鹤政〔2022〕15号
象山县鹤浦镇人民政府关于印发2022年度
重大行政决策目录的通知
各办: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清晰界定重大行政决策事项,决定今年继续对重大行政决策实行清单管理。现将2022年度镇级重大行政决策目录通知如下:
一、2022年度鹤浦镇重大行政决策目录
下列事项录入鹤浦镇2022年度重大行政决策目录,由决策承办科室负责落实。
序号 | 重大行政决策事项 | 决策实施科 室 | 法律政策依 据 | 履行程序要 求 | 计划完成时间 |
1 | 2022年鹤浦镇儿童公园征地项目 | 建设管理办 |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 | 公众参与、专家论证、合法性审查、集体讨论 | 2022年12月 |
二、工作要求
(一)对列入2022年度重大行政决策目录内的事项,决策承办科室要严格按照规定要求,坚持依法决策、科学决策、民主决策、公开公正的原则,遵循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和集体讨论的程序。对于决策过程中形成的文字材料,要妥善保管并实现一事一档。
(二)鹤浦镇对重大行政决策目录实行动态管理,可根据政府年度工作任务的增加、变更等及时对目录进行调整。
鹤浦镇人民政府 2022年3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