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波象山南街社区建设工程于10月20日至11月24日通过座谈会、走访等方式进行公开征集意见,在征求意见期间,共收到公众反馈意见2件,具体意见和采纳情况详见附件。
序号 | 单位或个人 | 意见主要内容 | 采纳 | 不采纳及理由 |
1 | 象山文保所 | 汤家大屋所有涉及到建筑的改造均不可改变建筑立面可见形象,包括但不限于室外、过道空间可见的门窗、墙体、屋面台阶等。2.所有室内空间现有地板不可进行拆除,但可对地板基层进行加固改造。3.现状室内可结合实际使用需求度门窗地板进行增设,但必须符合原有风貌,不对建筑主体产生破坏。4.所有水电管线设置需满足消防要求,并禁止在汤家大屋内设置明火使用区。 | 已根据实际情况进行修改 | |
2 | 老年大学 | 老年大学内庭院建议停车空间不做改造,仅对破损砖面进行替换。重点改造集中在西侧绿化区域对面的辅房空间,改造为老年人户外休闲、文化阅读和交流的空间。 | 已根据实际情况进行修改 |
象山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3年11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