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东陈乡十八届人大九次会议第21号建议的答复

楼忠恒等代表:

你们在乡十八届人大九次会议上提出的《关于要求建设南堡村老人安置房的建议》已收悉,现答复如下:

老年安置房的建设可由村集体根据村级工程相关规定实施,在满足村庄规划与土地性质的相关要求的前提下,即可按项目建设流程实施前期工作。

衷心感谢你们对我乡建设管理工作的关心和支持,我们将切实履行自身职责,为积极打造“重工兴业、产城融合”的新东陈而努力工作。

东陈乡人民政府

2021年6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