象山县财政局关于下达2023年度县级基本财力保障机制奖补资金预算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3-01-16 09:38
信息来源:县财政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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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相关单位:
根据《宁波市财政局关于提前下达2023年县级基本财力保障机制奖补资金预算的通知》(甬财政发〔2022〕1296号)精神,经研究,现将2023年县级基本财力保障机制奖补资金2237万元下达给你们,具体内容见下表。
2023年度县级基本财力保障机制奖补资金分配表
单位:万元 | ||||||
序号 | 单位名称 | 项目名称 | 金额 | 功能科目 | 科目名称 | 备注 |
1 | 象山县交通运输局 | 县级基本财力保障机制奖补资金 | 122 | 2100410 | 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理 | 疫情防控资金 |
2 | 象山县商务局 | 县级基本财力保障机制奖补资金 | 320 | 2100410 | 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理 | 疫情防控资金 |
3 | 象山县经济和信息化局 | 县级基本财力保障机制奖补资金 | 500 | 2069999 | 其他科技支出 | 助企纾困资金(消费券) |
4 | 象山县爵溪街道中心幼儿园 | 县级基本财力保障机制奖补资金 | 650 | 2059999 | 其他普通教育支出 | 爵溪幼儿园迁建工程 |
5 | 象山县实验小学 | 县级基本财力保障机制奖补资金 | 645 | 2059999 | 其他普通教育支出 | 实验小学南校区体艺建设 |
合计 | 2237 |
此项资金全部纳入直达资金管理,标识为“01直达资金”,该标识需贯穿资金分配、拨付、使用等整个环节,且保持不变。请相关单位严格按照预算法等相关要求,加强预算执行管理,切实做到专款专用,不得挤占挪用。
象山县财政局
2023年1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