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对宁波象山南街社区建设工程公开征求意见结果的反馈

宁波象山南街社区建设工程于10月20日至11月24日通过座谈会、走访等方式进行公开征集意见,在征求意见期间,共收到公众反馈意见2件,具体意见和采纳情况详见附件。

序号

单位或个人

意见主要内容

采纳

不采纳及理由

1

象山文保所

汤家大屋所有涉及到建筑的改造均不可改变建筑立面可见形象,包括但不限于室外、过道空间可见的门窗、墙体、屋面台阶等。2.所有室内空间现有地板不可进行拆除,但可对地板基层进行加固改造。3.现状室内可结合实际使用需求度门窗地板进行增设,但必须符合原有风貌,不对建筑主体产生破坏。4.所有水电管线设置需满足消防要求,并禁止在汤家大屋内设置明火使用区。

已根据实际情况进行修改


2

老年大学

老年大学内庭院建议停车空间不做改造,仅对破损砖面进行替换。重点改造集中在西侧绿化区域对面的辅房空间,改造为老年人户外休闲、文化阅读和交流的空间。

已根据实际情况进行修改


象山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3年11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