象山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县十九届人大一次会议第57号建议的答复

类别标记:B

吴林祥等代表:

你们在县人大十九届一次会议上提出的第57号《关于支持实施“减船转产”渔民再就业的建议》列为重点建议,由吴志辉副县长领办,县水利和渔业局主办,县人力社保局、县旅游发展中心协办。经前期沟通协调,现将办理情况答复如下:

渔业是象山的基础产业、民生产业,实施“减船转产”行动,是全面贯彻落实新发展理念、推动海洋渔业绿色可持续发展的必然要求,是渔业领域减能耗转方式调结构、实现“碳达峰、碳中和”的重要举措。围绕县委“聚力一二五,走好共富路”目标任务,聚焦“5532”行动计划,加快推进我县减船转产工作,力争今年完成500艘减船目标,核减功率11万千瓦,投入资金9亿余元,以推动渔业高质量发展。

一、工作开展情况

(一)领导重视、全力推进。县委主要领导多次在会议上强调,以“县之部署”“民之关切”来推动此项工作。县人大常委会多次召开专题会议,听取和审议县人民政府关于减船转产工作情况的报告。县级成立国内捕捞渔船“减船转产”工作领导小组,县委副书记、县长李晓东任组长,定期分析研判、协调处理工作过程中的重点难点问题,全力推进减船转产工作落地落实。截至目前,全县已完成渔船减船转产公示十四期涉及渔船596艘,已收到申请材料并审核通过561艘、总功率112647.44千瓦,船检勘验通过并出具报告554艘,拆解公示499艘,上排在拆52艘,完成拆解184艘,完成减船转产资金公示3期,涉及渔船128艘、总功率为30249.5千瓦,发放资金2.713亿元。

(二)落实行动、全面调研。县级领导带队深入一线调研,组织相关部门、重点渔业乡镇负责人、基层渔村、渔民群众代表等召开专题部署会8次,通过座谈、基层渔业服务咨询点等方式广泛征求渔民意见建议;截至目前,累计走访渔村344人次,征求“加大再就业扶持力度”“加强上岸渔民技能培训”等意见建议45条,为制定捕捞渔船“减船转产”实施办法奠定群众基础和政策基础。调研发现我县渔业劳动力结构和素质已发生重大变化,本地劳动力年龄结构日趋老化,50岁以上人员是我县渔业从业人员的主力军,本地、外地从业比例从十年前的7:3下降到现在的3:7。同时,渔民文化普遍偏低,小学以下文化程度占比45%,小学和初中文化占比47%,高中以上文化占比8%,已很难适应新形势新要求。对第一批减船转产的56条渔船的渔民未来去向做了调研,共涉及船舶所有人51名,平均年龄52.8岁,参加社会保险共有49人,占总人数的96.1%。51名船东中目前在家待业50人、占98%,已实现再就业1人。在家待业的50名船东中,8人有意向再买新船或入股其他船只,8人无继续就业创业意向,10人有意向继续从事渔业相关工作,24人有从事涉海类旅游、运输等意向。56艘渔船涉及船员260人,通过电话等方式联系到县内外船员163人,其中本地船员54人,外地船员109人;54名本地船员中13人已继续从事船员工作、占24.1%,36人在家待业且仍有继续做船员的意向、占66.7%,5人已从事其他行业;109名外地船员中,17人已在象继续从事船员工作、占15.6%,5人在象山待业,仍意向从事船员工作、占4.6%,57人已回乡从事其他行业、占52.3%,30人计划开渔节后来象或其他沿海地区从事船员工作、占27.5%。对转产渔民的资产结构开展调查,70%拥有自有资产,具备再投资能力。

(三)导向明确,内容系统。出台《象山县2021—2024年度国内捕捞渔船“减船转产”实施办法》,印刷《海洋捕捞渔民减船转产须知》,明确补助对象、补助条件、补助标准、补助程序、资金管理等相关规定。建立“早交早得益、早拆早主动”政策导向,确定渔业捕捞许可证核定的渔船功率减船转产补助金额7000元/千瓦,对2022年4月30日前完成渔船上交拆解的渔民给予额外奖补,奖励标准为2000元/千瓦;对2022年12月31日前完成渔船上交拆解的渔民给予1000元/千瓦奖励;对证载船长小于12米且主机功率小于10千瓦的渔船给予额外每艘3万元的补助,推动渔民尽早提交“减船转产”申请。综合考虑资源保护、产业发展、民生保障和社会稳定等因素,鼓励“减船转产”渔民以股份制合作方式参与本县籍渔船、商船的生产经营,或从事深远海养殖、陆基设施化养殖以及其他跨行业自主创业,配套提供保险费减免、资金补助、小额担保贷款贴息等优惠政策,政策具有较高含金量。

(四)强化宣传、合力增强。一是广泛宣传营造氛围。在前期宣传发动的基础上,持续多方位、多层次宣传减船转产工作,充分利用电视、自媒体、公众号、标语、纸质资料等加大宣传力度,推送宣传短信3万余条,发放纸质宣传资料5万余份,面对面开展宣传3000余人次,确保到船到户、不漏一人。中国三农报道、中国蓝新闻频道、浙江新闻频道、浙江日报、钱江晚报等媒体上发布相关新闻稿件,使“减船转产”行动家喻户晓,营造强大声势。二是严格执法监管检查。同步实施涉海涉渔领域安全生产“春雷行动”,突出对重点渔船、重点时段、重点区域的高频次常态化执法检查和隐患排查,严厉打击各类涉海涉渔领域违法违规行为,有力引导各类高危作业渔船加快减船。截至目前,累计开展执法检查794次,检查渔船1314艘次,现场整改隐患渔船427艘565处,查扣违法违规渔船71艘、同比增长60%,查处“三无”排筏12艘,立案198起、同比增长67.8%,移送公安机关5起6人。三是强化督查考核。突出“拆”字当头,细化26项工作责任清单。实行减船转产进度通报制度,将减船任务落实到18个镇乡(街道),推行“周上报、月通报、月点评”,督促各地形成比学赶超、加快推进的良好格局。2月底,专门召开全县“减船转产”现场推进会,加速加力推进。

(五)服务争效、稳岗达业。按照县委县政府“稳就业、保民生”工作要求,积极探索转产渔民向海洋旅游、远洋航运等涉海行业发展的支持办法,稳步推进渔工就业健康有序流通。一是提供精准就业服务,通过县人力资源市场、零工劳务市场、县人才就业网等线上线下平台广泛发布渔业招聘信息,为转产渔民提供专项就业服务。2019年以来,通过定期召开渔工渔嫂专场招聘会,181家企业提供1000余个岗位,需求人数2000余人,达成就业意向574人,为转产渔民就业提供了丰富的就业途径。二是加强渔业用工管理,确保渔业用工市场规范化、市场化。2021年以来,对从事渔业中介服务的9家机构开展了3轮检查,并对不规范现象限期责令整改。同时,通过培训、检查等方式持续规范中介行为,建立可持续发展的渔业船员长期规划,船员持证上岗率稳步提升。三是落实渔民创业扶持政策,率先在石浦、鹤浦、高塘岛等渔业从业人数较多的乡镇试行创业担保贷款前置审批备案制度,方便创业转产渔民申请创业启动资金。四是引导渔民转产就业,对接县内29家职业技能培训机构(学校),根据渔民自身条件开展针对性培训,并为转产渔民筛选合适岗位,促进渔民再就业。目前,成功推荐17名经过严格培训和相关资质考核的“传统”渔民入职“阿拉的海”水上乐园,推荐渔民转产从事水产养殖6人、从事休闲渔船行业以及到休闲渔船打工35人,从事渔业码头管理工作5人。

二、存在问题

(一)渔民年龄偏大、文化程度低,技能单一,转产难度大。世代生活在海岛和沿岸的渔民,已经习惯了“靠海为生”的生产生活方式,他们熟练掌握的是海上捕捞的生存、生活本领,大多只懂海洋捕捞这一门技能,接受新生事物较难,同时,渔民文化普遍低,普遍只有小学或初中文化程度,上岸就业的竞争力较弱,对渔民寻找新的就业门路增加了难度。此外,渔民年龄结构老龄化严重,也给渔民转产转业、寻找新的岗位增加了困难,根据调查船舶所有人再就业仍倾向于涉海类行业。

(二)渔民社会保障滞后,转产转业扶持政策单一。社会保障作为社会的“安全网”和“稳定器”,在维持社会稳定、促进区域经济发展方面起着重要作用。然而,当前渔民的社会保障相对滞后,一旦渔民退出赖以生存的大海,没有相应的养老、医疗等社会保障政策配套,转产渔民和退休渔民的生活就会出现困难。同时,渔民也希望除转产培训,对转产转业到农渔业、服务业、旅游业等领域从事再就业和创业的,要给予一定政策支持,保障渔民转产转业后正常稳定生活。

三、下步工作举措

(一)加快象山渔港经济区建设。出台《象山国家级沿海渔港经济区项目实施方案》,计划投入13.61亿元,其中:中央财政投资2亿元,县级财政投资2.43亿元,社会投资9.18亿元。截至目前,已争取中央财政专项资金1.4亿元,项目实际投入资金4.96亿元,其中地方资金1576万元、中央资金2388万元、社会资金4.57亿元;项目围绕智慧渔港、平安渔港、产业渔港、美丽渔港开展,重点建设象山“数字渔港”平台、渔港改造、渔业基础设施提升等14个项目,争取2024年底前完成14个子项目建设并通过验收;打造成为国内领先的现代化渔港经济区、长三角渔港旅游引领区、国际农渔经贸合作区,成为展示渔业高质量发展的“重要窗口”。

(二)深入探索体制机制创新。县委已将“两杆”经济改革创新工作纳入政府重点课题,支持发展休闲渔业(海钓产业)。下步,依托石浦渔港、海岛、渔业等基础,以东门岛生态旅游景观修复工程为引领,以海岛公园建设为契机,围绕石浦渔港开展休闲旅游服务中心布局,以现有的5家休闲渔业捕捞公司,25艘休闲渔船、123艘钓具渔船、207艘渔供船(其中渔山登礁服务112艘,主要从事游客休闲垂钓)为核心打造环石浦港区域海钓产业基地。

(三)持续拓宽转产就业渠道。出台《象山县海洋捕捞渔船减船转产专项资金管理办法》《转产渔民上岸扶持政策》,通过政府扶持与市场运作相结合的方式,探索新型渔业发展模式,以国资撬动产业链项目。成立国资公司宁波石浦智慧渔港渔业发展有限公司,鼓励企业收购老旧渔船并实施更新改造,用于发展海钓等新型捕捞业,给予不高于9000元/千瓦的资金补助。出台政策鼓励本县籍渔船聘用转产转业船舶所有人到船上工作,给予保险费三年减免优惠,提高本地船员占比,提升整体素质;鼓励转产船舶所有人“洗脚上岸”,发展海水养殖业、水产品加工业、市场流通业、电子商务业、休闲渔业等渔区二、三产业的有效载体,推进海洋渔业绿色发展。同时,积极引导有土地等生产资料的渔民从事农业等非渔业生产。

(四)积极开展量身定制技能培训。根据渔业市场用工需求,会同宁波海洋职业技术学校开办“海洋驾驶技术”补训班,同时对接县内29家职业技能培训机构(学校),开展诸如船员、电工、焊接、柴油机维修、厨师等从事渔业相关行业培训,培养渔民多技能发展。此外,开展职业钓员、渔船驾驶等培训,试行“渔转运”船员培训,并给予考证报名费用全额补贴,争取转产渔民获得相应的船员适任证书。开展水产品销售及电商销售培训,鼓励渔民回流。出台《转产渔民就业扶持办法》,对符合就业创业补贴申请条件的渔民实行应补尽补,促进转产渔民就业创业;在创业平台外租赁经营场地,给予经营场地年租金的20%、每年最高不超过6000元的补贴。加强创业担保贷款政策宣传力度,简化创业担保贷款办理流程,进一步便利转产渔民申请创业启动资金;在创业担保贷款信用社区内创办创业实体的,可申请不超过5万元的创业担保贷款;在市级定点培训机构参加创业培训,取得结业证书并在1年内创办创业实体的,可申请不超过15万元的创业担保贷款。落实创业带动就业补贴,引导企业吸纳转产渔民就业。鼓励转产渔民创业创新,加大创业创新政策扶持,推进转产渔民开展设施化养殖创业和在休闲渔业、民宿、水产品电商等行业创业,确保渔民“退得出、稳得住、过得好”。

(五)一产协调二三产融合发展。一是根据《象山县养殖水域滩涂规划(2017—2030)》《宁波市象山渔港经济区建设规划(2018—2025)》,优化水产养殖空间布局。科学研究渔山附近海域开展养殖的可行性,稳步推进-20米等深线以上海域养殖开发,研发探索抗风浪网箱养殖、抗洋流网箱养殖和大型可移动平台“养殖工船”等深海养殖模式,吸引转产渔民组团投资。二是推进以增殖放流为主要形式的生态修复行动,实施檀头山、岳井洋、蟹钳港等重要渔业水域生态环境修复工程,建成滩涂贝类、鱼类等资源种质养护区,年开展增殖放流各类苗种1亿尾(粒)以上,修复渔业资源,维护海洋生物多样性。三是着力培育休闲渔业业态,规范休闲渔船管理,提升陆基休闲设施,鼓励争创一批省级乃至国家级休闲渔业示范基地。四是充分融入渔业文化元素,根据各地区传统文化民俗,大力推进休闲渔业文化观光节庆活动,打造兼具观光、休闲、交通、教育、文化等文旅融合形态。

衷心感谢你们对政府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象山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2年5月27日

(联系人:陈挺;联系电话:1342922583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