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俞芳等同志职务任免的通知

各办、各村社,企事业单位:

经街道党工委研究,并报县委组织部同意,决定:

俞  芳同志任组织员[正科(股)级];

潘玉进同志任机关党委专职副书记;

以上同志原任职务自行免去不另行发文,聘期至2023年12月31日止。

中共象山县丹东街道工作委员

2023年3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