乡村振兴办公室

机构负责人

徐挺

机构职能

负责农业农村、乡村振兴相关工作。负责推进农业服务、水利水务管理、节约用水、河湖管理保护、农机等相关工作。负责村(居)“三资”管理,做好对股份经济合作社集体资产管理的监督、指导服务和权益维护等工作。负责基本农田保护、农村生态环境保护。负责农村综合统计工作、农业项目管理。指导农业科技创新工作。指导村(股份经济合作社)经济发展工作,指导、监督农业合作经济组织和农业行业协会工作。负责动植物疫病防控、农产品质量安全及气象灾害防御等工作。

协助镇乡(街道)加强对渔业安全生产工作的领导,协助做好渔业安全生产管理、行业管理、防灾减灾等工作。

负责辖区社区建设、管理和服务工作。指导社区居委会开展各项活动,负责社区居委会、社区服务站的组建、撤销和规模调整并上报县政府审批。负责指导社区居委会做好组织建设,依法进行换届选举,实行民主自治。负责辖区社区工作者队伍的管理、教育和培训工作。负责培育、扶持辖区社会组织。负责对辖区内业主大会、业主委员会的成立及活动进行协助、指导和监督。负责业主委员会备案,协调处理纠纷。强化对辖区物业服务企业、物业项目的监督管理。动员组织社会力量、发展志愿者队伍参与社会治理,实现资源共享,提供多元社区服务。承担辖区生活性服务业发展工作,规范、完善辖区便民商业服务。


联系方式

0574-6504003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