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县政协十一届一次会议第111号提案的答复

蔡振华委员:

您在县政协十一届一次会议上提出的《关于提升生活垃圾分类质量进而推动沼气综合利用项目有效运作的建议》(111号)已收悉,首先非常感谢您对垃圾分类工作的关心和支持。现将有关事项答复如下:

自我县开展生活垃圾分类工作以来,紧紧围绕“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目标,着力完善基础设施,不断提升收运处置能力,加快构建生活垃圾全程分类体系,取得了一定成效。县静脉产业园沼气综合利用项目于2021年1月15日开工建设,11月25日首车垃圾进场,顺利启动设备调试,计划2022年年中完成竣工验收。该项目总投资约2.96亿,占地面积约67.7亩,建设规模包括厨余垃圾处理200吨/日,餐厨垃圾处理100吨/日,粪便处理120吨/日,污水处理600吨/日,项目采取BOT模式,由象山天子岭生物能源有限公司负责建设运营。

为进一步提升餐厨(厨余)垃圾分类水平,营造“全域美丽迎亚运,全民动员讲文明”的良好氛围,促进全国文明城市创建,当前正在开展餐厨(厨余)垃圾分类收运扩面提质专项行动。成立由县综合行政执法局主要领导任组长、分管领导任副组长、相关中层负责同志为成员的餐厨(厨余)垃圾扩面提质行动专班,统筹协调推进。专班下设分类收运小组、执法整治小组、宣传报道小组,负责具体实施。通过上门走访、分发工作提示单等形式,对已签订餐厨垃圾收运协议的单位进行全面动员,发动各类志愿服务队伍参与桶边督导、入户宣传,推进小区厨余垃圾分类。今年第一季度已在国家、省、市级新闻媒体和自有平台累计刊发垃圾分类宣传报道150余篇/次,开展各类垃圾分类宣传培训活动超过200余场次,累计入户宣传3万余户。同时下发《关于开展餐厨垃圾投放收运处置情况自查自纠工作的通知》,完成全县餐厨(厨余)垃圾分类及收运情况排摸工作,梳理建立问题清单。根据实际情况,对有关部门下发《关于进一步规范餐厨垃圾收运处置工作的通知》,提出了餐厨垃圾统一收运具体指标要求。

下一步,我们将继续坚持问题导向、目标导向,突出重点难点,提升餐厨(厨余)垃圾分类投放准确率、分类收运效率,提高餐厨(厨余)垃圾有效收运量,进一步满足餐厨(厨余)垃圾末端设施的处置需求,不断提升全县生活垃圾资源化利用处置水平。

一是完善收运体系。中心城区由县环卫指导中心继续组织扩面收运餐厨(厨余)垃圾,石浦镇餐厨垃圾收运由该镇自行负责,其他15个镇乡、街道的餐厨垃圾由属地自行归集到集中点后,由县环卫指导中心安排车辆分线统一收运至县静脉产业园沼气综合利用项目处置。除中心城区外,其余16个镇乡、街道的厨余垃圾继续由属地自行收运至县静脉产业园沼气综合利用项目处置。继续推进中心城区、各镇乡镇区沿街餐厨垃圾产生单位的收运协议签订工作,及时跟进规范收运。继续推进中心城区及各镇乡镇区的小区、大型超市、农贸市场、水产品交易市场、水果经营店、水果批发市场等重点场所的垃圾分类工作,强化厨余垃圾的有效收运。

二是加强舆论引导。打造新媒体传播矩阵,加强线上线下宣传,通过电视台、报纸、新媒体对本次行动内容进行广泛宣传,进一步形成浓厚的社会氛围。以《浙江省生活垃圾管理条例》《宁波市建筑垃圾管理条例》宣贯为重点,不断深化“十进”宣传活动,建立垃圾分类科普教育基地,突出党建引领,健全志愿服务机制,发挥各群团组织力量,以入户宣传这一最直接的方式,提升厨余垃圾分类质量。建立健全信息灵通、反应迅速、落实有效的舆情反馈机制,化解涉及餐厨(厨余)垃圾分类收运扩面提质工作的重大舆情。

三是加大执法力度。按照《关于加强生活垃圾分类常态化执法的工作通知》,依照省《条例》依法确定4类重点对象和16项执法检查清单,制定执法检查计划,紧盯源头投放和管理责任落实,加大对餐厨(厨余)垃圾投放管理责任人、收运企业的执法监管力度。充分利用现有视频监控、身份识别等智能设备,通过非现场执法方式,进一步提高违法行为的发现率、追溯率和处置率,促进餐厨垃圾及重点场所的厨余垃圾应分尽分、应收尽收。

四是强化督查考核。根据任务指标,加强督查考核,把督查情况列入全县生活垃圾分类年度目标考核内容,不断推进全县餐厨(厨余)垃圾收运处置工作。同时总结经验,针对居住小区厨余垃圾分类质量不高等问题,进一步研究对策,加快落实小区撤桶并点、定时定点、桶边督导等针对性措施,不断提升小区的厨余垃圾分类质量,进而整体提升全县厨余垃圾有效收运量,确保沼气综合利用项目正常运行的长远处置需求,推动我县餐厨(厨余)垃圾资源化利用处置水平持续提升。

以上是我们的答复意见,如有不当之处,恳请批评指正,也希望您今后继续关心和支持我们的工作。

象山县综合行政执法局

2022年5月16日

(联系人:吴孟丹,联系电话:1342934556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