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茅洋乡综合行政执法队对首次违法张贴小广告的违法当事人,从柔性执法角度出发,对其免于处罚,并“以劳代罚”要求其清理自己张贴的小广告。
茅洋乡综合行政执法队在接到辖区群众反映后,根据群众提供的车辆和人员特征信息,发现了违法当事人施某。据调查了解,施某从事钢管销售、棚屋加工等工作,为进一步扩大业务宣传,擅自在茅洋乡和谐路两侧的灯杆、电杆、指示杆上随意张贴小广告。鉴于当事人是第一次违法张贴小广告,且认错态度良好,执法人员根据《城市照明管理规定》第二十八条、第三十八条的规定,对其作出了罚款200元的行政处罚。同时,执法人员还陪同施某对其之前已经张贴的6处小广告进行了清理,经批评教育,施某当场保证今后绝不再犯这样的错误。
自“大综合一体化”改革深入推进以来,茅洋乡充分发挥“一支队伍”力量,建立“网格化”工作机制,通过“步巡+车巡”方式,对辖区重要场所和重点路段的乱张贴、乱涂写、乱刻画问题开展常态化巡查,做到及早发现、及早处置,累计清理各类小广告100余处。(记者 俞宇 通讯员 洪宁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