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784303084X/2022-146698

组配分类

部门文件

政策层级分类

县级政策

主题分类

水运

成文日期

2022-08-17

发布机构

县港航管理中心

来 源

县港航管理中心

体裁分类

通知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文件编号

象港航法安〔2022〕11号

象山县港航管理中心关于印发《象山县港航领域强对流气象灾害应对处置方案》和应对极端天气灾害港航领域停工、停运指引方案的通知

各港航企业:

为深入贯彻落实县委、县政府决策部署,深刻汲取河南郑州“7·20”特大暴雨灾害、奉化“7·17”事件教训,切实做好强对流天气等气象灾害的防御工作,现将象山县港航领域应对强对流气象灾害应对处置方案和应对极端天气灾害港航领域停工指引印发给你们。请各单位结合实际,认真组织实施。

附件:1.象山县港航领域应对强对流气象灾害应对处置方案.doc

          2.在建水运工程停工工作指引.doc

          3.港口码头停产工作指引.doc

          4.客渡运(站)、水上客运企业停运工作指引.doc

象山县港航管理中心

2022年8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