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村、社区、企事业单位: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清晰界定重大行政决策事项,决定今年继续对重大行政决策实行清单管理。现将2022年度丹东街道重大行政决策目录通知如下:
一、2022年度丹东街道重大行政决策目录
下列事项录入丹东街道2022年度重大行政决策目录,由各决策承办科室负责落实。
序号 | 重大行政决策事项 | 决策承办科室 | 法律政策依据 | 履行程序要求 | 计划完成时间 |
1 | 上余村外前山(爵溪前岙对面)山体废弃采石场生态环境治理工程 | 建设管理办 | 《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矿产资源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 | 公众参与、专家论证、合法性审查、集体讨论决定 | 2022年12月 |
二、工作要求
(一)对列入2022年度重大行政决策目录内的事项,各决策
承办科室要严格按照规定要求,坚持依法决策、科学决策、民主
决策、公开公正的原则,遵循公众参与、风险评估、专家论证、
合法性审查和集体讨论的程序。对于决策过程中形成的文件材料,要妥善保管并实现一事一档。
(二)丹东街道对重大行政决策目录实行动态管理,可根据政府年度工作任务的增加、变更等及时对目录进行调整。
象山县丹东街道办事处
2022年3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