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参与和促进法治科

机构负责人

郑晓

机构职能

负责制定保障人民群众参与、促进、监督法治建设的制度措施。指导人民团体、群众自治组织和社会组织参与、支持法治社会建设工作。指导推进司法所建设。指导人民调解、行政调解和行业性专业性调解工作。指导基层调解组织开展社会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指导人民陪审员、人民监督员选任管理工作。指导帮教安置工作。

公开电话

0574-89387642

机构地址

象山县天安路999号南部新城商务楼3号楼10-12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