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0296177X/2023-158786
工作进展
2023-12-18
县科技局
主动公开
根据《象山县研究生联合培养基地企业实践点认定管理办法(试行)》(象科〔2018〕70号),经组织申报、资料核查等程序,拟将宁波赛德森减振系统有限公司认定为第四批象山县研究生联合培养基地企业实践点。现将拟认定的名单予以公示,公示期:2023年12月19日至2023年12月25日。
在公示期内,任何单位和个人若对拟认定的单位有异议,请以书面形式向县科学技术局提出,逾期视为无异议。以个人名义提出异议的,请签署本人真实姓名,并提供有效联系方式;以单位名义提出异议的,请加盖单位公章。
象山县科学技术局异议受理:
地址:象山县天安路999号南部新城商务楼3号楼910室
联系人: 王 琴 电话:8938767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