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02961753/2022-145593
县政府办公室文件
县级政策
政务公开
2022-04-08
县政府办公室
县府办
公告
主动公开
象政办发〔2022〕11号
各镇乡政府、街道办事处,县直及驻象垂直管理有关单位: 社会工作是指在社会治理与社会服务领域,运用专业知识、方法和技能,对有需要的个人、家庭、群体、组织和城乡社区予以帮助的职业活动。为充分发挥社会工作在助力社会治理和共同富裕中的专业赋能作用,高标准高质量建强我县社会工作专业人才队伍,现就加强我县社会工作发展,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以补齐短板、破解难题,立足特色、发挥优势为导向,突出社会工作在“五社联动”中的专业赋能作用,推动社会工作专业人才量质提升、平台提标、机构提能、服务提效,实现社会工作合力推进、整体跃升,为“聚力一二五、走好共富路”,加快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滨海花园城市贡献社会工作力量。 (二)主要目标。到2025年,全县持有全国社会工作者职业资格证书或达到同等能力素质的社会工作专业人才总量不少于1500人,镇乡(街道)社会工作站覆盖率和“一站一品一特”率达100%,社会工作服务机构达到20家,社会工作岗位开发配置应配尽配,力争形成一批具有行业影响力的社会工作项目、案例、标准、机构和领军人才,社会工作的数字化应用成效初步显现,达到社会工作运维“显效化、可视化、数字化”的目标。 二、主要任务 (一)实施“高位育才”行动,强化增量提质 1.推动社会工作专业人才数量增长。加大全国社会工作者职业水平考试组织力度,重点鼓励社会工作部门、镇乡(街道)、群众团体及其企事业单位和学校、医院、城乡社区、社会组织等重点单位有关人员报考,并在报名费、培训费、考前辅导教材费、考试差旅费等方面给予考生据实或按标准报销,确保考试报名率、参考率和通过率,具体报销标准由县民政部门会同县财政部门共同制定。对在我县从事社会工作的相关人员,新取得社会工作者职业资格证书,经审查符合条件的,按市人才有关政策落实奖补。对在社会工作部门、镇乡(街道)及其所属单位中的专职社会工作者,按助理社会工作师、社会工作师、高级社会工作师职业资格证书类别,分别给予每月200元、400元、600元职业津贴。到2025年,全县持有全国社会工作者职业资格证书总量不少于1500人,每万人拥有量不少于25个,农村地区社会工作专业人才总量大幅提升。(责任单位:县社会工作发展领导小组成员单位) 2.推进社会工作专业人才质量提升。以引领发展为导向,实施“金雁引领”计划,开展社会工作领军人才选拔培养,引进和培养5名不同层级的社会工作领军人才和高级社会工作师。以推进督导为目标,实施“头羊成长”计划,优化使用市级、县级本土社会工作督导人才,引进全国百强社会工作专业机构,联合新培养50名本土社会工作督导人才。以做强机构、组织、平台为方向,实施“墩苗育苗”计划,发展和培养100名具有社会使命感、通晓社会服务专业知识、深入开展一线服务并发挥带头作用的优秀实务人才。(责任单位:县民政局) 3.实现社会工作继续教育广泛覆盖。探索宁波(象山)社会组织学院社会工作专业人才培训和实训基地建设,采取集训、轮训、短训等形式开展专业人才示范培训,年培训人数不少于400人次。建立完善以依托全国社会工作信息系统、浙江省社会工作信息系统等线上平台为主,以行业管理部门线下培训为辅的社会工作专业人才继续教育机制,实现社会工作专业人才继续教育全覆盖。支持各地、各单位以减免学费或提供补助等方式,鼓励在岗社会工作专业人才参加社会工作继续教育和在职学历提升教育,提升理论水平和实务能力。(责任单位:县社会工作发展领导小组成员单位) (二)实施“高标矩阵”行动,确保终端见效 4.完善基层服务平台。围绕镇乡(街道)“一站双中心”一体化建设,同步推进镇乡(街道)社会工作站高标准建设,到2022年实现全覆盖,全面构筑促进基层治理和共同富裕的综合型“以社育社”和“五社联动”服务平台。建立健全镇乡(街道)社会工作站县财政补助5万元、镇乡(街道)投入不少于15万元和专职社工“县统招1名+属地统筹2名”的年经费保障和人员配备等运行机制,推动党群服务、专业服务、志愿服务向基层延伸覆盖,推进社会工作站实体化、规范化、标准化发展。民政部门所有延伸到镇乡(街道)的服务,原则上统一进驻社会工作站,镇乡(街道)应充分整合社会救助、养老服务、儿童福利、社会组织、残疾人及工青妇等专项经费,通过政府购买服务方式支持社会工作站为困难弱势群体以及其他有需要的人员提供精神慰藉、心理疏导、能力提升、生计发展、关系调适、社会融入等专业化个性化服务,不断形成阵地共建、服务共效、公益共为、品牌共创的镇乡(街道)社会工作站“一站一品一特”发展新共力和作用发挥新模式。[责任单位:县民政局、县委编办、县财政局、各镇乡(街道)] 5.发展社工服务机构。完善社会工作服务机构培育扶持政策,鼓励具备资质、符合条件的社会力量创办社会工作服务机构,引导实务能力突出的社会工作专业人才领办社会工作服务机构,支持通过公益创投、补贴奖励、购买服务等方式,引进县外品牌社会工作服务机构在本土法人化登记、实体化运作;对于获评4A以上的社会工作服务机构,给予一次性1万元的奖励扶持。社会救助、养老服务、慈善帮扶、社区矫正、医患关系、精神卫生、禁毒戒毒、就业援助、职工帮扶、儿童青少年、婚姻家庭、残联康复等社会工作领域业务主管部门,加大本领域购买社会工作服务力度,每年重点扶持不少于1家社会工作服务机构。到2025年,至少拥有2家具有县级以上影响力的社会工作服务机构。(责任单位:县社会工作发展领导小组成员单位) 6.创建示范社工基地。围绕发展理念、专业支撑、实践成效社会工作示范基地创建标准,面向企事业单位、社会工作站、城乡社区、社会组织等选树一批善于创新、成果显著、示范引领的社会工作示范基地,获评示范基地的机构给予一次性5万元运行补助。建立示范基地与区域内城乡社区、服务机构、企事业单位结对制度,推动更多单位向示范基地标准看齐,持续推动本地区、本单位专业社会工作高质量发展。发展社会工作行业组织,推进县社会工作协会实体化运作,积极承担行业指导、人才引育、标准制订、资源整合等职能。(责任单位:县民政局、县委组织部、县财政局) (三)实施“高光扩面”行动,夯实发展基础 7.拓宽社会工作岗位设置。按照“示范带动、分类指导、分步推进”原则,推动具有社会服务职能的相关部门和群团组织加大社会工作专业人才使用力度,提升社会治理和社会服务水平。实行国家社会工作者评价类职业资格与相应系列专业技术职务评聘相衔接,通过考试取得国家社会工作者职业资格证书人员,用人单位可根据工作需要,聘用(任)相应级别专业技术职务。推动公安、司法、退役军人事务、总工会、妇联等部门在本领域基层服务平台配置社会工作专业人才,加强人员力量统筹使用,纳入社会工作专业人才队伍管理和督导范畴,开展专业服务。镇乡(街道)禁毒机构按照每20名实有吸毒人员配备1名禁毒社会工作者;镇乡(街道)司法机构按照每20名在册社区服刑人员配备1名司法矫正社会工作者;镇乡(街道)退役军人服务机构至少配备1名退役军人事务社会工作者;镇乡(街道)工会组织按照每3000名职工或每30至50家基层工会配备1名工会社会工作者;镇乡(街道)妇联组织按照每万户家庭配备1名妇女事务社会工作者。鼓励支持城乡社区设立社会工作室,设置社会工作专业岗位。引导提供社会服务的社会组织结合自身业务特点设置社会工作岗位。鼓励有条件的学校、医院等企事业单位设置社会工作部或社会工作岗位,开展社会工作服务。到2025年底,学校、企业、医院、城乡社区等至少各有一个品牌社会工作部。(责任单位:县社会工作发展领导小组成员单位) 8.开展社会工作指引制定。鼓励具有社会服务职能的相关部门和群团组织、社会工作行业组织、社会工作服务机构制定社会工作服务标准。通过试点示范等方式,大力支持社会工作站、社会组织服务中心、社会工作服务机构、社工协会等在社会工作实践的基础上研究制定社会工作服务规范、服务指引、服务手册等,促进社会工作管理服务专业化、规范化。(责任单位:县民政局) 9.创新社会工作数字赋能。以全国社会工作信息系统、浙江省社会工作信息系统为支撑,实行社会工作专业人才职业水平证书登记服务制度,加强社会工作人才、平台、机构的管理和服务,实现社会工作服务项目供需对接,社会工作服务效果评价等集成应用。坚持“资源共享、协同服务、便民利民”理念,支持镇乡(街道)社会工作站、社会工作服务机构对接所在镇乡(街道)、有关部门的数字化平台,探索推进社会工作服务对象的智能化识别、接案方式的数字化运营、介入过程中的数字化分析、服务完结后的数字化评估,提高社会工作专业服务精度、质效。[责任单位:县民政局、各镇乡(街道)] 三、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坚持党委领导、政府负责、部门协同、社会参与的社会工作发展运行机制和工作格局,建立由组织、民政、政法、矛调、信访、教育、公安、司法、财政、文化、人力社保、卫生健康、支援合作、退役军人事务、总工会、团委、妇联、残联和镇乡(街道)等单位共同组成的县社会工作发展领导小组,形成齐抓共管、密切配合的工作局面,抓好全县社会工作专业人才队伍建设的督促落实,统筹推进我县社会工作高质量发展。 (二)加强资金保障。建立健全社会工作发展经费保障机制,将社会工作专业人才教育培养、社会工作服务机构扶持、平台建设运行等经费纳入财政预算,镇乡(街道)根据实际保障社会工作站建设、社会工作服务项目实施、专职社工和社会组织培育等经费开支。加大政府购买社会工作服务力度,编制预算时将社会工作专业人才人力成本作为重要内容纳入成本核算。加大民政部门使用的福彩公益金支持社会工作发展力度,大力拓宽社会融资渠道,鼓励引导有条件的企业、慈善组织等社会资金投向社会工作服务领域,不断实现社会工作发展资金渠道多元化。 (三)加强宣传激励。落实人才强县相关政策,将高层次社会工作人才纳入急需紧缺和重点人才引进范围,按规定享受相关优惠政策。开展年度优秀社工、社会工作服务项目和案例评选活动,大力表彰业绩突出、能力卓著的社会工作专业人才和领军人才。积极宣传加强社会工作专业人才队伍建设和推动社会工作发展的相关政策,大力普及社会工作知识,宣传社会工作专业理念、方法和作用,提升全社会对社会工作的知晓度、认同度和美誉度,着力营造重视社会工作发展、尊重社会工作专业人才的良好氛围。 附件:象山县社会工作发展领导小组组成人员名单及工作职责 象山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2年4月8日 附件 象山县社会工作发展领导小组组成人员名单及工作职责 一、组成人员名单 组 长:吴志辉 副组长:盛叶荣 县府办 张沉忠 县委组织部 干文熙 县民政局 施云增 县委编办 陈忠祥 县财政局 章霞丹 县人力社保局 成 员:叶承超 县委人才办 孙文杰 县委政法委 邢世伟 县信访局 张 亮 县发改局 柴 盛 县教育局 伊俊俊 县公安局 郑 盈 县民政局 姚万勇 县司法局 卓优优 县农业农村局 沈颖洪 县文广旅游体育局 史美德 县卫生健康局 袁吉南 县退役军人事务局 李世平 县矛调中心 童立琴 县总工会 何嘉航 团县委 周华琴 县妇联 吴海威 县残联 钮雪霞 丹东街道 徐建军 丹西街道 洪卫飚 爵溪街道 林 波 石浦镇 林辉杰 西周镇 陈青云 鹤浦镇 徐爱军 贤庠镇 史建敏 墙头镇 徐建龙 泗洲头镇 王文辉 定塘镇 张 勇 涂茨镇 汤伟力 大徐镇 肖 璐 新桥镇 何宇达 东陈乡 吴吉飚 晓塘乡 张 磊 黄避岙乡 余 豪 茅洋乡 王 潇 高塘岛乡 县社会工作发展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县民政局,郑盈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如遇人员变化,则自动调整组成人员,不再另行发文。 二、工作职责 县府办:负责协调解决社会工作发展的重大问题;督促、检查社会工作发展重点工作和重要活动的落实。 县委组织部(县委人才办):负责社会工作专业人才队伍建设的宏观指导、综合协调、督查考核。 县民政局:负责牵头研究、起草社会工作发展规划、政策、措施、工作计划,统筹推进社会工作发展;开展社会工作发展调查研究、联络协调、督促检查、经验总结、评比表彰等工作;加强社会工作专业人才管理机构和队伍建设;承担县社会工作发展领导小组办公室的日常工作。 县委编办:负责社会工作专业人才队伍建设涉及的机构编制相关工作。 县财政局:负责建立社会工作发展公共财政投入保障机制;指导镇乡(街道)财政落实社会工作发展资金;研究制定和推动落实政府购买社会工作服务政策。 县人力社保局:负责落实社会工作者职业水平评价考试和专业技术职务聘任工作;指导企事业单位做好社会工作岗位开发、社会工作专业人才评价、薪酬待遇落实和激励保障工作。 政法、矛调、信访、教育、公安、司法、文化、卫生健康、支援合作、退役军人事务、总工会、团委、妇联、残联等部门:加强本系统、本领域社会工作专业人才队伍建设,做好岗位开发、人才使用、考核激励等相关工作;推进政府购买社会工作服务工作。 镇乡(街道):负责“一站双中心”(社会工作站)建设、实体化运行、作用发挥和社会工作发展资金保障工作;加强辖区社会工作专业人才队伍建设,做好城乡社区社会组织、社会工作服务机构、专职社工、志愿者等培育管理和激励保障工作;推进公益创投、社会工作项目实施和岗位开发、政府购买社会工作服务等工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