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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02961753/2022-145616

组配分类

县政府办公室文件

政策层级分类

县级政策

主题分类

政务公开

成文日期

2022-07-15

发布机构

县政府办公室

来 源

县府办

体裁分类

公告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文件编号

象政办发〔2022〕34号

象山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做强海洋经济发展示范区打造全球海洋中心城市重要功能区行动计划(2021—2025)的通知

各镇乡政府、街道办事处,县直及驻象垂直管理各单位:

《做强海洋经济发展示范区打造全球海洋中心城市重要功能区行动计划(2021—2025)》已经县政府第八次常务会议审议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象山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2年7月15日

做强海洋经济发展示范区打造全球海洋中心城市重要功能区行动计划(2021—2025)

为贯彻落实海洋强国、海洋强省、全球海洋中心城市建设要求,大力实施海洋强县战略,推进海洋经济发展“十四五”规划落地,形成一批标志性成果,做强海洋经济发展示范区,打造全球海洋中心城市重要功能区,特制定本行动计划。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抢抓海洋强国、“一带一路”、长三角一体化发展、浙江建设国家经略海洋实践先行区、宁波建设全球海洋中心城市等战略机遇,坚持新发展理念,以海洋经济高质量发展为主线,优化海洋经济空间布局,构建现代海洋产业体系,增强海洋科技创新能力,统筹推进海陆基础设施,提升发展平台能级,加强海洋生态文明建设,完善海洋公共服务体系,做强海洋经济发展示范区,打造全球海洋中心城市重要功能区,为加快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滨海花园城市提供强大动力和根本支撑。

(二)功能定位。立足象山海洋资源优势,实现以国家海洋经济发展示范区为统领,长三角临港装备制造基地、国家全域旅游示范区、国家渔港经济区示范区、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区为支撑的“1+4”功能定位:

——国家海洋经济发展示范区。以海洋经济高质量发展为主线,围绕探索海洋资源要素市场化配置机制、提升海洋科技研发与产业化水平、创新海洋产业绿色发展模式三方面示范方向,大力发展临港装备、海洋新材料、海洋生物、绿色能源等现代海洋产业,高水平建设一批功能性平台,高质量集聚一批创新型团队人才,全力打造成为国内一流的国家海洋经济发展示范区。

——长三角临港装备制造基地。围绕宁波“246”万千亿级产业集群建设,深化长三角区域合作,招引一批行业龙头企业,充分发挥中国机械科学研究总院南方中心等大院大所作用,积极研发高端装备技术,推动工业互联网、5G+、数字经济应用,实现自主创新和技术突破,加快建设风电产业园、海洋新能源基地,打造临港装备产业集群,成为长三角临港装备制造基地。

——国家全域旅游示范区。顺应人民美好生活需求和旅游休闲化趋势,充分发挥“海湾+海岛+海域”滨海优势,以百里黄金海岸旅游资源开发为载体,优化整合旅游资源,实现从景区旅游向全域旅游、观光旅游向休闲旅游转变,加快建设海洋运动中心,打响“北纬30度最美海岸线”品牌,打造独具魅力的长三角滨海休闲旅游目的地。

——国家渔港经济区示范区。依托石浦中心渔港为承载空间和协同发展纽带,形成以渔港为龙头、城镇为依托、渔业为基础,丰富“渔业产业化、产业多元化、渔区城市化、渔港现代化”的内涵,通过实施“一核一带六区”建设,推动渔港综合管理、培育产业迭代升级、加快都市港城融合、促进渔民持续增收。实现数字化“智慧渔港”全国一流、产业经营体系国内领先、渔港设施全省树标杆、港产城一体化发展,打造成为“国内领先的现代渔港经济区、都市化港城新区、长三角渔港旅游引领区、国际农渔经贸合作区”。

——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区。以建设国家海洋渔文化生态保护区为载体,加强海洋文化传承和保护利用,进一步擦亮渔港文化靓丽的金名片,做大做强影视文化产业链,不断提升海洋文化渗透性和影响力。牢固树立生态文明发展理念,实施资源开发与环境保护并举战略,奋力打造省生态海岸带建设示范标段、“两山”实践创新基地、滨海大花园。构建多方协同的海洋环境治理机制,有效保护海洋生物多样性,建成环境优美、人海和谐的全国生态文明示范区。

(三)发展目标。力争到2025年,海洋经济总量翻番,增加值年均增长15%,海洋生产总值占GDP的比重达到40%,亩均工业增加值达到120万元/亩。海洋科技创新能力大幅提升,海洋领域R&D投入占海洋产业增加值比重达到3.6%,研发成果数目达到50个,省级以上研发平台达到4个。海洋生态环境更加美好,主要入海河流达标率100%,近岸海域水质稳定向好。

(四)空间布局。统筹全县各类海洋要素资源,依托国家海洋经济发展示范区主体区建设,按照海陆统筹、集群发展总体思路,围绕“北工、中城、南闲”县域空间布局,进一步优化完善象山全域海洋经济发展功能布局,加快构建形成以打造生态海岸带为轴线,以象山港、石浦港为重点,提升发展临港装备、海洋科创、海洋智慧科技、影视文旅、渔港经济等五大区块为抓手,有序推进实施多个重要特色海岛分类开发与保护为补充的“一带两港五区多岛”海洋经济空间格局。

二、重点行动

(一)新兴产业育强行动

1.大力发展能源装备,加快风电产业园建设,推进中国海装风电智能化装备产业园建设,发展关键零部件和核心组件,以日星铸业为依托开展产业链招商,做大做强轮毂、底座等铸件产品,引进发电机、机舱罩、叶片、轴承等关键部件,支持发展智能输变电装备,形成产业集群。提质发展高技术船舶制造,开展船舶行业专项整治,加大企业技术补助,淘汰一批落后产能企业、整合提升一批企业、重点培育一批船舶修造龙头骨干企业,拓展高端运输船及大型船舶成套装备制造。积极培育海工装备,推进海洋工程装备研发设计及制造,积极引进仿生鱼、水下机器人、深海探测设备等重大产业化项目,推动中石油区块建设。到2025年,临港装备产值达到300亿元,年均增长超过15%。(责任单位:县经信局)

2.着力发展海洋防护材料、海洋环境材料、海洋复合材料,聚焦分离膜(反渗透膜)、光学膜、防腐蚀材料等领域,依托中化国际、勤邦新材料、激智新材料、钰烯腐蚀等重点企业,强化产业链精准招商,积极引进上游原料配套企业,推进功能材料组件生产,打造形成具有象山特色的功能材料产业链。到2025年,海洋新材料产值到达67亿元,年均增长超过15%。(责任单位:县经信局)

3.大力发展绿色能源产业,加速风电场建设进度,强化用地、用海保障,完成国电象山1#海上风电场一期,推进国电象山1#海上风电场二期、中广核象山涂茨海上风电项目。谋划建设零碳产业园,加快布局风电、光伏等新能源产业链项目落户建设,着力打造清洁能源岛。到2025年,全县风电装机容量力争达到497万千瓦,全县规模以上绿色能源产业实现销售产值200亿元。(责任单位:县经信局、县发改局)

4.积极培育海洋生物,提升水产品加工水平,做大海洋生物育种、海洋食品等海洋生物上游环节,突破海洋生物化工、海洋生物酶等基础技术,着力引进龙头企业,做大市场规模。到2025年,海洋生物及水产品加工产业规上产值达到100亿元。(责任单位:县经信局)

(二)特色产业升级行动

5.健全水产良种繁育,加大水产育苗场的老旧改造,大力推进“育繁推一体化”,加快水产养殖主导品种改良和新品种培育,推动重大育种创新联合攻关,加快建成北欧(中国)鲑鱼RAS陆基养殖项目。推进绿色水产养殖业发展,开展水产健康绿色养殖五大行动,改造提升传统海水网箱养殖业,积极拓展深水抗风浪网箱、大型海藻等离岸养殖,实现规模化养殖主体养殖尾水治理达到全覆盖。到2025年,海水养殖产值41.3亿元。(责任单位:县水利和渔业局、浙台经贸合作区管委会)

6.拉长海洋捕捞产业链,推进渔场修复振兴暨“一打三整治”专项行动,在石浦港口岸开放的基础上,谋划建设远洋渔业专用码头和远洋渔业综合性基地,加快“甬利”号南极磷虾捕捞加工船在建项目进程,推进磷虾相关产业落户落地和建设,打造远洋渔业后方基地。整合象山渔业捕捞资源,提高石浦港国内外水产品集散能力。到2025年,海洋捕捞产值83.7亿元,其中远洋捕捞产值15亿元。(责任单位:县水利和渔业局)

7.提升海洋旅游产品能级。依托渔港、古城、海岛、码头等资源,集合松兰山、半边山、石浦渔港、花岙海岛、中国渔村等核心旅游景区,构建滨海休闲、体育运动、康体养生、海渔民俗、渔村度假、古城演绎等特色海洋旅游产品体系,打造宁波微度假场景。提升海洋旅游品牌形象,加快最美海岸线IP形象设计和VI系统设计,整合推出一批网红美食、网红店铺、网红线路、网红打卡点等新产品、新IP,精准开拓目标客源市场,全力打响“象山北纬30度最美海岸线”品牌,提高品牌知名度。海洋旅游总收入年均增长8%,海洋旅游接待人次年均增长7%。(责任单位:县旅游发展中心)

8.加快发展海洋运动产业。紧抓亚运承办机遇,围绕帆船(桅杆)、海钓(钓竿)“两杆经济”,推动海洋运动全民化、高质化和国际化发展。引进各类体育赛事,开发摩托艇、皮划艇、帆船等海上运动休闲旅游产品,推广海钓、低空飞行、潜水等高端、个性化休闲运动,建设专业帆船旅游市场。加快培育游轮游艇产业,合理布局游艇旅游海域及航线网络,完善游艇旅游市场管理体制机制,促进游艇旅游与海岸观光旅游业融合发展。到2025年,海洋运动产业增加值占全县地区生产总值比重达到5%以上。(责任单位:县文广旅游体育局)

9.深化文旅融合,围绕国家级海洋渔文化(象山)生态保护区建设,深入挖掘渔文化内涵,充分依托民俗节庆活动、非遗文化、海丝文化等地域独特文化,包装开发体验型、活化型、创意型旅游业态和项目。完善海洋渔文化(象山)文化生态保护区工作机制,创新办好中国(宁波象山)开渔节等特色节庆活动,加强非遗文化传承与保护,打造一批具有辨识度和认可度的文化标识,非遗项目四级名录量上有新增质上有提升。到2025年,争取成功申报国遗项目1个,省遗项目2个,新创省级非遗旅游景区1个,海洋渔文化(象山)生态保护区建设成效明显。(责任单位:县文广旅游体育局、县委宣传部)

10.积极拓展航运物流,谋划建设象山港物流园区和石浦港物流园区,加快布局仓储物流基地,积极争取设立综合保税区,培育发展保税物流,带动航运物流转型发展。实施码头综合管理整治,推进象山港、石浦港码头整治提升,拓展码头公共属性,公共码头原则上由国资统一开发、统一经营,整合资源,提升品质。到2025年,水运货物周转量达700亿吨公里;港口吞吐量力争超过1800万吨。(责任单位:县港航管理中心、县交通运输局、宁波象保合作区管委会、县口岸办)

11.提升发展海洋贸易。发挥我县水产品体量优势,加快打鼓峙区块开发,推进“中国水产城”数字化改造,建设集渔业交易、数据分析、产品溯源、市场管理为一体的水产品交易中心,提升中国水产城综合服务功能,做强水产品贸易。探索建立象山水产品价格指数,建立水产城电子结算中心,建成基于进销+供应管理+线上交易+市场管理的交易服务资源整合平台,建成石浦旅游电商水产精品市场。依托浙台经贸合作区建设,做大做强口岸贸易。到2025年,海洋产品批发与零售额达到140亿元。(责任单位:县商务局、县水利和渔业局、浙台经贸合作区管委会)

(三)科技兴海引领行动

12.积极搭建科技创新平台,依托产业技术研究院、高校院所、科技型企业开展联合创新,共建研究生联合培养基地企业实践点、高校技术转移中心等平台,通过外部引进和内部培育的方式,集聚形成一批创新团队。实施《象山县企业“科创飞地”建设补助暂行管理办法》,支持象山企业在异地设立研发中心或开展异地孵化,依托南方中心等重大科研平台,以高端制造技术与装备国家实验室为建设目标,打造国家级创新平台。到2025年,市级以上涉海研发机构数20个。(责任单位:县科技局)

13.强化企业创新主体作用,引导各类创新要素向海洋企业集聚,在临港装备、海洋新材料、海洋生物、绿色能源等产业领域培育一批科技含量高、盈利能力强的“瞪羚”企业、“独角兽”企业和“小巨人”企业,实施《象山县高新技术企业培育管理办法》,对科技型中小企业培优入库出库。到2025年,海洋领域R&D投入占海洋产业增加值比重达到3.6%,涉海高新技术企业个数占比40%。(责任单位:县科技局)

14.积极促进科技成果转化,健全省市县三级重点企业研究院(工程技术中心)梯队培育机制,深化浙江省研究生联合培养基地建设,促成高校院所成果落地转化。贯彻落实相关成果转化与分配的制度与政策,对开展技术开发与技术转让的企业给予资金支持。到2025年,新增海洋科技研发成果转化50项,新增涉海专利50个,累计实现技术交易额10亿元以上。(责任单位:县科技局、县市场监管局)

15.深入实施“半岛英才”计划,大力引进高层次涉海创新创业人才。建立青年人才阶梯式支持机制,实施百名博士集聚行动,支持涉海企事业单位建设博士后工作站。大力开展新时代“半岛工匠”职业技能提升行动,构建产教训融合、政企社协同、育选用贯通的高技能人才培育体系,针对海洋主导产业发展需求,实施人力资源提升工程,支持职业学校、社会培训机构与企业对接合作,调整职教院校专业设置,重点培养临港装备、海洋新材料、海洋生物、绿色能源等领域“适销对路”的高技能应用型人才,建设新时代工匠队伍。到2025年,新增专业技术人才2万人,新增高技能人才2.5万名,高技能人才占技能人才的比例超38%。(责任单位:县委人才办、县人社局)

(四)平台能级提升行动

16.象山经济开发区实施新一轮发展规划和平台能级提升方案,优化管理体制,强化招商引资,做强主导产业,推进扩区强权,深化产城融合,高标准完成国家级海洋经济发展示范区启动区建设,积极打造省高新园区、高能级战略平台、省“万亩千亿”产业平台。到2025年,规上工业产值规模突破1000亿元,亩均增加值达到120万元/亩,五年累计实现工业投资350亿元以上。(责任单位:象山经济开发区管委会)

17.浙台经贸合作区实施平台能级提升方案,明确发展定位,优化管理体制,强化招商引资,做强主导产业,提升开放水平,深化口岸贸易合作,融入南湾新区协同发展,打造现代化综合型渔港经济区。到2025年,规上工业产值到达150亿元,引进百亿级海洋产业项目1个以上。(责任单位:浙台经贸合作区管委会)

18.宁波象保合作区大力发展高端装备制造、智能终端制造、新材料、新能源、卫星数据应用等战略性新兴产业,积极发展海洋金融、海洋科技、数字文化、大宗商品贸易、互联网平台经济等现代服务业,加快建设海洋经济产业集聚发展的现代产业园区,打造海洋经济创新示范区。 到2025年,工业总产值达到50亿元,财政总收入达到50亿元。(责任单位:宁波象保合作区管委会)

19.宁波市影视文化产业区加快5A级旅游景区创建,推进省级特色小镇和省级服务业集聚区建设,推动浙江广电象山影视基地三期项目建设运营,着力引进产业关联性强的龙头项目落地,带动周边区域快速发展,打造宁波海洋旅游先行区、“影视之城”核心区、国家影视产业基地、国际影视合作产业区。到2025年,企业总数超过1000家,营业收入突破150亿元。(责任单位:宁波市影视文化产业区管委会)

20.大目湾海洋青创城大力发展滨海健康养生产业,积极开拓数字互联网,吸引为销售、物流、生产后台服务的技能人才,打造青创社区、宁波海洋经济活力创新区、国家级旅游度假区,成为国际海洋运动中心。到2025年,常住人口总规模达到5万左右,运动康养产值达到70亿元。(责任单位:县大目湾开发建设管理中心)

21.理清全县小微园区发展现状,落实《象山县小微园区转型提升方案》,按照鼓励发展型、规范提升型、腾退撤并型三类明确时间节点实施分类管控。明确园区主导产业,增强数字化水平,提升运管能力,完善基础设施,提高土地利用效率和企业发展质量效益。到2025年,力争新增省级认定小微企业园10家,建成特色产业园区2家,实现新增入园小微企业100家以上。(责任单位:县经信局)

(五)重大项目招引行动

22.重点围绕临港装备、海洋新材料、绿色能源、海洋生物等领域,瞄准国内外领军企业、高水平科研机构,制定海洋产业招商指导目录,加强重大项目谋划储备,分类建立重点招引对象清单。每年招引亿元以上海洋产业项目10个。(责任单位:县招商发展中心)

23.发挥中国海洋论坛等重大活动平台作用,组织举办海洋经济投资洽谈活动,定期开展海洋领域央企、名企专题对接会,积极探索政府产业基金以“投”带“招”等招商新模式。“十四五”期间,组织举办海洋产业专题对接活动8场,招引产业基金投资项目5个。(责任单位:县招商发展中心、县委宣传部)

24.进一步优化审批制度改革,全面实施项目落地“四张清单”制度,解决企业痛点堵点难点问题。争取部分国家、省市涉海审批权限在我县先行先试,加强中介机构规范管理,推广使用中介超市,进一步降低项目审批成本,提高项目审批效率,助推涉海企业办事减材料、减环节、减时间、减成本。每年海洋产业投资增速15%以上。(责任单位:县政务办、县发改局)

(六)滨海风貌打造行动

25.科学编制生态海岸带规划,加快推进西沪港海岸带、大目湾—松兰山海岸带、环石浦港海岸带建设。到2025年,争创省生态海岸带示范标段1个以上。(责任单位:县自然资源规划局、县发改局)

26.实施“联通”“增绿”“衍生”三条特色路径,打通“断头路”、拓展连接线,有机串接自然人文资源,实现“近海、通海、亲海”功能。到2025年,打通来熏路(滨海大道至恒大河路)、丹河路(建业路至环城西路)、西谷路(建设路至蓬莱路)的断头路。(责任单位:县住建局)

27.结合海塘工程、全域旅游、生态修复、交通运输、港口岸线、森林系统、新农村建设,一体化系统部署谋划推进,培育打造环象绿道、海塘安澜工程、创建公共文化地标、彰显滨海特色小镇、举办海上运动赛事等五大载体建设。到2025年,环象绿道石浦段投入使用,完成大徐段2公里、墙头段20公里、西周段18公里绿道建设,完成37公里海塘及7座水闸维修加固。象山星光影视小镇获省级特色小镇命名,并申报1-2个新一批省级特色小镇创建或培育名单。(责任单位:县住建局、县农业农村局、县水利和渔业局、县发改局、县文广旅游体育局)

28.加快核心景区建设,松兰山旅游度假区按照国家级旅游度假区创建目标,引入水上运动、体育竞技、温泉疗养、休闲度假等业态,打造长三角知名的滨海休闲度假胜地。象山影视城(中国海影城)加快影视城旅游基础设施和配套服务设施建设,联动打造国际化电影工业实验区和实景电影主题乐园。加快石浦渔港古城一期功能提升和二期整体开发,积极打造渔港灯光秀等夜游项目。中国渔村注重与石浦渔港古城旅游功能协作和互补,推进中国渔村一期、二期整体开发、功能提升和业态培育。半边山旅游度假区按照建设省级旅游度假区标准,加快建设五彩渔镇、欢乐海洋等项目,打造成集观光、运动、休闲、度假、疗养等为一体的综合性旅游区。到2025年,新增国家级旅游度假区或5A级景区1个。(责任单位:县大目湾开发建设管理中心、县旅游发展中心、县旅游集团、石浦镇政府)

29.加快打造浙江省海岛公园样板,基于檀头山岛、花岙岛、对面山岛、牛栏基岛、东屿山岛、西屿山岛、南山岛等特色海岛的资源禀赋和功能定位,加强资源保护,强化政策保障,实施重要海岛的分类开发与保护。到2025年,实现海岛的有序、有度利用和合理保护,形成海岛资源保护、利用与管理的良性循环,海岛资源开发利用的整体效益显著提高。(责任单位:县自然资源规划局、县旅游发展中心)

(七)美丽海洋建设行动

30.实行岸线滩涂保护与修复,加强生态海岸带管理与保护,以生态海岸带建设为抓手,结合新一轮国土空间规划进行海岸带保护与修复。严守海洋生态红线,合理开发和保护自然岸线,严格保护象山港南岸和三门湾北岸等区域的滩涂资源。以西沪港、蟹钳港湿地为重点,加大湿地保护力度。到2025年,大陆自然岸线保有率保持49%以上。(责任单位:县自然资源规划局)

31.严控陆域污染物入海,以象山港、大目洋、石浦港区域为重点,开展区域协同治理。实施排污总量控制,突出抓好氮、磷及重金属等入海污染物减排。推进海水绿色健康养殖,实施捕捞渔民转产减船三年计划,控制养殖用药和养殖尾水排放。加强对码头和船舶防污的监督检查,防止事故性污染,避免操作性污染。以石浦港绿色建设为重点,全面规范港口、码头污染物处置。到2025年,重点入海排污口达标率100%。(责任单位:市生态环境局象山分局、县水利和渔业局、县港航管理中心)

32.结合“碳达峰、碳中和”工作,培育发展低碳型产业,加快建立资源循环利用的绿色低碳产业链,推动传统产业低碳化,推广应用先进适用低碳技术和设备,以高新技术、先进适用技术推动传统产业降低能耗水平。到2025年,持续推广应用先进适用低碳技术和设备。累计创建清洁生产企业、节水型企业50家以上,累计创建星级绿色工厂50家,绿色园区1个。(责任单位:县经信局、县发改局)

(八)数字海洋建设行动

33.增强海洋观(监)测调查能力。逐步开展重点海域海洋环境、气象、渔业资源、水文、水质、海岸线、滩涂、湿地、海岸带等要素的调查与监测,获取完整的海洋环境、海洋生态资源、海域海岛现状等信息,系统了解和掌握全县海洋环境和海洋空间资源状况。到2025年,初步建立海洋立体观(监)测网,全面提升海洋观(监)测能力。(责任单位:县自然资源规划局、市生态环境局象山分局、县气象局、县水利和渔业局)

34.提升海陆通信能力。建设海陆通信链路,完善建设海洋卫星通信系统、低轨卫星通信系统、北斗卫星通信系统,实现海上通信互联互通。加强海上通信网络建设,推进“宽带入海”,加强海上无线通信系统建设,强化船舶之间、海陆之间无线通信功能,实现域内海洋中远距离通信覆盖。实现渔船基础信息共享,改造升级渔船设施设备,开展渔船船载设备安装、维修检测,实现所有出海渔船在船位监测、海上通话、自动预警、救助辅助、指挥调度中全面覆盖。加强地面通信网建设,实现电话网、计算机网及电视网三网融合,用户一体化受理和全域覆盖。到2025年,沿海陆地、近海海面及有常驻人口岛屿4G网络覆盖实现全覆盖,主城区实现5G网络全覆盖。(责任单位:县经信局、县水利和渔业局)

35.构建数据开放共享体系。推动涉海数据资源开放共享,梳理整合全县涉海部门和业务系统中的数据资源,摸清涉海存量数据、数据库和应用服务系统等内容,规范全县涉海数据资源管理,统一数据标准需求,推进海洋数据的交换、开放和共享。加快整合县海洋基础激励信息库及管理信息系统、县海域综合管理平台等原有涉海数据中心,汇聚海洋环境监测、预报减灾、水文气象、海洋渔业、海上安全和海洋维权等领域数据资源,整合军地民三方智慧海洋数据与信息.到2025年,实现全县政府与行业部分海洋监测数据、涉海企业海洋信息与数据资源互联互通,全面接入数据中心。(责任单位:县大数据发展中心、县自然资源规划局、县水利和渔业局、县气象局)

36.拓展海洋智慧化应用。加快建立网络化、数字化和智能化应用服务体系,全面提升象山海洋领域智能化应用水平和服务能力。推进象山海洋经济数据库建设,建立分级分类的海洋经济数据管理体系。深化“全县一体”的智慧渔港建设,完善渔业安全精密智控系统, 推进海港数据资源汇聚整合,实现渔船基础信息共享,渔船作业全程记录,渔船服务数据跑路。打造智慧文旅系统,构建全面、便捷、权威的全域智慧文旅、数字文旅公共服务体系。建立健全象山县文旅大数据仓,整合象山县文化和旅游相关核心业务数据,逐步归集各级文化和旅游资源数据,建立文旅数据资源目录,形成“一景一档”“一馆一档”等主题数据库管理模式。提升海洋智慧政务服务推进海洋综合管理平台建设,全面梳理海洋、海事、海关、港航、交通、气象、环保、旅游、渔业、测绘、地质等部门(机构)的信息资源。到2025年,完善涉海存量数据、数据库和应用服务系统等海洋信息资源库,打破“信息孤岛”。(责任单位:县大数据发展中心、县政务办、县自然资源规划局、县水利和渔业局、县文广旅游体育局)

(九)基础设施提升行动

37.统筹县域陆岛交通网络,着力构建多层次、多通道的陆路交通体系和功能区块间联系便捷的快速通道系统。综合利用沿线景观资源,加快统筹环象山半岛景观通道建设实施,打造“主题绿带、连续交通、特色节点”为特色的滨海休闲景观通道。谋划四通八达、区域协同的对外交通系统,布局层次分明、畅洁绿美安的县域内部路网。到2025年,实现对外实现市域“1小时交通圈”;全面融入省域“2小时交通圈”;对内谋划县域范围内30分钟交通圈,各乡镇到高速出入口30分钟内可达,中心城区内30分钟内互达,重要组团间30分钟内互达。公路网密度113公里/百平方公里。(责任单位:县交通运输局)

38.加快宁象市域铁路工程建设,激活石浦港、象山港海运枢纽能力,提升陆路、陆海运输综合效率。到2025年,基本完成宁波至象山市域(郊)铁路除跨海大桥外的土建工程,争取明确甬台温高铁过境象山。(责任单位:县铁办)

39.突破水上交通发展瓶颈,统筹推进象山港、石浦港开发,着力推进石浦港区口岸正式开放,推动象山港水陆域及航线开放工作。完善港口码头作业设施建设,推进雷公山、打鼓峙、大中庄、盘基塘等码头建设。加快石浦港航道疏浚,提升水域通航能力。加强港航基础设施养护,提升岛际间水上客运能力。到2025年,争取实现象山港、石浦港口岸正式对外开放。(责任单位:县口岸办、县港航管理中心)

(十)海洋协同共建行动

40.加快“引进来”“走出去”步伐,加强与“一带一路”沿线国家在重大产业项目方面的合作,谋划建设临港装备国别产业园。积极推动县内海洋经济龙头骨干企业“走出去”建立境外生产基地,收购兼并国外行业优势企业。“十四五”期间,争取在我县在“一带一路”国家的投资项目累计备案中方投资额达1.5亿美元以上。(责任单位:县商务局、象山经济开发区管委会)

41.积极推进国际科技人文交流,谋划举办国际海洋经济论坛、学术交流会、海洋博览会、科技文化展等各类交流活动,推进常设国际,邀请国际知名海洋机构、大学及专家学者前来交流海洋产业发展经验。到2025年,争取国际论坛或会议落户1个。(责任单位:县委宣传部)

42.加强周边区域合作,强化与长三角城市群之间的经贸合作与交流联动象山港、三门湾、南湾新区共谋区域大发展,强化象山连结宁波、舟山、台州、温州等地的重要节点作用。到2025年,新增区域合作平台1个。(责任单位:县发改局)

43.构建海陆统筹综合管理体制机制,深化海洋产权交易改革,推进海域海岛市场化配置,在海域海岛价格评估、收储整理、海洋资源计划管理等方面争取创新试点。到2025年,新增省级以上涉海改革试点1个。(责任单位:县自然资源规划局)

44.整合涉海部门间管理资源,强化自然资源规划、水利渔业、港航、旅游、环保、应急管理等各个部门间协调合作,克服体制机制障碍,共同建立海陆统筹的综合管理体制机制。(责任单位:县自然资源规划局)

45.深化水利渔业、公安(边防)、海警、资规、环保和海事等部门的联合执法机制,构建队伍专业化、制度规范化、装备精良化、指挥信息化的海洋执法体系。(责任单位:县综合行政执法局)

46.优化土地供给,加强用海用地要素保障,做好海洋产业发展规划与城市总体规划、土地、海洋开发利用规划的衔接,实施精准供应,加大海洋产业用地用海比例,制定和发布产业用海用地指南,优先保证符合区域海洋经济发展的重点项目和功能园区建设用地。(责任单位:县自然资源规划局)

47.强化金融支持,引导银行业金融机构加大对海洋经济重点产业园区、重点企业、重点项目、重大创新平台的信贷资金投放力度。发挥投资基金引导作用,引导社会资本投向海洋经济发展,推广供应链融资和应收账款质押融资等产品,以市场化方式开展各项金融服务。充分发挥投资基金引导作用,引导社会资本投向海洋渔业产业,推动海洋经济发展。到2025年,对海洋经济新增信贷超100亿元。新增海域、海岛使用权、股权、知识产权、渔船、航运船、在建船舶抵质押贷款和小额贷款保证保险业务,规范发展供应链融资、组合担保贷款等贷款50亿元。(责任单位:县金融发展服务中心)

三、保障措施

(一)加强统筹协调落实。发挥象山县海洋经济工作领导小组统筹作用,组织召开海洋强县推进大会,协调解决全县海洋经济发展中的跨区域、跨领域和跨部门重大问题。强化县海洋经济领导小组办公室作用,设立海洋经济工作推进专班,落实人员力量,统筹协调各成员单位及相关部门工作,推动海洋经济规划落地实施,完善部门协同、上下联动的工作机制。完善海洋经济发展联络员制度,发挥沟通桥梁作用,及时传递海洋经济相关政策、重大技术突破和重大项目等信息。加强督查考核,做到“年初有计划、年中有检查、年末有考核”。

(二)加大政策扶持力度。围绕海洋强国、长三角一体化战略落地,通过各相关部门积极向上对接,争取更多涉海政策助推象山海洋经济发展。聚焦临港装备、海洋新材料、海洋生物、绿色能源等重点产业,加强市场导向的政策改革,积极引导资源配置,完善“1+X”政策体系,加快政策落地实施,推动海洋科技创新,提升海洋产业化水平。创新海洋经济发展资金融通渠道,形成适应海洋经济发展的多元化、多渠道投融资机制。

(三)建立监测评价体系。编制发布海洋经济高质量发展指数,深化与国家信息中心合作,建立海洋经济专题数据库,在国家平台和主流媒体发布海洋经济高质量发展指数,打造海洋经济运行监测体系国家样板。开展涉海数据实时动态统计和监测,定期做好指标数据分析评估,为海洋经济建设提供有力的数据支撑。

(四)营造良好发展氛围。充分运用报刊、广播、电视和互联网等新闻媒介,大力宣传海洋经济发展工作成效,总结推广一批好经验好做法,不断扩大影响力,营造全社会共同助力海洋经济发展的良好氛围。着力提升中国开渔节、中国海洋论坛等影响力,谋划举办国际海洋经济论坛、学术交流会、科技文化展等各类交流活动,进一步提升象山海洋经济知名度。

附件:1.做强海洋经济发展示范区打造全球海洋中心城市重要功能区行动计划主要指标清单.doc

          2.做强海洋经济发展示范区打造全球海洋中心城市重要功能区行动计划2022年度任务分解表.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