象山县石浦镇人民政府关于印发2022年度重大行政决策目录的通知

各办: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清晰界定重大行政决策事项,决定今年继续对重大行政决策实行清单管理。现将2022年度重大行政决策目录通知如下:

一、2022年度石浦镇重大行政决策目录

下列事项录入石浦镇2022年度重大行政决策目录,由各决策实施科室负责落实。

序号
重大行政决策事项决策实施科室法律政策依据履行程序要求计划完成时间
1老城区污水管道改造工程建设管理办公室《城镇排水与污水处理条例》合法性审查,向党委请示报告,决策执行,决策事项归档2022年12月
2铜钱礁整治修复项目渔业办公室《海岸线保护与利用管理办法》合法性审查,向党委请示报告,决策执行,决策事项归档2022年12月

二、工作要求

(一)对列入2022年度重大行政决策目录内的事项,各决策实施科室要严格按照规定要求,坚持依法决策、科学决策、民主决策、公开公正的原则,遵循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和集体讨论的程序。对于决策过程中形成的文件材料,要妥善保管并实现一事一档。

(二)石浦镇对重大行政决策目录实行动态管理,可根据政府年度工作任务的增加、变更等及时对目录进行调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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