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推进全县文化事业发展,根据《浙江省文化和旅游厅关于公布省级文化示范户和乡村文化能人名单的通知》和《浙江省文化和旅游厅关于印发〈加强文化示范户和乡村文化能人管理提升农村文化礼堂服务效能实施办法〉的通知》等相关文件,我局起草了《象山县文化示范户和乡村文化能人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为使该计划能更好地反映我县实际情况,现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
一、征求意见时间:2022年4月6日至2022年5月7日。
二、公众提交意见途径:可通过电子邮件将意见发送至xsxwtj@163.com,并留下您的姓名和联系方式,以便进一步联系。
联系人:楼美易;联系电话:0574-89387759。
附件:1.《象山县文化示范户和乡村文化能人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docx
2.《象山县文化示范户和乡村文化能人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的起草说明.doc
象山县文化和广电旅游体育局
2022年4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