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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举办2023年宁波市西式烹调项目技能竞赛的通知
发布日期: 2023-10-12 10:23 浏览次数: 字号:[ ]

各有关单位: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技能人才工作的重要指示,深入实施新时代工匠培育工程,推动我县西式烹调师技能人才队伍建设,按照《关于公布2023年宁波市职业技能竞赛计划的通知》(甬人社办发〔2023〕10号)和《浙江省职业技能竞赛管理办法》要求,决定举办2023年宁波市西式烹调项目技能竞赛。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组织机构

主办单位:象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象山县总工会、象山县教育局。

承办单位:象山国穗培训学校。

协办单位:宁波开放大学象山学院。

二、竞赛类别

2023年宁波市级竞赛。

三、时间地点

1.比赛时间:2023年 11月26日。

2.比赛地点:宁波开放大学象山学院(象山县丹东街道塔山路688号)。

四、竞赛项目

西式烹调师。

五、竞赛内容

(一)比赛内容

依据中国劳动和社会保障出版社《国家职业资格培训教程西式烹调师(高级技能)》结合当前社会对西式烹调师技术发展水平和从业人员的要求,命题以《西式烹调师国家职业标准》(三级)为基础并增加部分二级(技师)的内容及相关新知识、新技能。

(二)评分标准

竞赛设置理论知识(机考)、技能实操两项,按理论知识成绩的30%和技能实操成绩的70%计算综合成绩,以综合成绩决定名次,如综合成绩相同则以实操成绩高低决定最终比赛名次。

(三)技术文件另行通知

六、参赛对象

参赛对象为16周岁以上、法定退休年龄以内,具有宁波市户籍(或居住证)或在本市内参加社会保险(含单一险)不低于6个月的相关职业(工种)从业人员。

七、奖项设置

参赛人数超过30人时,奖项设置如下:

(一)设一等奖1名、二等奖2名、三等奖3名;除一、二、三等奖外,可设置优胜奖,获奖总人数不得超过参赛选手的50%。

(二)一、二、三等奖获得者,理论知识和操作技能两部分成绩均合格的,由市人社部门核发“西式烹调师”二级(技师)技能等级证书;优胜奖获得者,理论知识和操作技能两部分成绩均合格的,由县人社部门核发“西式烹调师”三级(高级)技能等级证书;已有竞赛技术文件编制标准等级及以上证书的,不再重复认定。

(三)本次大赛设一等奖1名,二等奖2名,三等奖3名;获奖者每人依次奖励1000元、800元、500元。第一名选手推荐为“象山县技术操作能手”荣誉称号。

参赛人数30人以下时,一般不予奖励(含核发证书)。

八、报名方式

用电脑登录浙江省职业能力一体化工作平台,网址https://zynl.rlsbt.zj.gov.cn:443/002/client/table17Page3.jsp?column1=8a1290818b1a40ee018b1c282f3559c1,按要求填报相关信息,报名截止时间为11 月17 日。

咨询方式:象山县人力社保局  钱建国;联系电话:89387485。象山国穗培训学校  刘老师;联系电话:13567875559。

象山县技能竞赛委员会

2023年10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