象山县民政局关于县政协十一届一次会议第193号提案的答复

李佳、朱夕映委员:

你们在县政协第十一届一次会议上提出的《关于引导企业积极参与公益慈善事业的建议》已收悉,非常感谢你们对公益慈善事业的关心,现答复如下:

一、我县慈善工作开展情况

近年来,我县认真贯彻落实省、市关于加快推进慈善事业高质量发展的部署要求,坚持“弘扬慈善文化,构建大爱中华”的慈善工作方针,积极开展慈善募捐和慈善公益活动,倡导爱心公益人士开展慈善服务活动,公益慈善事业取得了一定成效。

一是各类慈善募捐活动取得成效。2021年,我县通过开展拓展慈善募捐的方式,开展各类形式多样的爱心公益义卖等活动,共接收募捐款4635.28万元。签约各类冠名慈善基金56家,收到基金善款共计1465万元;小额冠名基金99家,收到基金善款169.1万元。

二是公益慈善宣传活动深入人心。开展“慈善文化进乡村”活动,民政、慈善、工会、团委、妇联等单位共同参与,打造了全县浓厚的乡村慈善氛围,共举办“慈善文化进乡村”活动13次,收益群众达到2万人,提升了慈善工作的群众知晓度。通过主流媒体以“善行象山”为主题,在全社会营造浓郁的“向善向美”的社会风尚。

三是慈善服务活动广泛开展。探索“红社领航”服务模式,完善了“菜单式”“项目式”“结对式”三张慈善服务清单,引导支持慈善组织下沉全县30个社区提供慈善服务、扩大居民参与、推进资源链接,重点在困境儿童关爱、社区矫正、临终关怀、环境整治等方面开展专业化社会工作服务和志愿服务。2021年共组织开展慈善义工服务活动2182余场次,服务时长9.5万余小时,通过爱心义卖等形式共筹募资金15余万元,购买政府公益服务项目60余个,项目投入经费200余万元,已惠及群众20000余人次。

二、下步工作计划

针对建议中提到的这些问题,我们进行了认真研究部署,制定以下工作措施:

一是加大公益慈善宣传力度,营造人人慈善的浓厚氛围。加强《中华人民共和国慈善法》和“中华慈善日”主题宣传,利用各级媒体平台,积极宣传典型慈善事例和感人故事,大力宣扬慈善文化,深化全民性、常态化慈善活动,不断提高机关、企事业单位“慈善一日捐”活动参与率。弘扬现代慈善文化,把慈心善行和志愿服务落到日常,培育以善为荣、以善为乐、人人慈善的现代慈善价值理念,将慈善文化建设纳入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整体规划及群众性精神文明活动测评体系。

二是打造三级慈善服务网络,推动“慈善+社工”融合发展。深化我县慈善基地建设,为政府公益、民间公益和商业公益搭建桥梁。依托镇乡(街道)社会工作站,探索“一站一品”服务模式,设计开发事实困难人群、困境儿童、退役军人帮扶等专业慈善项目,为不同区域的群众提供各有特色的慈善服务活动。扎实推进村慈善工作站建设工作,建立村村慈善基金,激发村民相互促进自愿捐款。积极将传统慈善募捐活动,拓展转变为“募集善款+慈善服务”为主的慈善服务活动。

三是加强慈善组织培育发展,实现慈善资源高效配置。强化“党建引领”,积极开展慈善组织和项目的孵化培育,着力构建慈善组织有序有效参与社会治理的新机制。依托“益园”孵化培育主平台,为各类公益慈善组织提供场地支持,为公益慈善组织提供政策咨询、组织运行规划、服务评估管理及项目实施等内容。依托社会组织学院这个赋能提升平台,同步开展各类公益慈善组织的工作督导、民间救援队能力提升、志愿服务项目品牌营造等培训工作,为慈善组织培育和慈善项目孵化提供赋能。

四是建立健全慈善制度文件,激发慈善发展活动。出台推进慈善事业高质量发展助力共同富裕的文件,贯彻执行慈善事业促进条例,依法依规落实公益性捐赠税收优惠政策和公益性捐赠税前扣除政策,发挥税收政策对促进慈善活动的鼓励引导作用。探索慈善组织信托专户运行模式,增强慈善信托活力。积极引导爱心人士、高收入群体和企业家积极投身慈善事业,推荐突出贡献的个人及企业参评“浙江慈善奖”和“宁波慈善奖”,定期开展“象山慈善奖”评选活动。

五是积极发挥两代表一委员作用,开展慈善公益活动。积极动员县两代表一委员带头慈善积极作用,鼓励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积极参与慈善事业活动,并对参与的慈善事业活动做好宣传引导工作,推动慈善总会理事企业以建立冠名基金等各种形式参与公益慈善事业,履行理事企业职责。

衷心感谢你们对象山慈善公益事业的关心和支持!

象山县民政局

2022年5月25日

(联系人:陈洁;联系电话:1385741991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