象山县政务服务办公室关于2021年度法治政府建设情况的报告

2021年,县政务办在象山县委、县政府的正确领导和县委依法治县办的精心指导下,按照县委县政府统一部署,坚定不移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深入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现将我办一年来法治政府建设情况汇报如下:

一、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主要举措和成效

(一)加强组织领导,提升依法行政能力。成立由办党组书记任组长,政工领导任副组长,相关科室负责人任成员的法治政府建设领导小组,负责协调组织法治政府建设各项工作。党政主要负责人严格落实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对法治建设重要工作直接部署,重大问题直接过问,重点环节直接协调、重要任务直接督办,落实重大行政决策集体讨论,较好的履行了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坚持把法治政府建设纳入全办年度总体工作,领导班子带头学法、守法、用法,党组中心理论组定期安排学法内容,定期召开专题会议听取有关工作汇报,集体研究指导跟踪疑难问题的解决,依法全面履行政府职能。加强对法治政府建设考核评价和督促检查,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向纵深发展。

(二)完善机制保障,提升依法治理水平。完善重大事项依法决策制度,进一步规范重大行政决策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集体讨论决定、决策跟踪评价、责任追究等程序行为,强化对行政决策程序的刚性约束。2021年本单位发文56个,签订各类合同37份。推进行政机关重大行政决策合法性审查制度,作出重大行政决策必须经领导班子会议讨论,由在集体讨论基础上作出决定,并建立健全重大行政决策档案管理制度。健全法律顾问工作机制,完善政府法律顾问日常管理,配齐配优法律顾问,确保责任到岗、到人,推进法律顾问工作科学化、规范化,保证服务质量。

(三)坚持依法行政,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推进政务服务2.0改革,推广应用浙江省“一网通办”平台,全年2.0线下收件7.96万件次,一网通办率93.55%,位于全市前列。抓实“一事联办”改革落地,推进企业和个人全生命周期56件事。探索实施司法处置不动产登记“一件事”,实现全市第一宗法拍房不动产登记“不见面办理”。创新公共服务集成化改革。推动水、电、气全业务在基层营业厅的联动办理,全省率先实现水电气“三窗合一”改革,10月8日,县行政服务中心水电气综合窗口对外开放,通办水电气业务72项。深化产业项目“一链式”代办服务。构建形成县、镇两级代办服务体系,立足项目全流程闭环管理,制定出台《象山县重大项目落地“四张清单”实施办法》,强化完善重点工程、工业项目并联、承诺、容缺审批三大机制,有力推动落地项目早开工、开工项目早建成。

(四)强化宣传教育,提升法治能力素养。深入开展“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完善和落实领导干部学法制度,强化法治教育培训,坚持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依法治国系列重要论述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理论,学习宪法和本部门相关的法律法规,培育强化法治意识和依法办事习惯,提高领导干部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深化改革、推动发展、化解矛盾、维护稳定的能力。加强工作人员法制宣传教育,积极开展机关工作人员学法活动,把普法与工作实际相结合,采取自学、集中学习等形式学习法律知识。做好普法宣传工作,利用led电子大屏、宣传海报、公众号等手段及时更新普法内容。利用干部职工下乡走访入户帮扶,到乡镇、街道组织开展法治宣传活动。耐心细致的向村民们讲解法律知识,解答老百姓普遍关心的医疗保险报销、农村宅基地纠纷、农民工工资拖欠等涉及群众切身利益的法律问题,有效增强了人民群众法治意识和依法维权能力。积极开展“国家宪法日宣传活动”,12月3日参加由县司法局主办的第八个“12.4”国家宪法日法治集市宣传活动。

(五)夯实执法基础,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深化公共资源交易监管体系建设,对照上级部门对行政执法制度建设要求,起草《行政处罚案件发现管理制度》《行政执法案卷管理制度》等制度,进一步完善单位内控制度,逐步打造规范的执法领域制度体系。根据《宁波市公共资源交易管理条例》和《宁波市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办法(试行)》规定,制定《政府采购共同监管工作细则》《农村产权共同监管工作细则》等,对接商定共同监管项目交易环节的监管责任分工,进一步明确监管职责。加强行政执法人员业务培训,努力提高行政执法人员对法律法规和规章的学习理解能力、对具体行政执法案件的调查取证和分析判断能力以及文书制作运用能力。

二、法治政府建设存在的问题

(一)学习法治思想需要进一步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存在面上学习多、结合工作实际研究贯彻落实不够的问题,优化法治营商环境、规范行政执法、法治为民办实事等方面有待加强和深化。

(二)依法行政水平需要进一步提升。落实“三项制度”有待加强,个别案件执法程序不规范,行政复议纠错和行政诉讼败诉案件仍占一定比例。落实“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制有欠缺,以案释法明理不够,推进行政案件调解和解、行政争议实质性化解有待加强。

(三)法治建设责任需要进一步压实。部署推进法治工作力度不足,落实学法、述法制度不深不细。法治督察检查不够深入,法治建设责任有待进一步压紧压实。

三、2022年度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打算

2022年,我办将继续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践行习近平法治思想,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认真落实“八五”普法规划,以优异成绩迎接党的二十大。

(一)强化普法教育全面性。充分发挥普法在依法行政工作中的基础作用,进一步提高工作人员的法治思维和依法行政能力。在普法对象上更加注重广泛性,突出抓好领导干部、窗口工作人员等重点对象的学法教育。在普法内容上更加注重实用性,重点抓好各类新法规、新政策的宣传。在普法方式上更加注重多样性,创新开辟法制宣传载体。

(二)全面依法履行职责。进一步全面深化政务服务标准化规范化便利化建设、“放管服”改革,优化我县营商环境。全面推行“不见面”办事,强化政务服务数字化平台应用,依托浙江政务服务网、浙里办APP,进一步提升网上政务服务能力,持续提升“一网通办”“跑零次率”“承诺压缩率”“即办率”等。拓展“一链办理”服务事项范围,以市场主体视角对梳理“一件事”服务事项,再造办事流程,进一步提高审批效能,围绕去重、去烦、去难和控多“三去一控”,持续推进“最多跑一次”改革,提高市场主体办事的便利度、 满意度。

(三)优化法治营商环境。围绕交易、服务、监管三大系统功能需求,深化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数字化转型应用,优化不见面开标和电子评标系统,推进数字化场景应用,指导推进乡镇小型平台建设。深化行政执法体制改革,加强事中事后监管,统筹推进疫情防控与经济社会发展,维护市场主体合法权益,不断激发市场主体活力。深化数据赋能政府治理和政务服务,提高突发事件依法处置能力。组织开展互评互查工作,同时采取多种培训形式,提高工作人员的业务水平和能力,切实提高政务服务工作质量,提升办事群众的满意度。

(四)深化全方位服务监督。聚焦营商环境考核指标、政务服务全域智治等重点领域,深化“四位一体”监督体系建设,全面落实好政务服务“好差评”等相关评价机制,加大整治作风不实、态度不好、服务不优等问题,定期通报相关情况,全面升级效能监督、提升服务质量。

(五)加强法治宣传力度。打好“八五”普法开局战,重点突出《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等主题宣传,充分发挥大厅LED大屏幕、法制宣传教育海报、微信公众号等各类阵地作用,积极宣传习近平法治思想和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工作会议精神,提高工作实效,营造良好的法治氛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