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002961753/2023-148326

组配分类

县政府办公室文件

政策层级分类

县级政策

主题分类

政务公开,石油与天然气

成文日期

2023-01-03

发布机构

县政府办公室

来 源

县府办

体裁分类

通知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文件编号

象政办发〔2023〕1号

象山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象山县管道燃气规模化改革深化推进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镇乡政府、街道办事处,县直及驻象垂直管理有关单位:

《象山县管道燃气规模化改革深化推进实施方案》已经县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象山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3年1月3日        

象山县管道燃气规模化改革深化推进实施方案

为深入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深化石油天然气体制改革的若干意见》,根据《浙江省天然气发展三年行动计划(2018-2020年)》(浙政办发〔2017〕151号)、《浙江省天然气体制改革方案》(浙政办函〔2019〕64号)、《关于推进城镇燃气改革的实施意见》(浙城建〔2020〕4号)等文件精神,象山县人民政府于2020年10月印发了《象山县城镇燃气体制改革实施方案》。根据该方案,辖区内象山华润燃气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润燃气”)和宁波象保合作区天然气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象保燃气”)两家管道燃气企业拟进行整合,形成象山县域“一城一网一企”的管道燃气经营格局。为加快推动规模化整合工作,切实推动落实象山县管道燃气企业规模化改革的任务,结合象山县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实施背景

(一)象山县管道燃气基本情况

象山县现状管道天然气气源主要为省网“甬台温”天然气管道象山支线,并于象山县境内建设象山末站。在建象山门站1座,从象山末站接管输天然气。目前,象山门站尚未投产。因此县域内仍以LNG气化站供应方式为主。象山县内除宁波象保合作区外的管道燃气经营单位为华润燃气,宁波象保合作区则由象保燃气负责运营,并由华润燃气转输非管输天然气。截至目前,象山县已建成LNG气化站2座(储罐总容量900立方,另计划新增扩建200立方),分别为塔山LNG储配站(中心城区LNG气源站)和石浦LNG气化站,在建象山门站1座;LNG经气化后向象山城区及象保合作区供气。宁波象保合作区邻里中心(一期)LNG瓶组站1座(现已停用)。中压燃气管道250.5公里,高压燃气管道建成6.8公里(尚未通气),在建24公里。主要街镇之间天然气中压管道已实现联通,但未与周边地区中压管网形成互联互通。

(二)企业基本情况

1.华润燃气基本情况

华润燃气成立于2015年,注册资本为人民币7000万元。华润燃气投资(中国)有限公司占股51%,象山县通用燃气有限公司占股49%。2015年3月4日,象山县人民政府授权象山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与象山华润签订了《象山县城市管道燃气特许经营协议书》,协议约定特许经营权有效期限为30年,自2015年3月4日起至2045年3月3日止。协议特许经营权行使地域范围为象山县全部行政区域(不含象保合作区)。

2.象保燃气基本情况

象保燃气成立于2017年,注册资金为500万元,浙江省能源集团城市燃气有限公司占股70%,宁波象保合作区投资开发有限公司占股30%。2017年9月23日,宁波象保合作区管理委员会与象保燃气签订了《象保合作区管道燃气特许经营协议》,本协议之特许经营权有效期为30年,自2017年9月15日起至 2047年9月14日止。协议特许经营权行使地域范围为宁波象保合作区现行政管辖区域内。

二、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

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四个革命、一个合作”的能源发展战略思想,紧紧抓住国家和浙江省天然气改革的有利契机,以提供“安全、可靠、稳定、均等”的天然气服务为目标,形成“一城一网一企”供气格局,以抓安全、抓服务为核心,以解决现实问题为要点,依法合规,高效稳步推进象山县管道燃气规模化改革。

(二)基本原则

1.实事求是,依法合规

在法律框架下,以推动和服务燃气行业总体改革为目标,坚持实事求是、公平公正,根据象山县实际情况,综合考虑历史沿革、现状格局和未来发展等要素,平稳有序高效地开展规模化改革工作。

2.政府引导,落实责任

管道燃气规模化改革涉及燃气资源配置整合优化,牵动象山县燃气企业的切身利益,要加强政府引导,建立多部门联合、政企协作、多措并举的协调推进机制。

3.立足民生,提升服务

把管道燃气规模化整合作为关系民生的重大问题和绿色发展的重点领域,全面提升优质清洁能源供给服务能力,不断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

三、主要任务和时间安排

(一)做好前期准备,推动企业达成规模化整合框架协议。

1.政府牵头建立部门和企业联动机制,引入外部专业机构协同;对2家管道燃气企业采用高层约谈会议方式,明确告知象山县天然气体制改革工作目标;制定有效的监控机制和应急预案,确保整合工作平稳有序推进。(县府办牵头,参与单位:县住建局、县财政局、华润燃气、象保燃气,完成时间:2022年第四季度)

2.政府引导推动企业按照规模化改革的时间节点开展商务磋商,按照市场机制以资产收购、资产置换、股权合作等适宜的方式,达成规模化整合框架协议。(县府办牵头,参与单位:县住建局、华润燃气、象保燃气,完成时间:2022年第四季度)

(二)做好过程跟踪,推动企业落实规模化整合具体工作。

1.企业按照规模化整合框架协议条款细化具体工作,制定推进计划,并将计划和时间节点向主管部门报备。(县住建局牵头,参与单位:华润燃气、象保燃气,完成时间:2023年第一季度)

2.企业开展法律尽调、资产评估、人员安置方案制定等工作,开展整合交易所需内外部审批流程,为一体化运行做好准备。(县住建局牵头,参与单位:华润燃气、象保燃气,完成时间:2023年第二季度)

3.政府或授权部门对特许经营权授予进行调整,整合后的企业开展一体化运行,保证改革过程中生产秩序平稳,安全生产岗位人员不脱岗,公共服务质量不受影响,确保供气安全可靠。(县住建局牵头,参与单位:华润燃气、象保燃气,完成时间:2023年第三季度)

(三)做好统筹安排,全方位同步做好安全防控工作。

1.企业应根据2022年开展的特许经营评估形成的问题清单在规定时间内进行整改,主管部门应及时组织专家进行复核,督促企业在整合过渡期间持续做好安全管理工作。(县住建局牵头,参与单位:华润燃气、象保燃气,完成时间:2023年第一季度)

2.在规模化改革的同时,组织编制本行政区域的燃气发展规划,制定相应年度实施计划;组织做好城镇燃气安全排查整治,落实主体责任;有效落实燃气管道检验和评估工作;做好管道燃气安全在线监管平台建设;编制完善燃气事故应急预案,开展应急演练等工作。(县府办牵头,参与单位:县住建局、县自然资源规划局、县发改局、华润燃气、象保燃气落实,完成时间:2023年第四季度)

四、保障措施

(一)强化组织保障

成立以县政府牵头、多部门联合的改革工作领导小组协调部署开展管道燃气规模化改革工作(见附件)。分解落实各部门职责,制定时间进程表,形成工作合力,扎实有序推进改革工作,妥善处置改革推进过程中的重大问题。

(二)强化法治保障

为确保管道燃气规模化改革工作的合法合规性,政府部门要加强对改革工作中所涉及方案、行动计划、特许经营协议授予、并购重组等内容的合规性审查,确保履职和工作推进的合规性。

(三)强化维稳保障

扎实有效地做好规模化改革过程中的各项维护稳定工作。积极预防和化解矛盾纠纷,谨防群体性事件,做到早发现、早处置。认真做好政策解读,提高公众知晓,及时回应社会关切,营造良好的改革氛围,引导企业承担好改革过渡期的托底责任和社会责任,确保改革稳妥有序开展。

附件


象山县城镇燃气体制改革深化推进工作领导小组


组   长:周坚栋

副组长:蔡振年    县府办

            徐颖峰    县住建局

成   员:王笑舒    县住建局

             张   亮    县发改局

             陈   莹    县财政局

             练   玲    县自然资源规划局

             曹   鲁    县城投集团

             林如法    宁波象保合作区管委会

             陈震威    象山华润燃气有限公司

             冯宗军    宁波象保合作区天然气有限公司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县住建局,徐颖峰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王笑舒同志兼任办公室副主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