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第四季度象山县公共租赁住房补贴保障申请对象资格公示
发布日期:
2023-12-01 14: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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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宁波市公租房保障管理办法》、《宁波市公租房保障实施细则》的有关规定,我县将2023年第四季度2245户家庭公共租赁住房租赁补贴资格现予以公示。如对申请家庭资格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向县住房保障部门反映。公示期为五天(2023年12月01日至2023年12月05日)。联系电话:65739801,地址:丹东街道宾阳路33号象山县房管中心205办公室。
2023年租赁补贴第四季度公示名单(网站公示).xlsx
象山县房管中心
2023年12月0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