象山县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2022年第十八号通告

当前国内疫情多点频发,多个省份出现聚集性疫情,我县外防输入压力持续加大。为严防疫情输入和传播风险,根据近期省、市疫情防控有关要求,现将全县重点人员核酸检测频次要求通告如下:

附:全县重点人员核酸检测频次要求表

象山县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

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

2022年8月13日

附件

全县重点人员核酸检测频次要求表

序号

责任单位

行业分类

检测频次

1

县委宣传部

影院

每3天1次

2

县住建局

房建市政(轨道)建筑工地人员

每3天1次

3

装修服务人员

每2天1次

4

县交通运输局

交通运输服务人员

每2天1次

5

交通建设工地人员

每3天1次

6

快递公司从业人员(操作工、客服人员、后勤保障人员、驾驶员、快递人员)

每2天1次

7

县港航管理中心

口岸管理服务人员

每2天1次

8

跨境交通工具司乘、保洁、维修等人员

作业期间每天1次

9

口岸进口物品搬运及其他直接接触入境人员和物品的一线人员

作业期间每天1次

10

船舶引航员等登临外籍船舶工作人员

每2天1次

11

县商务局

重点商超进口冷链食品直接接触人员

每2天1次

12

大型商场、超市工作人员(包括临时从业人员)

每2天1次

13

酒店服务(非星级酒店)工作人员

每2天1次

14

国省道沿线及周边1公里的加油站等场所从业人员

每2天1次

15

室内密闭公共场所工作人员:密室逃脱

每3天1次

16

县卫生健康局

定点医院、发热门诊、核酸检测实验室、集中隔离场所和核酸采样点工作人员(包括管理、医护、食堂服务人员、保洁、垃圾清运等)

作业期间每天1次

17

普通医疗机构发热门诊以外的工作人员(包括管理、医护、食堂服务、保洁、垃圾清运等)

每2天1次

18

幼托机构(0-3)岁

在校人员每周2次(间隔3-4天)

19

住院患者及陪护人员(在院时间较长人员)

每3天1次

20

县市场监管局

冷链食品(含进口水果)工作人员

每2天1次

21

进口冷链食品存储加工企业(含集中监管仓、核酸检测站)一线人员

作业期间每天1次

22

专业市场进口商品从业人员(包括临时从业人员)

每2天1次

23

其他专业市场从业人员

每2天1次

24

农贸(农批)市场从业人员、菜市场(包括街面小菜场)(包括临时从业人员)

每2天1次

25

零售药店从业人员

每2天1次

26

外卖工作人员

每2天1次

27

县文化和广电旅游体育局

室内密闭公共场所工作人员:剧院、网吧、娱乐场所(KTV、歌舞厅、游艺厅)、健身房、酒吧

每3天1次

28

博物馆、文化馆、图书馆、非遗馆、美术馆工作人员

每3天1次

29

校外培训机构从业人员(文艺体育类)

在校人员每周2次(间隔3-4天)

30

县旅游发展中心

星级酒店工作人员

每2天1次

31

等级民宿工作人员

每2天1次

32

A级景区、旅行社工作人员

每3天1次

33

县公安局

室内密闭公共场所工作人员:棋牌室、麻将馆、桌游室

每3天1次

34

监所工作人员

每周2次(间隔3-4天)

35

县邮政局

邮政快递从业人员

每2天1次

36

直接接触进口邮件快件工作人员

作业期间每天1次

37

县教育局

学校和幼托机构(3岁以上)

在校人员每周2次(间隔3-4天)

38

培训机构从业人员(学科类等)

在校人员每周2次(间隔3-4天)

39

县商贸集团

农贸(农批)市场从业人员、菜市场(包括临时从业人员)

每2天1次

40

专业市场进口物品从业人员(包括临时从业人员)

每2天1次

41

县民政局

养老、儿童福利机构

每周2次(间隔3-4天)

42

县综合行政执法局

社区垃圾分类从业人员

每3天1次

43

环卫工作人员

每3天1次

44

市生态环境局象山分局

医废处置机构工作人员

每天1次

45

县经信局

直接接触进口货物及环境的加工工厂工作人员(包括保洁、运输等人员,在每次接触进口物品一周内)

每2天1次

46

县科技局

培训机构(科技类)

在校人员每周2次(间隔3-4天)

47

县人力社保局

培训机构(职业技能类)

在校人员每周2次(间隔3-4天)

48

县农业农村局

村垃圾分类从业人员

每3天1次

49

属地政府

跨省通勤人员

每天1次

50

装卸服务人员

每2天1次

51

客栈、非等级民宿工作人员

每2天1次

52

国省道沿线及周边1公里的修车铺等场所工作人员

每2天1次

53

国省道沿线及周边1公里的餐饮店、小卖店(商场超市)、小旅店等场所工作人员

每2天1次

54

洗浴足浴(母婴洗浴)店工作人员

每3天1次

55

美容美发从业人员

每3天1次

56

基层专职网格员(城乡社区工作者)

每3天1次

57

生产车间

每3天1次

58

环卫工人(乡镇)

每3天1次

59

冷链食品物防工作专班

进口冷链食品行业从业人员(除第20条包含的人员外)

每2天1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