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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02962588/2022-11317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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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件解读

成文日期

2022-06-30

发布机构

县市场监管局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人民日报解读浙江个体工商户纾困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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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正文

近日,针对疫情的多源、多点、散发、频发态势,为进一步提振发展信心,稳定生产经营,浙江省面向占全省市场主体超六成的个体工商户群体,制定出台了全国首个专项纾困政策。

作为数量最大、最具活力的市场主体,个体工商户已成为浙江经济家底中的家底、基本盘中的基本盘,在繁荣经济、稳定就业、方便群众生活等方面发挥着独特的重要作用。

然而,受经济大背景和疫情不确定性影响,个体工商户生产经营状况普遍存在市场预期不稳、发展信心不足、成本压力增加、金融支持不够等诸多困难。

目前,浙江省共有个体工商户554.7万户,占全省市场主体的63.2%,整体带动近1250万人就业。因此,帮扶好个体工商户就能够最大限度的保就业、保民生、保经济。

此次出台的《关于扶持个体工商户纾困发展的若干意见》,由浙江省市场监管局牵头制定,整合10个部门纾困职能,从降低经营成本、给予专项补贴、强化金融帮扶、优化营商环境4个方面,制定了25条具体举措,其中包括降低税费负担、缓解房租压力、降低贷款利率、畅通融资渠道、深化商事制度改革等备受广大个体经营者关注的新政策。

在降低经营成本方面,《意见》指出要拓展小微企业普惠性税收优惠政策,针对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的个体工商户,月销售额15万元(含本数)以下实行免税;减免房屋租金,2022年被列为疫情中高风险地区所在的县级行政区域内的个体工商户(最终承租方)承租国有房屋,2022年减免6个月租金,其他地区减免3个月租金。

同时,餐饮业、零售业个体工商户从业人员今年将纳入免费核酸检测人群,按重点人员核酸检测要求定期开展核酸检测,鼓励有条件的地方对餐饮业、零售业个体工商户防疫、消杀支出给予补贴支持;围绕受疫情影响重、就业容量大的文旅、餐饮、住宿、零售等行业,支持开展促消费专项行动,定向发放消费券、服务券等惠民补贴,提升个体工商户经营性收入。

在强化金融帮扶同方面,《意见》指出要推动个体工商户信用贷款和首贷户扩面增量,力争2022年新增个体工商户经营性信用贷款600亿元,深入落实“首贷户拓展专项行动”,持续加大首贷户培育拓展,为符合条件的个体工商户提供首贷和续贷支持;加大个体工商户创业担保贷款支持,对初次创业的个体工商户经营者,符合法定劳动年龄且个人信用记录良好的,最高可申请不超过50万元的创业担保贷款,各地可根据实际情况进一步简化办事流程,提高贴息比例。

在优化营商环境方面,《意见》建议推行歇业制度,对因自然灾害、事故灾难、公共卫生事件、社会安全事件等暂时无法开展经营活动,但仍有较强的经营意愿和能力的个体工商户,在与雇工依法协商劳动关系处理等有关事项后,允许个体工商户按规定、按程序进行歇业;全面实施信用监管,推行“双随机+信用”监管,对信用水平高、风险水平低的个体工商户,减少抽查比例和频次,对受疫情影响未能及时还款的逾期信贷业务,可通过征信异议申请征信权益保障。

“针对个体工商户面临的费用高、贷款难、发展难等突出问题,我们充分考虑到与宏观政策取向的一致性,与已出台的解难纾困相关阶段性政策作了衔接,根据现阶段个体工商户实际情况进行细化、调整,提升了政策的实效性和针对性。”浙江省市场监管局相关负责人介绍,在年初出台《持续激发市场主体活力政策举措二十条》的基础上,将政策适用范围从小微企业扩展到个体工商户,将2020年出台的、已过执行期的部分政策予以延续。

此外,浙江充分发挥数字化改革先行优势,打造全省一体的浙江“小微通”平台,动态梳理形成小规模纳税人、服务业个体工商户等减税减租减费对象,实现精准推送并自动兑现税费优惠政策,变“人找政策”为“政策找人”,实现“一次不跑、减免到户”,确保“应享尽享”。(来源:人民日报客户端2022年5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