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419576068/2023-157752

组配分类

工作进展

成文日期

2023-11-06

发布机构

县综合行政执法局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随意倾倒垃圾,处罚!

将垃圾规范投放到指定地点和容器里,可以有效减少环境污染,但是总有人图一时方便,随意进行垃圾倾倒,这不仅仅破坏了我们的生活环境,更是一种违法行为!

近期,象山东陈乡在进行美丽乡村环境提升工作中,有群众反映,东陈乡岳头村新洋路段垃圾投放点,被人随意倾倒了许多垃圾,有些根本不是生活垃圾。东陈乡垃圾分类办及东陈乡综合行政执法中队知悉后,立即前往点位,对具体情况进行调查了解。

经查明,2023年8月28日8时47分,当事人丁某在象山东陈乡岳头村从事废旧物品回收过程中,擅自将旧沙发、软包隔板、包装袋为主的大件垃圾以及生活垃圾倾倒在东陈乡岳头村生活垃圾堆放点。执法人员依据《浙江省综合治水工作规定》第三十九条第一款,对当事人在实行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的区域外,随意倾倒生活垃圾的行为依法予以行政处罚,并责令其将倾倒的垃圾清理至专门处置点。

东陈乡综合行政执法队及垃圾分类办在此提醒大家,随意倾倒垃圾属于违法行为,不仅影响环境卫生,并且挤压土地资源破坏生态环境。广大群众要充分认识乱倒垃圾的危害性,切莫以身试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