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县政协十一届一次会议第69号建议的答复

陈跃辉等委员:

你们在县政协十一届一次会议上提出的《关于完善沿海线部分路段交通安全设施的建议》已收悉,现将办理意见答复如下:

一、关于配套增设路灯设施。沿海南线路灯沿线由各所属乡镇负责安装,沿海南线石浦镇区域均已经安装路灯照明设施。象山保税区以北路段属于新桥镇和东陈乡。5月16日,受县委常委、县政府党组成员周坚栋委托,县政府办公室副主任蔡振年召集县交通局、县财政局、县审计局、县发改局、县司法局、县国资管理中心、象保区、县检察院、县交通集团、县公安局交警大队、新桥镇等单位分管负责人,就沿海南线新桥段设置路灯事宜进行了专题协调,会议原则同意实施安装建设路灯,决定由县交通集团负责项目立项,委托新桥镇政府代建实施,在国有投资项目计划年中调整时上报县发改局。项目建设资金由县交通集团承担60%,剩余40%由象保区通过财政补贴方式补贴至县交通运输局。项目建设完成后路灯电费由象保区承担,电表开户主体为象保区,日常巡查维修管理由新桥镇负责。

二、关于设置监控警示系统。大金山隧道是进出石浦的主通道,车流量大,隧道内机动车随意变道、超车、超速,非机动驶入机动车道等行为确实存在,且多次发生交通事故。由于内部光线原因,隧道内达不到安装相关电子设备用于抓拍车辆超速、变道等违法行为的要求,需要将隧道内的光线调暗,以提高抓拍画面质量。但是目前,隧道周边和隧道口装有交通部门的路网监控39个,其中隧道内有26个,如将光线调暗将不符合国家标准,存在交通事故隐患。目前交警部门经实地查看,仅隧道两头具备安装抓拍设施的条件,为预防事故发生,减少违法行为,交警部门已落实警力对该路段加强巡逻管控,规范车辆驾驶行为。

三、关于加强交通安全知识宣传。交警部门将继续研究针对性宣教举措,以提升交通安全宣传质效。石浦交警中队以交通安全“七进”宣传活动为抓手,围绕“一盔一带”和“守法文明出行”为宣传重点,利用移动太阳能显示屏、大喇叭、宣传册和各类投影设备不定期深入农村、学校、企业、社区等场所扎实开展各类交通安全宣传活动。今年以来,累计开展各类活动25场次,发放宣传资料3000余份,组织农村宣讲10场次,面对面进行宣教的人数近6000人。

衷心感谢委员们对交通运输事业的关心和支持。





象山县交通运输局

2022年6月2日

(联系人:林德勇,联系电话:1360678339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