象山县旅游发展中心关于县十九届人大一次会议第169号建议的答复

陈宝国等代表:

你们在县十九届人大一次会议上提出的第169号建议《关于推动爱国主义教育研学旅游发展的建议》已收悉,感谢你们对旅游工作的关心和支持。经研究协商,现将有关情况答复如下:

发展爱国主义研学游(红色旅游)对于加强革命传统教育、增强爱国情感,弘扬和培育民族精神,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和深远的历史意义。作为一种新型的旅游形式,红色旅游将革命传统教育与休闲活动融为一体,满足了人民群众对于“红色文化”的需求。发展红色旅游,既是我县红色旅游资源保护的需要,也是我县推进全域旅游发展,进一步完善旅游产品体系的需要。我县爱国主义教育历史文化资源较为丰富,具有发展“红色文化+旅游”的良好资源基础。县文化和广电旅游体育局先后将殷夫故居、陈汉章故居等文物保护单位申报为省、市、县级爱国主义教育基地、党史学习教育基地等,为我县发展爱国主义教育研学游打下了一定基础。

1.加强顶层设计和资源普查。2021年市文旅局出台了《宁波市红色旅游发展规划》《宁波市促进红色旅游融合发展三年行动计划》,我县“半岛英杰,海山增辉”红色之旅成为全市15条红色精品线路之一。我县殷夫故居、日本侵略军在象山罪行陈列馆、贺威圣烈士故居(墓、纪念碑)、象山革命烈士纪念馆、王家谟烈士故居(墓)等红色资源列入规划和培育名单中。今年我县已启动新一轮文旅资源普查,通过普查旨在全面摸清全县文化和旅游资源家底,全面评估全县文化和旅游资源开发现状、潜力,全面梳理全县文化和旅游发展重点方向和区域,为文化和旅游业高质量发展提供决策依据。我中心将以本轮浙江省文化和旅游资源普查为契机,协同各镇乡(街道)推进红色资源摸底调查,形成全县革命文物资源目录清单和红色资源地图。

2.健全爱国主义资源保护机制。我县各镇乡(街道)和相关部门应进一步加强落实革命文物属地管理主体责任,行业部门监管责任和所有者、使用者直接责任。其中,县文物管理委员会将充分发挥牵头和协调作用,积极向上级部门和县财政争取专项经费用于红色革命文物的保护、修缮;同时会同相关部门引导社会力量共同参与。县退役军人事务局去年10月起对全县203处烈士纪念设施和革命遗址管护开展大排查大整治行动,并将17处散葬烈士墓迁移至集中管护区;从去年开始,县退役军人事务局聘请县革命烈士纪念馆专职讲解员,并专门录制了2个英烈故事在媒体上宣传。下步该局将聘请专职讲解员,常态化开展烈士纪念设施和革命遗址保护工作,为参观者讲好英烈故事、弘扬英烈精神,维护好我县的红色资源。

3.推进我县爱国主义资源有效利用。我中心将以本轮全省文化和旅游资源普查为契机,深入开展红色资源摸底调查,形成全县革命文物资源目录清单和红色资源地图。以“红色引领、绿色发展”理念为引导,建设党史学习教育和红色旅游“打卡地”,协同各镇乡(街道)打造红色旅游线路。加强红色旅游区域合作,推进红色旅游精品线路的串联衔接和集群式发展,挖掘提炼共同精神内涵,协同培育红色文化品牌。同时,我中心将与县教育局共同指导做好我县研学旅游的发展,积极推进红色旅游基地建设。指导推进茅洋砩矿遗址等以爱国主义教育为主题的中小学生研学实践教育基地和营地建设。用好旅游奖励政策、强化标准化引导功能。谋划推进红色旅游与海洋旅游、影视旅游、乡村旅游等业态的融合发展。

接下来,我中心将加强与县文化和广电旅游体育局、县退役军人事务局、县教育局等相关部门的工作联动,共同推进我县爱国主义教育研学旅游发展。

再次感谢你们对旅游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象山县旅游发展中心

2022年5月26日      

 

(联系人:楼继梁,联系电话:1395833939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