医生休息建议等因素影响,停工留薪的时长也会引起双方关注与争议。那么,如何合理计算工伤期间的停工留薪期工资,应注意两点,一要注意员工受伤前12个月的平均工资发放情况,通过核实工资条、明确劳动合同中的工资约定内容、合理参考本地同行业实际工资发放情况、比对双方证据证明力大小等方式,保障员工在停工留薪期的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本案中,由于工资条等工资支付凭证由公司保存,罗某想调取类似的证据难度较大,因此,仲裁委结合本地木工的工资行情,根据罗某的考勤记录和工资总额,倒推得出罗某的日工资为260元/天,采信了其日工资的主张。二要结合员工的年龄、伤情、医生建议、一般恢复周期等,对停工留薪期的时长作出合理判断,防止出现受伤程度与休息时长不匹配的情况。本案中,罗某主张停工留薪期4个月的休息时间较为合理,同时有县级以上医院开出的建休证明,公司也未提出异议。

无论是对劳动者还是单位方,工伤都是双方不希望发生的事情。于劳动者而言,在工作时需要多一些耐心和认真,加强安全生产意识;于企业而言,也需要对劳动者多一些必要的保护措施,建立安全生产管理制度,遵守相关法律法规,让工伤的后续风险降至最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