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736985922 /2023-159254

组配分类

乡村振兴

成文日期

2023-11-14

发布机构

县农业农村局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象山县乡村振兴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关于组织开展2023年度和美乡村创建县级考核验收工作的通知

各镇(乡)政府,县级有关部门:

根据市下达我县的指标要求和年初工作部署,结合我县和美乡村建设工作计划安排,决定组织开展2023年度和美乡村创建县级考核验收。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验收范围

本次县级考核验收范围为2022年度启动创建的县级新时代美丽乡村精品村、特色村以及2023年度启动创建的第三批省级未来乡村、市级艺术赋能村。

二、验收依据

根据《浙江省农业农村厅 浙江省财政厅 浙江省城乡风貌整治提升工作专班办公室关于印发浙江省未来乡村创建成效评价办法(试行)的通知》(浙农社发〔2022〕2号)、《宁波市农业农村局 宁波市财政局关于印发2023年宁波市和美乡村建设实施方案的通知》(甬农发〔2023〕69号)和《象山县乡村振兴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印发象山县新时代美丽乡村分类创建实施方案的通知》(象乡村振兴办〔2021〕2号)文件创建要求。

三、验收时间

11月17日(星期五),全天。

四、验收方式

采取实地踏看创建实绩(村庄环境整治、项目建设落实等情况)、查阅台账资料、听取汇报等方式进行。

五、验收安排

1.验收工作由县农业农村局牵头,县财政局、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县住建局、县妇联等部门相关人员组成,并邀请县人大、县政协有关工作委员会负责人参加。

2.请验收组相关部门于11月15日前通过浙政钉上报验收组成员名单至县农业农村局农村社会事业促进科范小犇处,联系电话13486439660;同时,验收项目相关镇乡、村认真做好验收准备工作。

附件:1.验收组成员单位名单上报回执

2.2023年度和美乡村创建县级考核验收方案

象山县乡村振兴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3年11月14日

1.验收组成员单位名单上报回执.docx

2.2023年度和美乡村创建县级考核验收方案.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