茅洋乡人民政府关于印发2023年度重大行政决策目录的通知

各办:

为进一步规范重大行政决策行为,促进依法、科学、民主决策,按照行政执法工作要求,经乡党政班子会议集体审议,现决定将下列事项列入2023年度茅洋乡政府重大行政决策目录,具体由决策承办科室负责落实。

序号

重大行政决策事项

决策承办科室

法律政策依据

履行程序要求

计划完成时间

1

环蟹钳港影视风景线休闲基础设施工程

城建办

《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浙江省城乡规划条例》《宁波市城乡规划条例》等

公众参与、合法性审查和集体讨论

2023年5月

决策承办科室要严格按照《象山县人民政府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象政发〔2019〕139号)等文件要求,严格落实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和集体讨论决定等程序,确保程序正当、过程公开、责任明确。要重视重大行政决策的档案管理,特别是已经启动的事项,对决策过程中形成的资料要及时整理归档,实现重大行政决策全过程记录。

茅洋乡政府对重大行政决策目录实行动态管理,可根据政府年度工作任务的增加、变更等及时对目录进行调整。

象山县茅洋乡人民政府

2023年2月21日