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行政村、企事业单位: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清晰界定重大行 政决策事项,决定今年继续对重大行政决策实行清单管理。现将 2022年度镇级重大行政决策目录通知如下:
一、2022年度墙头镇人民政府重大行政决策目录
下列事项录入墙头镇人民政府2022年度重大行政决策目录, 由各决策承办科室负责落实。
序号 | 重大行政 决策事项 | 决策实施 单 位 | 法律政策 依 据 | 计划完成 时 间 |
1 | 环镇公路 Ⅱ标段工程 | 建设管理办 | 《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浙江省城乡规划条例》《宁波市城乡规划条例》等 | 2022年12月 |
二、工作要求
(一) 对列入2022年度重大行政决策目录内的事项,各决策 承办科室要严格按照规定要求,坚持依法决策、科学决策、民主决策、公开公正的原则,遵循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和集体讨论的程序。对于决策过程中形成的文件材料, 要妥善保管并实现一事一档。
(二) 墙头镇人民政府对重大行政决策目录实行动态管理,可根据政府年度工作任务的增加、变更等及时对目录进行调整。
象山县墙头镇人民政府
2022年3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