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象山县财政局关于下达2022年度县级基本财力保障机制奖补资金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2-04-19 10:03 信息来源:县财政局 浏览次数:

各相关单位:

根据《宁波市财政局关于提前下达2022年县级基本财力保障机制奖补资金的通知》(甬财政发〔2021〕1112号)精神,经研究,现将2022年县级基本财力保障机制奖补资金1887万元下达给你们,具体内容见下表。

2022年度县级基本财力保障机制奖补资金分配表

单位:元
序号单位名称项目名称金额功能科目科目名称
1经济和信息化局疫情防控经费31440302100409重大公共卫生服务
2机关事务管理局疫情防控经费157259702100409重大公共卫生服务

此项资金全部纳入直达资金管理,标识为“01中央直达资金”,该标识需贯穿资金分配、拨付、使用等整个环节,且保持不变。请相关单位严格按照预算法等相关要求,加强预算执行管理,切实做到专款专用,不得挤占挪用。

象山县财政局

2022年4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