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736958131/2022-127309

组配分类

部门文件

政策层级分类

县级政策

主题分类

其他

成文日期

2022-03-30

发布机构

县经信局

来 源

县经信局

体裁分类

通知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文件编号

象经信〔2022〕16号

象山县经济和信息化局 象山县财政局关于下达2021年度第一批象山县工业企业梯队培育奖励的通知

各镇乡(街道)发展服务办公室、经济开发区经发科:

为贯彻落实“聚力一二五、走好共富路”,推动制造业高质量发展,进一步聚焦企业主体培育,提升竞争力,根据《关于加快推进制造业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意见》(县委发〔2021〕16号)文件精神,通过企业上报,经县经信局和县财政局联合审核,决定对实现首次上规模的宁波众兴建筑科技有限公司等97家企业,给予每家5万元的奖励,合计485万元(附件1)。对计税销售首次超过5000万元的45家企业给予奖励,其中日风电气(象山)有限公司等30家企业,给予每家10万元奖励;宁波荣志服饰有限公司等15家企业亩均综合效益初评C类,奖励予以减半,给予每家5万元奖励,合计375万元(附件2)。对计税销售首次超过1亿元的15家企业给予奖励,其中宁波维楷化学有限公司等13家企业,给予每家20万元奖励;宁波金钰铝业有限公司等2家企业亩均综合效益初评C类,奖励予以减半,给予每家10万元奖励,合计280万元(附件2)。对计税销售首次超过5亿元的5家企业给予奖励,其中浙江易锻精密机械有限公司等4家企业,给予每家30万元奖励;浙江波威重工有限公司亩均综合效益初评C类,奖励予以减半,给予15万元奖励,合计135万元(附件2),共计下达奖励资金1275万元。本次亩均综合效益初评C类减半奖励的企业,待最终评价结果公布后,对企业不足部分给予奖补。

各单位接文后请及时通知相关企业,通过甬易办线上办理资金兑现。

联系人:毛欢欢;电话:65727730。



附件:奖励明细表.doc





象山县经济和信息化局  象山县财政局

2022年3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