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县十九届人大一次会议第37号提案的协办意见

县经信局:

县十九届人大一次会议第37号提案《关于加强镇区小微企业园区建设的建议》已转至我局办理,针对人才要素水平较低、园区产业层次不高两个问题,我局主要有以下三方面举措,现将协办意见回复如下:

一是鼓励设立企业“科创飞地”。为进一步吸引科研人才能够参与象山社会经济建设,我县鼓励支持“创业创新在异地 成果转化在象山”,2021年制定实施了《象山县企业“科创飞地”建设补助暂行管理办法》,该政策支持企业根据自身需求,自主在科技资源比较集中的城市开展异地孵化和建立异地研发中心等“科创飞地”,对经科技局认定的“科创飞地”给予每月最高40元/平方米的房租补助,补助面积最高500平方米,政策实施以来,我县共有锦浪科技、希诺亚海洋生物、浙江禹谷医疗、盛和灯饰、孚邦科技等5家企业在杭州、武汉、宁波等地设立了“科创飞地”,共吸引119人在异地为我县企业开展研发工作,其中研发人员102人,研究生以上人才20人。

二是鼓励企业留用高质量人才。为鼓励和引导广大科技人才到企业开展科技创新和科技服务,加快科技成果转化推广,推动我县经济的全面进步,我县实行工业科技特派员政策。在我县高新技术企业和科技型“小巨人”培育企业中选定毕业三年内的全日制工科类大学生。科技特派员每人每年可获得5万元补助,参与考核的科技特派员每年基础补助3.5万元,另1.5万元作为奖励性补助视考核结果而定,考核评为优秀的科技特派员在全县范围内予以通报表彰,并将1.5万元的考核奖励提升至2万元,优秀科技特派员为特派员总人数的10%。

三是推动校企合作研发创新。为促进科技成果转移转化,助推企业创新发展,我县出台了《关于推进科技创新高质量发展加快建设高水平创新型县的若干意见》(象政发〔2021〕36号),其中“产学研合作补助”技术开发类按实际交易金额的30%,每家企业最高30万元补助;技术转让类按实际交易金额的20%,每家企业最高20万元补助;技术服务、技术咨询类按实际交易金额的10%,每家企业最高10万元补助。“产学研合作补助”推进企业与高校院所合作,提高企业研发创新能力。

下一步,我局将围绕提升人才要素水平、拉高园区产业层次两点来优化营商环境,提升发展信心。

一是推广异地化留才。进一步做好“科创飞地”的宣传推广,鼓励支持企业在长三角区域,尤其是在上海、杭州等国内创新资源较为集聚的城市中设立异地研发中心,开展异地孵化,实现“人才异地研发,成果在象转化”,解决小型城镇留才难的问题。

二是深化校企合作。以项目为依托,鼓励和支持企业与高校院所开展“产学研合作”,解决企业在项目开发中的难题,实现人才“不求所有,但求所用”,充分利用高校人才资源,努力促进企业创新发展。

三是助力高企发展。我县整合高新技术企业挖掘、培育、辅导工作,以“小班化”方式举办高企“讲诊会”。我局将联合县企服中心继续以问题为导向,通过“线上直播、线下讲诊”的模式进行政策宣传,并进园入企开展精准服务,帮助企业提升创新能力,助力经济高质量发展。


象山县科学技术局

2022年3月30日

(联系人:冯启明     电话:1345611456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