象山发布疫情防控2022年第八号通告

近日苏州报告多例本土新冠肺炎阳性病例,有外溢风险。为持续做好我县疫情防控工作,切实降低疫情输入和传播风险,保障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现将江苏省来象返象人员健康管理措施通告如下。

一、对1月31日以后有江苏省苏州市东湖大郡二期(工业园区长乐街)、绿洲华庭(吴江区盛泽舜湖西路)、金悦湾(吴中区墅浦路)、天辰花园(姑苏区吴中西路)、京隆科技(工业园区方洲路)、和舰科技(工业园区现代大道)、工业园区第二实验小学,2月12日以后有九龙医院、盛泽医院、苏州市中医院、苏州市市立医院、苏州大学附属儿童医院园区总院等旅居史的人员以及与确诊病例(含无症状感染者)有轨迹交叉的来象返象人员实行“14+7”健康管理措施。

二、对1月31日以来有江苏省苏州市姑苏区、吴中区、吴江区、工业园区旅居史人员实行“3+11”健康管理措施,在日常健康监测期间理论上不能离开所在县(区、市)。

三、对1月31日以来有自苏州市其他县区旅居史的来象返象人员,实行“2+14”健康管理措施。

四、江苏省其他地区来象返象人员,无法提供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的,应在抵象24小时内到核酸检测综合服务点免费接收一次核酸检测,并在抵达象山后第4天再开展一次免费核酸检测。

请江苏省来象返象市民立即通过“快溯码”向所在村(社区)、入住酒店和工作单位报告,并配合属地村(社区)做好核酸检测、隔离观察、健康监测等健康管理工作。广大市民应继续做好科学佩戴口罩、勤洗手、常通风、不聚集,保持安全社交距离等良好卫生习惯。各类公共场所应严格落实“测温、亮码、戴口罩”,并规范进行健康码和行程卡联动核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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象山县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
疫情防控指挥部
2022年2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