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002962588/2023-156939

组配分类

部门文件

政策层级分类

县级政策

主题分类

食品药品监管

成文日期

2023-09-15

发布机构

县市场监管局

来 源

县市场监管局

体裁分类

通知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文件编号

象食药安委办〔2023〕3号

关于印发2023年象山县食品安全宣传月活动方案的通知

各镇乡政府、街道办事处,县食药安委成员单位:

现将《2023年象山县食品安全宣传月活动方案》印发给你们,请高度重视,认真策划,组织实施,并于10月15日前将“食品安全宣传月”活动总结(突出特色亮点)、活动照片及优秀视频,以及《2023年全县食品安全宣传月活动开展情况统计表》(附件1)报送县食药安办。

象山县食品药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

2023年9月15日

2023年象山县食品安全宣传月活动方案

为进一步普及广大市民食品安全知识,强化食品生产经营企业食品安全主体责任意识,巩固我市国家食品安全示范城市创建成果,推广“浙里食安”营造良好的社会舆论氛围,决定开展食品安全宣传月活动,方案如下:

一、活动主题

1.尚俭 崇信 尽责 同心共护食品安全

2.打造“浙里食安” 平安护航亚运

二、活动时间

即日起,为期一个月。

三、主要内容

宣传国家食品安全示范城市创建成果,“浙里食安”建设成效,线上宣传与线下活动同步推进,完善人人参与、共建共享的食品安全格局。

1.开展2023年食品安全宣传月广场宣传。开展食品安全广场设摊活动,为群众提供“你送我检”服务和现场咨询等,同步开展“浙里食安”全域宣传,“反餐饮浪费”宣传,扩大宣传月活动声势。

主办单位:县食药安办及成员单位、各镇乡(街道)

2.开展食品安全社会监督员观摩活动。组织社会监督员走进农产品种养殖基地、食品生产经验单位观摩,近距离感受食品建设成果,提高市民食品安全的知晓率、参与度和满意度。

主办单位:县市场监管局、县农业农村局、县渔业局

3.举行“亚运食品安全知识进校园”活动。各镇乡(街道)会同教育、市场监管部门组织开展一次“亚运食品安全知识进校园”宣讲活动,提升学生食品安全意识,形成“食品安全从小抓起”的良好局面。

主办单位:县市场监管局、县教育局

4.开展保健食品安全宣传活动。发挥“银龄”志愿者作用,开展全县保健食品“五进”科普宣传,提高老年人对保健食品的辨识度,教导老年人如何正确购买保健食品。

主办单位:县市场监管局、各镇乡(街道)

5.打造食品安全科普宣传栏目。选择百姓关注的科普点位,通过实验数据答疑解惑,通过“象你道食安”栏目以及其他媒体进行宣传报道。

主办单位:县食药安办、县食品检验检测中心

6.开展食品安全“你点我检”活动。邀请代表、委员、热心市民等选择关心的食品安全问题,组织参与食品安全“你点我检”活动。

主办单位:各镇乡(街道)、县市场监管局

7.开展“同心参与 共享食安”活动。各地集中开放已建成的食品安全科普宣传站,至少开展一次市民观摩,讲解食品安全知识,构建科学食品消费理念。

主办单位:各镇乡(街道)

四、县级部门宣传活动

1.县委宣传部

——指导媒体单位配合政府部门开展食品安全宣传月相关宣传活动、新闻报道等工作。

2.县发改委

——指导粮食企业开展“浙江好粮油”创建活动。

——开展《粮食质量安全监管办法》普法宣传。

3.县经信局

——指导县食品工业协会组织会员企业开展食品安全相关宣传,督促食品企业强化安全主体责任意识,依法生产经营,加强食品安全政策知识宣传,恪守诚信筑牢食品安全底线。

4.县教育局

——在全县中小学开展食品安全知识科普测验,提高参与度。

——督促学校落实中小学幼儿园陪餐和学校食堂开放日制度,开展全县中小学、幼儿园“阳光厨房建设”“学校食堂开放日”等活动。

5.县公安局

——向社会公布去年以来打击食品安全犯罪工作成效,发布一批典型案件,震慑食品安全违法犯罪。

——指导各地开展食品安全打击工作宣传,切实形成公安严打食品安全犯罪工作声势。

6.县民政局

——开展食品安全与营养进养老服务机构活动,向养老服务机构老人宣传科学饮食、营养健康知识。

——开展保健食品科普交流进养老服务机构活动,在养老服务机构普及保健食品知识,引导老人理性消费,杜绝假冒伪劣保健食品。

——开展规范助餐、配送餐机构食品安全管理活动。

7.县农业农村局

——开展《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产品质量安全法》宣贯。

——组织全县农业系统开展农产品质量安全科普宣传活动。

8.县市场监管局

——组织开展食品安全“百姓点检”活动。

——动员食品批发市场、农贸市场、商超、商业综合体等食品生产经营单位参与食品安全宣传周宣传活动。

——加强媒体合作,开展食品安全法律法规、食品安全生活常识、食品违法有奖举报等知识的宣传普及。

9.县商务局

——发挥餐饮行业主管部门作用,动员指导餐饮行业协会及餐饮单位通过悬挂横幅、LED显示屏滚动播放宣传标语、张贴海报等方向积极参与食品安全宣传。

10.县卫生健康局

——组织食品安全与营养健康进社区活动。结合食品安全标准和风险监测工作及《国民营养计划》,邀请食品安全与营养健康领域专家进社区,向居民宣传有关食品标准、标签标识、食源性疾病科学防控及科学饮食、营养健康知识。

——积极动员医疗机构开展高发食源性疾病防控和营养健康知识宣传。

11.县住建局

——在建筑工地围挡展示国家食品安全示范城市等相关宣传标语。

12.县人民法院

——根据上级的工作部署,提供食品安全犯罪典型案例及宣传素材等,持续做好辖区法院相关案件的审理工作。

13.县人民检察院

——开展食品安全公益诉讼宣传进社区活动。在人口众多的大型社区或人流密集区域,通过法律咨询、发放宣传资料等方式,宣传检察机关在食品安全领域开展公益诉讼的工作成果。

——组织全县检察机关通过微信公众号、报纸、网站等媒体,加强食品安全领域公益诉讼典型案例的宣传报道。

14.象山海关

——宣传近年来进口食品安全监管、口岸食品安全监管以及打击食品走私工作成效。

——选择社区、校园、商场、口岸、展会等场合,通过现场互动、专家咨询讲座、摆放展板、张贴海报标语、印发科普读物等方式,向进出口和口岸食品生产经营企业宣传食品安全法律法规,向消费者普及进口食品安全常识,引导安全理性消费。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地各相关部门要加强组织领导,统筹谋划并实施食品安全宣传月各项活动。要制定活动方案,明确责任分工,指派专人负责,确保宣传取得实效。同时要加强工作总结和统计,深化宣传成效。

(二)营造浓厚氛围。各地各有关部门要把握好时、度、效,充分运用新闻媒体、网站、政务新媒体的传播力和影响力,因地制宜,开展全媒体、矩阵式、立体化的宣传,营造人人关注食品安全、参与社会共治的良好氛围。

(三)落实安全保障。各地各有关部门在线下活动中要落实安全保障,线上活动要做好网络突发事件预案,做好网络安全保障。印制、采购、发放各类宣传物料时要仔细审核文稿及图片,确保合法合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