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关于加快推进制造业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意见》(县委发〔2021〕16号)、《关于印发〈象山县关于加快推进制造业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意见的实施细则〉的通知》(象经信〔2021〕32号)、《象山县“330”企业梯度培育方案(试行)的通知》(县委办〔2021〕26号)、《关于公布2021年度象山县级数字化车间项目的通知》(象经信〔2021〕40号)、《关于公布2022年度象山县级数字化车间项目的通知》(象经信〔2022〕69号)、《关于预拨2021、2022年度县级数字化车间补助资金的通知》(象经信〔2023〕18号)等文件精神,经企业申报、专家验收核查,拟对我县2021、2022年度县级数字化车间给予资金补助,现予以公示。
一、公示时间:2023年10月16日-2023年10月20日。
二、公示期间,如对公示内容有异议,可通过来电、来信、来访进行反映,反映问题请署实名。
三、联系人:陈老师,联系电话:89387980,传真:65723023,地址:象山县天安路999号南部商务楼1号楼1301办公室。
附件:2021、2022年度象山县县级数字化车间拟补助名单.doc
象山县经济和信息化局
2023年10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