象山县财政局关于下达2022年度县级基本财力保障机制奖补资金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2-04-19 10:03
信息来源:县财政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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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相关单位:
根据《宁波市财政局关于提前下达2022年县级基本财力保障机制奖补资金的通知》(甬财政发〔2021〕1112号)精神,经研究,现将2022年县级基本财力保障机制奖补资金1887万元下达给你们,具体内容见下表。
2022年度县级基本财力保障机制奖补资金分配表
单位:元 | |||||
序号 | 单位名称 | 项目名称 | 金额 | 功能科目 | 科目名称 |
1 | 经济和信息化局 | 疫情防控经费 | 3144030 | 2100409 | 重大公共卫生服务 |
2 | 机关事务管理局 | 疫情防控经费 | 15725970 | 2100409 | 重大公共卫生服务 |
此项资金全部纳入直达资金管理,标识为“01中央直达资金”,该标识需贯穿资金分配、拨付、使用等整个环节,且保持不变。请相关单位严格按照预算法等相关要求,加强预算执行管理,切实做到专款专用,不得挤占挪用。
象山县财政局
2022年4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