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和华丰建设集团有限公司信用修复公示

中和华丰建设集团有限公司因行政处罚(处理)信息,向象山县综合行政执法局申请信用修复。行政处罚(处理)决定当事人均已履行法定责任和义务,社会不良影响基本消除,至申请日,不良信息已披露超过一年,期间未产生新的计入信用档案的同类不良信息。经象象山县综合行政执法局核对确认,该企业申请材料真实、准确,符合《浙江省公共信用修复管理暂行办法》第五条的修复条件,确认修复。现按照相关规定,对中和华丰建设集团有限公司的信用修复申请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5个工作日,利害关系人如有异议,请向象山县综合行政执法局提出申请。

特此公示

联系电话:0574-65738018

象山县综合行政执法局

2022年6月15日

附件:1、信用修复公示企业民单表.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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